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沐川县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中共沐川县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沐川县委政法委为党委序列正科级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有: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2.检查、指导政法各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3.组织、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4.组织推动、指导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的形势和对策,制定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监督、指导、协调和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5.组织指导全县政法队伍建设。6.协助县委处理全县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完成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17年主要开展了对重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保障重点项目落地和进场,维护国家重要敏感时期社会稳定。圆满完成联系的省定贫困村脱贫攻坚任务。推进平安沐川、法治沐川建设,强化特殊人群的服务。化解矛盾纠纷,使用“大调解”工作平台。防范和打击邪教组织。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中共沐川县委政法委无下属二级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有3个内设机构,2个挂靠机构。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队伍建设室、执法监督室。挂靠机构为县委防邪办、县综治办。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沐川县政法委本年收入合计200.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77万元,占100%。
2017年沐川县政法委本年支出合计21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77万元,占95.26%;项目支出10万元,占4.7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0.7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7.33万元,下降24.21%。主要原因是减少大调解、三电、综治维稳防邪等项目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67.33万元,下降24.21%,主要原因是减少大调解、三电、综治维稳防邪等项目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84万元,占80.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7万元,占7.39%;医疗卫生支出3.96万元,占1.88%;住房保障支出12.4万元,占5.88%;公共安全支出10万元,占4.7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68.8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5.57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96万元,完成预算100%。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0.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4.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08万元,完成预算93.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94万元,占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14万元,占89.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4万元。主要用于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处理突发事件、外出乐山等地开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64万元,下降9.7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维修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7.1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40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1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部门督导检查在全国、全省重大会议、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维护社会稳定和防范打击邪教工作支出4.09万元,接待上级部门督导检查司法体制改革、平安沐川等工作支出1.45万元,接待上级部门督导检查全县政法工作支出1.6万元。全年无外事接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31万元,下降4.16%。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沐川县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68万元,比2016年增加29.2万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全力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机关人员经常性开展走访慰问,增加了差旅费用,同时按照对标补短要求,及时解决贫困村和贫困户补短资金,造成机关运行费用大幅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沐川县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沐川县政法委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3个,涉及财政资金210.7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我委按《预算法》严格实施执行预算编制,项目全部实行细化编制,共有13个项目,做到有政策依据支撑,编制过程中有绩效测算,项目实施中有绩效目标。项目执行实行预算中期评估,均达到了预期效益和绩效目标。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执行中按规定用途使用,无偏差,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最大效益。自评得分100分。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
明确性(5分) |
5 |
||
|
合理性(5分) |
5 |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1 |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1 |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矛盾纠纷大调解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我委严格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加强了大调解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和矛盾纠纷案件调解,截至目前,全县各类调解组织达到247个,调解人员2500余人,全面构建起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2017年,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943件,成功调处1904件,调处成功率98%,及时预防和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自评得分为100分。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
可行性 |
5 |
5 |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
合理性 |
5 |
5 |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
资金使用 |
4 |
4 |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
完成质量 |
5 |
5 |
||
|
完成时效 |
5 |
5 |
||
|
完成成本 |
5 |
5 |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20 |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20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武装警察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