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宜214井地面集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作出审批的公示
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宜214井地面集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作出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宜214井地面集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4609122
地 址:沐川县虎溪中路2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宜214井地面集输工程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沐川县沐溪镇(原幸福乡)共和村
(三)建设单位: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述:新建宜214井临时有人值守单井站1座,井站设计规模为6×104m3/d,以及与之配套的临时值守人员成品活动房(依托钻井工程留下的部分活动板房)、防腐、自控、通信、供配电等配套工程。新建试采气回收单元:设计规模为6×104m3/d,设计压力4.0~6.0MPa,以及与之配套的自控、通信、供配电等配套工程。该项目计划试采时间为两年(预计2024年9月开始试采,2026年8月结束,临时用地到期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延续手续)。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施工期:(1)废水: 生活污水均依托周边农户环保厕所收集后,作为农肥使用,站场施工废水经沉淀除渣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2)施工扬尘:现场围栏施工,洒水车定期对作业面和土堆洒水;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冲洗轮胎,定时洒水降尘,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3)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依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焊条、废包装材料、废金属等回收利用,清管废渣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施工建筑废渣,由施工队交合法渣场处置。(4)噪音: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午间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场内禁止运输车辆鸣笛,采取限速行驶,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进出;采用低噪声设备,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2. 营运期:(1)废气:站场输送采用密闭输送,选用可靠性高的设备、密封性能好的阀门,保证各连接部位的密封;设备检修及非正常工况时,管线两端的阀门将关闭,管道内的少量页岩气通过放散系统高空排放。(2)废水:生产废水通过钻井期间已建集液池收集后回用于长宁公司其他井站配置压裂液或拉运至长宁页岩气田返排液处理站(一期)处理。废水储存:站场应实施清污分流,确保废水全部进入水池中,定期对水池渗漏情况进行巡检,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汇报和整改,井场应及时转运废水,以防止暴雨进入水池引起废水外溢从而导致环境污染。废水转运:制定科学合理的车辆运输,承运方需具备建设单位HSE准入资格和相应的运输服务准入资格,对运输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环保知识培训,严禁任意倾倒、排放或向第三方转移废水,废水车辆运输严格执行签认制度,废水转运时采取罐车密闭输送。(3)噪音: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应加垫橡胶或弹簧防震垫,站场合理布局,对噪声大的建筑物单独布置,对大噪音设备,如发电机,采用新型降噪箱体结构设计,采用消音栅格、区域箱体内所有面板加装玻纤棉和网孔板、消音器等措施,将出口位置远离居民区,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4)固体废物:除砂杂质主要为主要为井底产生的岩屑碎石,由厂家更换过滤器内件时一并回收处置;废过滤介质属危险废物,由更换厂家回收处置;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棉纱手套和检修废渣,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5)地下水:通过分区防渗避免对区域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防渗分区包括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工艺装置区、危废暂存间、集液池,防渗性能要求应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放散区、化粪池,防渗性能要求应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的防渗性能;简单防渗区:值班室,进行简单防渗处理,采用地面硬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