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气象局2015年部门决算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城乡气象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
(三)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
(四)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审查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七)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八)管理本级气象部门内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负责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
(九)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沐川县气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事业单位2个。
沐川县气象局2015年末有在职人员9人,其中:参公4人,事业3人,外聘2人;退休4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气象局收入决算总额为29.6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5.6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0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7.24万元,主要原因人影作业装备开支减少。
2015年气象局支出决算总额为29.66万元,其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9.66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3.24万元,主要原因人影作业装备开支减少。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气象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气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沐川县气象局无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1.0万元,占年初预算数1.0万元的100%,较2014年决算数多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无公务接待预算。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80人,共计支出1.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无新购置公务用车。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4.0万元,占年初预算数4.0万元的100%,较2014年决算数多2.43万元。费用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气象局使用的公务用车使用年限久、行驶里程长,耗能大,车辆运行及维护费高。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区域站维修维护、人影作业、气象服务、参加市县组织的各种会议以及开展其他日常业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气象局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0.6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5年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支出为16.2万元,其中服务类16.2万元,均按照《政府采购法》和《乐山市2014-2015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沐川县气象局2015年末车辆数合计为3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量,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