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将化解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统筹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二是细化解决方案。开展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摸排清理,结合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申报窗口日常收集,建立问题项目台账,分类提出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报县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三是加快化解销号。各责任部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加快完善登记法定要件,对符合登记条件的项目及时启动登记发证程序,累计化解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项目7个,涉及住房(门市)1981套(间)56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