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林业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沐川县林业局
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部署,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学习,提升依法行政理念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把法治学习贯彻林业工作全过程,着力提升领导干部与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自学制度,坚持党组会前学法12次、全体职工集中学法6次,系统学习党内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常态化学习,全局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坚定法治信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治林、依法护林的能力显著提升。
(二)优化职能职责,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1. 健全林长责任体系,压实生态保护责任。坚持把林长制作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抓手,县委、县政府高位推动,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等相关会议30余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出重要批示25次。印发《2025年沐川县林长制工作要点》《2025年林长巡林重点任务清单和重点问题清单》等指导性文件6个,细化各级林长职责与责任区域,健全林长会议制度,统筹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优化“林长+警长+检察长”“林长+示范园区”“林长+人大代表”等协同机制,将管护责任精准落实到山头地块。完善“三长两员”管护体系,三级林长累计巡林2.5万余次,实现全覆盖检查1次,发出林长提示函27封,发现并整改问题101个、整改率100%,以林长制促林长治的工作格局全面形成。
2.规范权力清单管理,明晰执法边界。按照全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部署,有序完成行政许可事项移交县行政审批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三类权力移交县综合执法局,保留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及其他行政权力共4类39项。及时动态更新权力清单,经县政府审定后在政府网站“绿色明珠”专栏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严格照单执法、依法履职。结合林业工作实际,独立或联合县综合执法局开展涉林行政检查,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3.严格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截至2024年森林资源更新数据,全县林地面积162.1万亩,活立木总蓄积685.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8.8%。
(1)天然林保护: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将17.1万亩天然林纳入常态化管护,实行全域严格保护。
(2)公益林管护:聘用610名兼职生态护林员,管护森林约80万亩;2025年兑付非国有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458.2608万元,涉及面积286413亩(其中国家级227826亩、省级58587亩),补偿标准16元/亩。
(3)森林防灭火: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12个100%到位”和“9个上阵”要求,强化宣传教育、火源管控、隐患排查、线路整治与应急准备,将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0.9‰以下。组织16支专业及半专业救援队伍开展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大比武,全流程实战化锤炼扑救能力,2025年县域内未发生森林火灾。
(4)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为省级林业有害生物中心测报点,规范设置监测样地,定期开展林间调查与预测预报;依法开展苗木等繁殖材料产地检疫;针对赤腹松鼠、竹蝗、长足大竹象、竹叶锈病、竹煤污病等,指导林农采取生物防治、人工诱捕、营林措施等综合生态防治,有效降低病虫危害。
(5)林地保护管理: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总量控制与占用审批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相关手续办理问题的通知》。坚持“不占或少占林地”原则,保障重点项目与民生项目用地需求,全年完成永久占用林地报件33件、涉及定额55.5722公顷,收缴植被恢复费596.8402万元;办理临时占用林地报件4件;协助县行政审批局办理林业生产设施审批112件、涉及面积58.5193公顷。协同县综合执法局依法查处违法占用林地行为。
(6)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月”宣传活动,救助受伤野生动物(以鸟类为主)30余只;落实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补偿机制,猎捕部分致害猕猴方案获省林草局批复实施。朱鹮保护取得突破,5月、9月分两批在沐川湿地公园野化放飞人工繁育朱鹮28只,重建野生种群;2025年繁育季成功孵化朱鹮幼鸟13只,驯养繁殖中心种群稳定在80只左右。四川山鹧鸪保护扎实推进,在芹菜坪自然保护区实施全国首个600亩栖息地修复项目,择伐改造人工柳杉林,补植八月竹、峨眉含笑等乡土树种,优化栖息环境,监测显示保护区内四川山鹧鸪种群数量231—273只,占全国种群数量10.5%—12.41%。
(7)古树名木保护:落实专项经费,对全县115株古树实行挂牌管护,其中一级2株、二级11株、三级102株。
4.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聚焦职能转变,推动行政权力下沉基层,将退耕还林初审及补贴发放、公益林初审及生态效益补偿金发放、非珍贵树木和古树名木移植审核等权限下放乡镇。严格执行林地上林木采伐许可制度,全年办理林木采伐证3586份,准许采伐蓄积149419立方米,其中限额内采伐证3534份、使用限额147381立方米。优化采伐审批服务,将大部分采伐限额下放乡镇并委托审核发证;简化伐区调查设计,0.2公顷以下或蓄积15立方米以下实行简易设计;推行0.2—2公顷主伐伐区设计网上审核,2公顷以上实行面审,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便民利企成效显著。依法取消非林地上林木采伐许可证,人工种植珍贵树木(除古树名木外)按一般林木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采伐管理的通知》,全年开展联合执法检查40次,纠正违规行为40余起,办理涉林行政案件30件、刑事案件0件;完成2024年森林督查案件查处销号16个,恢复植被11公顷。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体系与履职需求不匹配
林业局无专职行政执法人员,县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林业专业知识不足,行业监管与综合执法衔接效率有待提升。
(二)法治宣传质效有待提升
宣传形式与内容较为传统,针对性、创新性不足,林区、企业、群众等重点对象宣传存在盲区,普法覆盖面与渗透力需进一步加强。
(三)执法队伍专业能力不足
兼职执法人员未接受系统执法培训,法律适用、程序规范、文书制作等能力偏弱,依法执法水平整体不高。
(四)行政检查规范化程度不高
涉林25项行政检查事项开展不均衡,部分事项未常态化实施,已开展检查存在程序不规范、记录不完整等问题,“以查促管、以查促改”作用发挥不充分。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带头学法用法,强化示范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年度计划,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引领全局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压实党组责任,统筹法治建设。严格履行依法治县重要职责,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分析行政执法难点问题,统筹推进科学决策、严格执法、规范监管。督促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依法履职,2025年无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
(三)健全监督机制,确保责任落地。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综合考核体系,作为年终述职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监督,以刚性约束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地见效。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完善执法体系,理顺监管机制。紧跟上级机构改革部署,优化林业行业监管与综合执法衔接机制,健全协同办案、业务指导、培训支撑制度,提升执法协同效能。
(二)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创新宣传载体与形式,推动法治宣传进机关、进林区、进企业、进乡村,实现全覆盖、无死角,提升全民依法治林意识。
(三)强化队伍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制定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案例教学、跟班学习等方式,系统开展法律知识、执法程序、文书制作培训,推动兼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执法。
(四)规范行政检查,严格依法监管。制定涉林行政检查清单与年度计划,规范检查程序、文书与台账,实现清单之外无检查、检查过程全留痕;密切配合县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沐川县林业局
202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