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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共体利店镇卫生院(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发布时间:2026-02-13 信息编辑:沐川县生态环境局 字体:【

                                乐市环审沐字〔20262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医共体利店镇卫生院(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沐川县利店镇卫生院

报来《医共体利店镇卫生院(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项目影响报告表》(以下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就该《报告表》提出以下审批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选址在沐川县利店镇利民街5152,总投资1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总占地面积1980.83m2,拆除3栋旧楼,新建1栋住院综合楼,总建筑面积4441.25m2,住院综合楼为地上6层,1层设置门诊大厅、影像科、急诊室、妇幼诊室、内科诊室、检验室;2层设置中医门诊、预防接种区、公卫管理科;3层、4层设置住院病房;5设置手术室、管理办公室、会议室;6层为上人平屋面,局部设置洗衣房和氧气供应用房;局部地下1层,设置为设备用房。项目建成后共设置床位数52床。

项目取得沐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医共体利店镇卫生院(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行审〔2025107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项目地块取得由沐川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利店镇LD-12-02地块的规划条件》(沐自然资函〔202534),项目用地取得《不动产权证》(川(2022)沐川县不动产权第0026220号),批准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980.83,用途医卫慈善用地/医疗卫生,项目用地符合规划要求。

经《报告表》分析论证,项目建设符合当地土地利用和城市总体规划,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二批)(试行)》等准入相关要求《四川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乐山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等规划相关要求。

在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建设内容以及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审批意见要求。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 认真落实《报告表》及专家审查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通过优化设计和有效的工程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小项目对周边人居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2. 严格按照《报告表》所载明的规模、内容进行建设,严禁擅自扩大规模及改变内容,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确保环境安全,避免发生环境纠纷。

3.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修建三级沉淀池(容积为10m³对施工废水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出水用于洒水降尘和冲洗车辆;生活废水利用既有卫生设施收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利店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期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新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后城市污水管网排入利店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4.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要求,施工期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等,施工现场围挡,安装喷雾喷头地面硬化车辆密闭运输洒水降尘堆体覆盖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运营期污水处理站全封闭,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引至绿化带内无组织排放院内带菌空气加强通风,定期消毒处理;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采密闭房间,加强管理,定期清运、定时消毒

5.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的及时清运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严禁随意倾倒、填埋。运营期一般固废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医疗垃圾单独收集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单独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6.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设施工设备;高噪设备设置临时隔声围挡运营期合理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对主要产噪设备采用专门设备房进行隔声处理,同时安装减振垫等进行减振降噪处理。

7.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分区防渗避免对区域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防渗分区包括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医疗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柴油发电机房、储油间、污水管道事故池医疗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基础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污水处理站、柴油发电机房、储油间、污水管道事故池,防渗性能与厚度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黏土防渗层等效的厚度为30cm,抗渗等级为P8(渗透系数≤0.26×10-8cm/s)的混凝土防渗措施一般防渗区:住院综合楼最底层除重点防渗区以外的区域采用防渗性能与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粘土防渗层等效的厚度为30cmP6混凝土防渗措施(渗透系数不大于0.49×10-8cm/s简单防渗区:办公区、道路,进行简单防渗处理,采用地面硬化处理。

8.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环保档案。

、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按规定标准、程序、时限,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请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保护综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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