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利店镇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沐川县利店镇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利店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制定并组织实施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对全乡事业单位管理,收集和传播经济信息和科技知识。对群众进行民主和法制教育,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计划生育和文教卫等工作;办好公共事务,发展公益事业;做好民政优抚、残联、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婚姻登记工作并指导村委会开展业务和制度建设,负责村委会干部培训工作等。
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大力推进产业发展,打造“一村一品”;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加快扶贫攻坚,促进均衡发展,全力实施好珠溪村、大坪村、三河村整村推进项目,力争脱贫400人以上;加强安全监管和维稳工作,全力维护全镇的稳定;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好党风廉政“两个责任”
二、部门概况
利店镇人民政府无下属二级决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利店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为726.3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26.32万元,占100%。2016年年初结转和结余58.94万元。
2016年利店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72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5.50万元,占80.30%;项目支出143.11万元,占19.70%。2016年年末结转和结余56.6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利店镇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726.3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49.38万元,增长6.79%;支出总决算728.61,支出总决算较2015年增加107.24万元,增长14.72%,主要原因由于精准扶贫等专项工作开展和社会物价水平的增长导致的行政运行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利店镇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6.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2.90万元,增长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工作开展,环境治理工作开展及人员新增、公车改革等导致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利店镇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8.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7.22万元,占35.30%;国防支出0.62万元,占0.09%;公共安全支出0.35万元,占0.0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23万元,占1.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8万元,占5.24%;医疗卫生支出35.47万元,占4.87%;节能环保支出14万元,占1.92%;城乡社区支出14.55万元,占2%;农林水支出326.56万元,占44.8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8万元,占0.31%;国土海洋等其他支出4.80万元,占0.66%。住房保障支出23.35万元,占3.20%。其他支出3万元,占0.4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1.43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0.88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40.10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0.91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5万元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5万元;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1.5万元;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1万元;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9万元;
10、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0.62万元,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0.35万元;
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与传媒支出(项)8.23万元;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2.40万元;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5.99万元;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8.29万元;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1.50万元;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6.03万元;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67万元;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养老(项)2.37万元;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0.40万元;
2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14万元;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55万元;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9万元;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36.20万元;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13.23万元;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与产业化经营(项)18.16万元;
2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1.50万元;
2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181.14万元;
3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76.33万元;
3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2.28万元;
31、国土海洋气象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调查(项)4.8万元;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3.35万元。
3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3.0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利店镇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6.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2.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9.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利店镇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62万元,完成预算37.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完成预算29.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0万元,完成预算43.7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利店镇政府按照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厉行节俭。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53万元,下降24.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5万元,下降40.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4万元,下降10.26%。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利店镇政府按照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厉行节俭。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2万元,占55.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0万元,占45.45%。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5万元,下降40.79%。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利店镇政府按照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厉行节俭。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1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620人。其中:无外事接待。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4万元,下降10.26%。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利店镇政府按照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厉行节俭。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利店镇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35万元,支出3.3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利店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51万元,比2015年增加24.17万元,增长29.7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公车改革等导致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利店镇政府无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利店镇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9个,涉及财政资金53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反应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应基层人大代表调研考察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应行政单位日常运行及人员工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反应农业专项普查活动的经费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应基层群团(团委)运行的日常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 反应基层群团(妇联)运行的日常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反应基层村民自治委员会换届工作经费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 反应基层组织机构内部建设项目支出。
11.国防(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反应于民兵训练等方面的支出。
1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 反应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的经费。
1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项):反应基层文化站点和图书室免费开放日常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应征收保险业务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 反映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反应机关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反应广大群众遭受自然灾害之后的基本生活补助。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项): 反应广大群众遭受临时受灾之后的基本生活补助。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 反应广大农村流浪人员安置和生活保障救济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实务(项):反映社会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和日常运行的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项):反映农村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宣传的日常费用。
25.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反映场镇及省道103线沿线垃圾清理及保洁员生活补助和村级垃圾生活治理费用。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反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3.8万元。
26.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日常运行及人员工资支出
27.农林水(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反映招聘大学生毕业到基层任职的生活补助和相关经费支出。
28.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应农村土地确权专项工作的资金。
29.农林水(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 反应省定贫困村扶贫第一书记的差旅费补助资金。
30.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应省定贫困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资金。
31.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反应基层村民自治机构人员生活补助和日常运行支出。
32.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反应基层村民自治机构为单位的农村公共运行维护项目支出。
33.资源勘探信息(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项):反应全乡安全监管和安全员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34.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9.“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利店镇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1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