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4)109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大楠镇李子村魏银章等60户(详见附件)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沐川县沐溪镇醉氧天街252号
联系方式:毛 钢4607369
附件: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李子村).xlsx
沐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