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沐川县纪委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及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事项任务。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狠抓责任落实。结合实际制发《沐川县“十三五”反腐倡廉制度规划》,将“十三五”拟制定的54项反腐倡廉制度分解落实到14个牵头部门具体落实。全面完成省委第七巡视组到沐川开展的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督查工作。印制《沐川县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手册》,抽调人员组成了两个巡察组,完成对2个县级部门、2个乡镇、2个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二是常长发力,正风肃纪逐步深化。强化作风督查。对乡镇、部门春节后上班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开展公车私用督查3次,责令未将公务用车封存停放到指定位置的5个单位作出说明;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到超市、商场等场所开展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节点期间购物、办理购物卡等情况专项督查,有力杜绝了“四风”问题发生。强化专项治理。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取缔廉政账户,重申纪律规矩,开通举报电话,实行廉政承诺,全县共有400余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不收送礼金的书面承诺。开展换届纪律监督检查。实行县纪委常委联系片制度,成立7个换届纪律监督检查组,负责19个乡镇的换届纪律风气日常检查。强化专项督查。由县纪委牵头,组织财政、审计部门,对4个乡镇和11个县级部门财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开展脱贫攻坚全面监督检查。实行脱贫攻坚监督检查“挂图作战”,成立三个脱贫攻坚工作督查组,每月督促检查扶贫政策落实、脱贫攻坚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等工作情况。开展低保工作监督检查。下发《关于开展农村低保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对农村低保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清理“死人吃低保”等不符合政策的农村低保对象440人,对3名违纪人员给予纪律处分。三是重拳连击,高压态势持续保持。打破惯性思维,转变纪律审查理念,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问题迅速对相关责任人开展口头诫勉18人次、书面诫勉8人次、函询谈话21人次。扎实开展信访大起底。清理线索110件,对未办结的30件线索进行限时督办。全年立案审查60件,结案3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0人。四是强化宣教,思想防线层层筑牢。强化宣传引导。制作专题片《情系民生促和谐——沐川县社保资金专项整治纪实》被市电视台《廉政视点》栏目采用播出;编印《沐川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宣传卡》,向干部群众发放15000份,广泛宣传县委、县政府反腐倡廉建设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明显成效,有力提升了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参与度与支持度。注重警示教育。利用反面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组织10000余人次观看了《贪欲打开堕落之门》、《镜鉴》等警示教育片和廉政教育读本《忏悔实录》,利用本地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背离“初心”的村党支部书记》,分批组织全县10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参观县法纪教育基地、交流座谈,接受法纪教育,不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以案说纪,组织2批次100余名党员干部现场旁听职务犯罪庭审,以案警示。
二、部门概况
中共沐川县纪委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县纪委本年收入合计565.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5.49万元,占100%。
2016年县纪委本年支出合计56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8.83万元,占82.99%;项目支出96.12万元,占17.01%。年末结转和结余0.5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县纪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65.49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4.68万元,增长25.44%,增长的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2016年公车改革增加人均公用经费以及实施纪检监察专网分级保护建设项目等增加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纪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4.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14.68万元,增长25.44%,增长的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2016年公车改革增加人均公用经费以及实施纪检监察专网分级保护建设项目等增加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县纪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4.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0.54万元,占86.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6万元,占5.96%;医疗卫生支出10.54万元,占1.86%;住房保障支出30.21万元,占5.3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①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394.42万元,完成预算100%;②纪检监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6.12万元,完成预算99.44%。
2.社会保障和就业:①民政管理事务-老龄事务:2016年决算数为0.7万元,完成预算100%;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31.65万元,完成预算100%;③抚恤-死亡抚恤:2016年决算数为:1.31万元,完成预算100%。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2016年决算数为10.54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6年决算数为30.2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县纪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8.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0.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8.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纪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18万元,完成预算7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11万元,完成预算76.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7万元,完成预算58.1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6月实行公车改革后,严格按照公车改革使用办法规定,使用公务车辆。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1万元,增长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3万元,下降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03万元,增长99.5%。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作任务重,上级检查、督查、指导工作的次数增多,公务接待的批次和人数增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11万元,占82.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07万元,占17.56%。
1.因公出国(境)经费
全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1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县纪委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以及脱贫攻坚下乡对口帮扶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4.0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234人,共计支出4.0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纪委来沐川开展纪律审查工作指导、正风肃纪工作督查、兄弟区县纪委来沐川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县纪委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县纪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09万元,比2015年增加19.72万元,增长33.78%,增长的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2016年公车改革增加人均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县纪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3万元。主要用于执纪审查购买办公设备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县纪委公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9个,涉及财政资金96.1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①民政管理事务-老龄事务是反映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③抚恤-死亡抚恤是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县纪委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1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