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水务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沐川县水务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沐川县水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县的水利发展、水务管理等工作。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适合全县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审批、转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指导县管江河、湖库及滩涂的治理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基建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水利、水保、江河已成工程的生产运行管理和病害整治、综合利用、防洪度汛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水利工程蓄水、灌溉工作。
5、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县防洪抗旱工作,对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负责对河道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管理和砂石管理及报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加强供水管理工作,完成“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规划,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全力实施农村安全饮水提质增效,全覆盖解决农村饮水问题;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设立总河长办公室、县河长制办公室、乡镇河长制办公室,设立24名县级河长、83名乡级河长、265名村级河(段)长,制定了巡查工作制度,围绕四项行动中的“清河”,集中开展了马边河流域(沐川段)舟坝、黄丹电站库区漂浮物打捞治理;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确权颁证工作,完成所有(约4000处)小型水利工程确权颁证工作,并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强化水资源费的征收;重点项目建设方面,金王寺水库已完成渗漏灌浆处理,配套工程右干渠已开工建设,开挖隧洞850米,二水厂供水工程完成投资100%、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成投资100%、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00%;项目储备方面,关沱水库正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王家祠水库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了水源性水库融资前期准备工作。
二、部门概况
水务局包括局机关及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水务综合监察执法大队),其他事业单位1个(水利技术服务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水务局本年收入合计5813.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62.8万元,占58%;其他收入2450.30万元,占42%。
2017年水务局本年支出合计254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80万元,占25%;项目支出1911.52万元,占7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836.30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861.35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小农水、水电增效扩容等项目已完成,农村安全饮水项目整合到扶贫资金支出,财政拨款收支数相应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5.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792.6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2017年的农村安全饮水项目整合到扶贫资金支出,相应财政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5.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5.07万元,占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81万元,占4%;医疗卫生支出14.9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42.56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农林水(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07.53万元,完成预算100%。
2. 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73.98万元,完成预算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金王寺水库渠道工程还在建设中,资金还未支付。
3. 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支出决算为303.77万元,完成预算100%。
4. 农林水(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4.51万元,完成预算100%。
5. 农林水(类)水利(款)防汛(项): 支出决算为98.24万元,完成预算100%。
6. 农林水(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支出决算为305.49万元,完成预算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田水利项目竣工验收后还未出具审计报告,资金还未支付。
7. 农林水(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1.53万元,完成预算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用于病险水库整治资金项目还未实施,资金还未支付。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8.78万元,完成预算100%。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4.0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0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84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2.5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1.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5.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6.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7万元,完成预算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了厉行节约有关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7万元,占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2万元。主要用于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农水项目建设、病险水库整治、水务执法、防汛抗旱指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3.79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了车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3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级稽查小农水项目0.84万元,市级防汛和河道巡查检查0.13万元。无外事接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11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12万元,比2016年增加15.1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幸福堰管理处14人,相应支出也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水务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0个,涉及财政资金2726.1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100分。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履行法定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工作任务 | 10 |
部门实施项目,经济、社会效益明显提升 | 10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防汛工作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防汛工作一是督促指导19个乡镇防汛工作,二是对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运行维护,保障全县168个水位站和雨量站正常运行和一个会议系统维修维护,三是幸福乡沐溪河、建和乡沐溪河等堤防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为全县防汛工作提早预警预报,避免人员伤亡,减轻人们的精神负担和心理创伤,预防山洪灾害,保护全县人民群众汛期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对基础设施造成的不利影响,可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堤防与河道整治、道路绿化、休闲旅游相结合,促进人水和谐,成为文化娱乐的好场所,令群众100%满意。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5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10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10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5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5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总分 | 100 |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省级补助金王寺水库建设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 农林水(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 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的支出。
7. 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指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8. 农林水(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指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定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和保护管理等。
9. 农林水(类)水利(款)防汛(项):指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10. 农林水(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指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11. 农林水(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