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重新公布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沐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重新公布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现将沐川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予以重新公布并划定保护范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附件:沐川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保护范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