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沐川县沐溪镇三溪村五组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沐川县沐溪镇三溪村五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的请示》(沐自然资〔2023〕8号)已收悉。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川国土资发〔2015〕12号)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一)宗地坐落:沐川县沐溪镇三溪村五组。
(二)宗地四至:东临三溪村五组、南临三溪村五组、西临绕城路、北临三溪村五组。
(三)宗地编号:MCX-2022-059。
(四)宗地面积:3035平方米。
(五)宗地用途:商服用地。
(六)出让年限:40年,出让年期以交付土地之日起计算。
(七)宗地现状:现状土地。
(八)土地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沐川县2019年第2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9〕1000号)。
二、宗地建设要求
(一)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商服用地。
(二)容积率:≤2.0。
(三)建筑密度:≤60%。
(四)绿地率:≥20%。
(五)建筑红线:临绕城线一侧退道路红线不小于20米,其余侧满足采光通风要求。
(六)具体规划要求详见沐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绕城线22-01B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沐自然资函〔2022〕16号)。
三、出让方式
协议出让。
四、受让人
王燕玉。
五、宗地出让价
根据委托的土地估价机构出具的土地评估报告(评估备案号:5110922BA0062),拟定协议出让价格为35万元/亩,建议出让价款为159.34万元。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受让人收到县国土资源局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二)交款时间: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全部出让价款,否则解除出让合同。
(三)交地时间:受让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3个月内,出让方按宗地现状地形地貌向受让人交付土地。
(四)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受让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动工,2年内竣工。
(五)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此复。
沐川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