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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医共体利店镇卫生院(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05 信息编辑:沐川县生态环境局 字体:【

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医共体利店镇卫生院(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医共体利店镇卫生院(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252026211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4602972

地址:沐川县虎溪中路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医共体利店镇卫生院(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乐山市沐川县利店镇利民街5152

(三)建设单位:沐川县利店镇卫生院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成都西交扬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1980.83m2,拆除3栋旧楼,新建1栋住院综合楼,总建筑面积4441.25m2,住院综合楼为地上6层,1层设置门诊大厅、影像科、急诊室、妇幼诊室、内科诊室、检验室;2层设置中医门诊、预防接种区、公卫管理科;3层、4层设置住院病房;5设置手术室、管理办公室、会议室;6层为上人平屋面,局部设置洗衣房和氧气供应用房;局部地下1层,设置为设备用房。项目建成后共设置床位数52床。

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2万元,占总投资的3.71%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1)修建三级沉淀池(容积为10m³对施工废水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出水用于洒水降尘和冲洗车辆;生活废水利用既有卫生设施收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利店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严格执行必须、十不准,施工现场围挡,安装喷雾喷头地面硬化车辆密闭运输洒水降尘堆体覆盖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3)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的及时清运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严禁随意倾倒、填埋。(4)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设施工设备;高噪设备设置临时隔声围挡

2.营运期:(1)废水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新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后城市污水管网排入利店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废气:污水处理站全封闭,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引至绿化带内无组织排放院内带菌空气加强通风,定期消毒处理;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采密闭房间,加强管理,定期清运、定时消毒3)固体废物:一般固废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医疗垃圾单独收集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单独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清运处置4)噪音:合理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对主要产噪设备采用专门设备房进行隔声处理,同时安装减振垫等进行减振降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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