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水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沐川县水务局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沐川县水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县的水利发展、水务管理等工作。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适合全县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审批、转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指导县管江河、湖库及滩涂的治理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基建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水利、水保、江河已成工程的生产运行管理和病害整治、综合利用、防洪度汛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水利工程蓄水、灌溉工作。
5.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县防洪抗旱工作,对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负责对河道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管理和砂石管理及报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深入推进水利扶贫攻坚工作;强力推动水利项目,完成实施沐川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第六批重点县建设项目、幸福堰渠系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金王寺水库灌区渠系配套工程、城区二自来水厂、病险水库整治等项目,开展关门寺水库等5个项目的前期工作;正在实施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工作;妥善处理金王寺水库运行管理和渠系维护管理问题。
二、部门概况
水务局包括局机关及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水务局本年收入合计4646.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46.60万元,占100%。上年结转4051.05万元。
2016年水务局本年支出合计5788.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0.38万元,占8.47%;项目支出5298.46万元,占91.53%。结转下年2908.8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水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697.6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071万元,下降48%。原因是农村安全饮水、小农水建设、水电站增效扩容项目已基本结束,财政拨款收支数相应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水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97.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7670.32万元,下降58%。原因是农村安全饮水、小农水建设、水电站增效扩容项目已基本结束,财政拨款支出数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水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97.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支出693.94万元,占12.6%;农林水支出4706.33万元,占8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32万元,占0.9 %;医疗卫生支出13.55万元,占0.3%;住房保障支出35.80万元,占0.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节能环保支出(类)12(款)01(项):2016年决算数为693.9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农林水(类)03(款)01(项):2016年决算数为392.71万元,完成预算100%。
3.农林水(类)03(款)05(项):2016年决算数为201.97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类)03(款)06(项):2016年决算数为9.9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类)03(款)08(项):2016年决算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类)03(款)10(项):2016年决算数为6.4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类)03(款)10(项):2016年决算数为179.39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类)03(款)12(项):2016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类)03(款)14(项):2016年决算数为118.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类)03(款)16(项):2016年决算数为2620.47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类)03(款)31(项):2016年决算数为98.9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类)03(款)35(项):2016年决算数为705.89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类)03(款)99(项):2016年决算数为68.72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2(款)05(项):2016年决算数为3.3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款)05(项):2016年决算数为40.46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8(款)01(项):2016年决算数为4.56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05(款)01(项):2016年决算数为12.13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05(款)02(项):2016年决算数为1.42万元,完成预算100%。
19.住房保障支出(类)02(款)01(项):2016年决算数为35.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水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7.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6.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1.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水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87万元,完成预算6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79万元,完成预算9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完成预算21.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了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加强内部公务用车管理和公务接待管理。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84万元,下降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2万元,下降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4万元,下降37%。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79万元,占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8万元,占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79万元。主要用于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农水项目建设、病险水库整治、水务执法、防汛抗旱指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0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185人,共计支出1.0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防汛、河道工作检查接待费1110元,农田水利维修维护项目检查接待费191元,创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接待费3357元,水利督查、水土保持会、考核民生工程目标完成情况等接待费6142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水务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9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6.79万元,比2015年增加167.78万元,增长44%,原因是2016年5月起增加了幸福堰管理处14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81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所需电脑、打印机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水务局公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9个,涉及财政资金2803万元,覆盖率达到100%。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9分,对存在的项目进度迟缓问题进行了整改。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利息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节能环保支出(类)12(款)01(项):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用于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类)03(款)01(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农林水(类)03(款)05(项):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的支出。
10.农林水(类)03(款)06(项):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类)03(款)08(项):指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12.农林水(类)03(款)10(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13.农林水(类)03(款)12(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水质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水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进行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测试、化验、分析、资料整编、发布水质公报等。
14.农林水(类)03(款)14(项):指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15.农林水(类)03(款)16(项):指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16.农林水(类)03(款)31(项):指用水资源费收入安排的支出。
17.农林水(类)03(款)35(项):指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类)03(款)99(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2(款)05(项):指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款)05(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8(款)01(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05(款)01(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05(款)02(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4.住房保障支出(类)02(款)01(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原因是农村安全饮水、小农水建设、水电站增效扩容项目已基本结束,财政拨款收支数相应减少。原因是农村安全饮水、小农水建设、水电站增效扩容项目已基本结束,财政拨款收支数相应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