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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岷江龙溪口航电枢纽工程一期蓄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4 信息编辑:沐川县 字体:【

沐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岷江龙溪口航电枢纽工程一期蓄水的

公告

沐府公〔2026〕4号

岷江龙溪口航电枢纽工程(以下简称龙溪口枢纽)是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岷江龙溪口航电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7〕101号)批准建设的大中型水电项目。龙溪口枢纽通过了一期蓄水阶段移民安置验收和工程一期蓄水验收,具备了一期下闸蓄水的条件。按照工程建设的总体安排,龙溪口枢纽将于2026年3月16日10:00时起实施一期蓄水。为确保龙溪口枢纽顺利蓄水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蓄水影响范围:一期蓄水位312米高程以下区域(淹没区)及影响区域。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水位上升至312米高程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在水库淹没区、影响区域内从事耕种、捕鱼、采石、游泳、水上交通等一切生产生活经营活动。对已采集的砂石、淹没区耕种的作物等必须在蓄水前自行处理,逾期未处理的,一切损失自负。

三、沐川县库区范围内沿线两岸居民要切实提高安全意识,不得靠近岸边等危险区域,确保安全。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因不遵守本公告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给社会及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经济、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相互转告、提醒,坚决杜绝一切危险行为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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