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检测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环评第一次公示
沐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检测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要求,对本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址:乐山市沐川县幸福乡
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沐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检测综合能力提升项目总用地面积5890.11m²(约8.83亩),总建筑面积4187.85m²,其中综合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389.2m²,实验楼建筑面积1755.44m²。项目容积率0.71,建筑密度34.81%,绿地率17.83%,共设置地面停车位13辆。
3、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635.54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资金。
4、项目审批文号:沐发改行审【2022】126号。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沐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交通街1058号
联系人:刘德志
联系电话:1529806263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成都西交扬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8-8767825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请点击阅读或下载)。
五、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对本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2、本项目的建设对你的影响
3、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程度
4、希望以何种方式减轻本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
5、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6、对本项目建设的其它意见和建议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反馈信息。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沐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检测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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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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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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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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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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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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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路 号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