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沐川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
2018年度
沐川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19年9月30日
二、收入总表 34
三、支出总表 34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县城管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城市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拟订涉及沐川县城市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负责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管理;负责城市绿化设计、工程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规划、定点及维护,负责城区街道及河道、公园广场、公厕的日常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工作;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乱搭乱建、违章建筑的日常巡查,会同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乱搭乱建、违章建筑的行政执法;负责城区临时挖掘、占用城市道路、建筑垃圾处置、店招店牌及大型户外广告、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等城市管理类审批;负责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对影响城区街道市容市貌的违章占道、乱摆摊设点,车辆在人行道、公园内、广场内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整治,负责市政规划与设计、市政工程建设、市政设施(城市道路、桥梁、亮化等)维护管理。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扎实做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尤其是环卫工作,营造了干净、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城市管理工作得到各级领导和县委、县政府的肯定以及广大市民、游客的好评。2018年2月12日,我局被市城管局评为2017年度城市管理一等奖单位。
2.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重点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公路整治等工作,促进了全县城乡环境面貌持续改善。2018年2月8日,县治理办被市治理办评为2017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一等奖单位。
3.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积极配合联系乡镇,做好走访帮扶工作,助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顺利通过国检,2018年8月23日,我局被县委、县政府评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获嘉奖工作组)。
4.2018年度,我局被县委、县政府考核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沐川县城管局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沐川县城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沐川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 沐川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3. 沐川县市政工程队
4. 沐川县园林绿化管理所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8123.2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2886.88万元,增长245%,支出增加2886.88万元,增长245%。主要原因是从2017年底,原住建局支付的每月路灯亮化电费、节能分享款转为我局支付,另增加马边河流域乡镇生活垃圾压缩站建设项目、九井至火谷沿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专项经费、新城区茶览南街道路(中医院)(绿化、人行道、路灯)工程项目、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项目等项目经费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4061.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56.99万元,占5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2.18万元,占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73.99万元,占4%;年初结转结余1278.45万元,占3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45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5.16万元,占33%;项目支出2303.46万元,占6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775.2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69.04万元,增长247.55%,支出增加2769.05万元,增长247.5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多。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4.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95%。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875.87万元,增长195.6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多。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4.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65万元,占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24.38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78.26万元,占3%;节能环保(类)支出82.90万元,占3%;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576.26万元,占90%。(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834.4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2.63万元,完成预算83.26%,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出及退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支出决算为82.90万元,完成预算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原因是预算时按照76758元/月预估费用(12个月),实际支付时9月-12月支付83730.6元/月。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决算为1858.45万元,完成预算92.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原因是部分已完成的项目企业在年底前未开票支付。
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717.81万元,完成预算92.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原因是部分已完成的项目企业在年底前未开票。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8.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5.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60.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4.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数据来源财决07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完成预算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5万元,占27%。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无预算。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和2017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扶贫下乡、沿线环境整治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5万元,完成预算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93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简化公务接待,严格管理,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减少浪费、节约支出。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7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7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转交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市级督导组、接待省城市生活垃圾设施无害化等级评定专家委员会一行、接待市风景园林局、市城管局一行考察调研、资阳审计组现场核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相关情况、接待乐山市城乡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行5人督查我县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完成情况等。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50.18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9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52.1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城管局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多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完成情况较好。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区路灯电费””节能改造款”“市政维护费”等4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市政维护费(含公厕管理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81万元,执行数为543.74万元,完成预算93%。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城乡道路的干净整洁、垃圾的按时清运;城区绿化项目的养护实施;市政基础设施的及时维护和城管执法的有效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 城区路灯电费(基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50万元,执行数为214.54万元,完成预算的85.82%。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城区路灯亮化。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 信息员报酬及奖励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50%。通过项目实施,加强了对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巡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4. 节能改造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2.11万元,执行数为82.90万元,完成预算的90%。通过项目实施,最大限度的发挥了照明灯具的照明效率,节省了开支。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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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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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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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市政维护费(含公厕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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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沐川县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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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81万元 |
执行数: |
543.7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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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581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543.7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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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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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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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市政、绿化、环卫等城市基础设和公共设施的维护、运行。 |
保障了市政、绿化、环卫等城市基础设和公共设施的维护、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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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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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区范围内市政设施维护,保持良好的市容景观及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实施园林绿化,规范,规范城市执法 |
100%(城区范围内市政设施维护,保持良好的市容景观及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实施园林绿化,规范,规范城市执法) |
100%(城区范围内市政设施维护,保持良好的市容景观及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实施园林绿化,规范,规范城市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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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保质保量完成 |
100%(保质保量完成) |
100%(保质保量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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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全年 |
100%(全年) |
100%(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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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维护费用 |
100%(在厉行节俭的情况下高质量完成) |
100%(在厉行节俭的情况下高质量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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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提升第三产业收入 |
100%(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提升第三产业收入) |
100%(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提升第三产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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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提升城市知名度 |
100%(提升城市知名度) |
100%(提升城市知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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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环境优美指数 |
100%(生态环境优美) |
100%(生态环境优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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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全年 |
100%(全年) |
100%(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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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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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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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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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城区路灯电费(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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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沐川县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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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50万元 |
执行数: |
214.5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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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5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214.5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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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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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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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缴纳电费,确保城区路灯、亮化用电 |
次月按时缴纳上月电费,无拖欠、停电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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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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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区路灯、亮化 |
12个月(全年路灯亮化,不断电) |
12个月(全年路灯亮化,不断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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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社区 |
3个 |
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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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支付次数 |
12次(按月) |
12次(按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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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城区路灯、亮化通电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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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全年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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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全年电费 |
约18.33万元/月 |
约18.33万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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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提升环境舒适度 |
95%以上 |
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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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效益 |
提高城市亮化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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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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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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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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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信息员报酬及奖励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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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沐川县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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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万元 |
执行数: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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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财政拨款: |
1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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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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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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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巡查 |
主要对规划区范围内的沐溪镇、幸福乡及建和乡进行违法建设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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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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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巡查信息员 |
39人 |
1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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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乡镇 |
19个 |
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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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社区 |
3个 |
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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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及时反馈巡查信息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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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巡查持续时间 |
1年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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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社区及乡镇信息员报酬 |
9万元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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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奖励金 |
1万元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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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 |
提升环境舒适度 |
促进第三产业增收 |
促进第三产业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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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违法占地、建设查处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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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城乡市容、市貌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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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环境优美指数 |
≥9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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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持续影响 |
完成时间 |
1年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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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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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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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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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节能改造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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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沐川县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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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92.11万元 |
执行数: |
82.9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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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92.11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82.9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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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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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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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节约利用 |
能源节约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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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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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区路灯照明 |
859盏 |
859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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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亮化照明 |
656盏 |
656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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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社区 |
3个 |
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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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次数 |
12次 |
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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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年综合节电率 |
≥64.66% |
≥6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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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每月支付 |
每月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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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 |
节约用电 |
113.44万度 |
113.44万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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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电费 |
98.69万元 |
98.6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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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年减排二氧化碳 |
1130.99吨 |
1130.99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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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减排二氧化硫 |
34.03吨 |
34.03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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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节约用水 |
4537.6吨 |
4537.6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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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节约标准煤 |
397.04吨 |
397.04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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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节能效益 |
全年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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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节能效益满意度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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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沐川县城管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节能改造款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城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61万元,比2017年增加33.25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及扶贫下乡、沿线环境整治增多。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城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城管局共有车辆4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城管执法大队执法用皮卡车)、高空作业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清洁卫生车辆(垃圾车、洒水车、电瓶三轮运转车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沐川县城管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沐川县城管局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沐川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他事业单位3个(沐川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沐川县市政工程队、沐川县园林绿化管理所)。
(二)机构职能。
主要负责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管理;负责城市绿化设计、工程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规划、定点及维护,负责城区街道及河道、公园广场、公厕的日常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工作;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乱搭乱建、违章建筑的日常巡查,会同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乱搭乱建、违章建筑的行政执法;负责城区临时挖掘、占用城市道路、建筑垃圾处置、店招店牌及大型户外广告、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等城市管理类审批;负责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对影响城区街道市容市貌的违章占道、乱摆摊设点,车辆在人行道、公园内、广场内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整治,负责市政规划与设计、市政工程建设、市政设施(城市道路、桥梁、亮化等)维护管理。
(三)人员概况。
城管局2018年在职正式员工76名,其中:政府机关人员(公务员编制)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参公编制)25名,事业编制49名。
2018年在职临聘人员316人,其中:环卫工人233名,垃圾车驾驶员3名,洒水车驾驶员4名。燃油三轮车驾驶员2名,环卫管理员5名,黄丹压缩中转站负责人1名,景区驾驶员5名,景区管理员6名,执法大队协管员33名,市政管理员2名,市政电工3名,高空车驾驶员1名,市政巡查员2名,局机关门卫2名,机关驾驶员1名,园林绿化养护工人1名,公益岗12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4061.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56.99万元,占5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2.18万元,占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73.99万元,占4%;年初结转结余1278.45万元,占31%。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45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5.16万元,占33%;项目支出2303.46万元,占6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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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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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沐川县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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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主要内容 |
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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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城市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拟订涉及沐川县城市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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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管理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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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城市绿化设计、工程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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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规划、定点及维护,负责城区街道及河道、公园广场、公厕的日常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工作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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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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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县城规划区乱搭乱建、违章建筑的日常巡查,会同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乱搭乱建、违章建筑的行政执法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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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城区临时挖掘、占用城市道路、建筑垃圾处置、店招店牌及大型户外广告、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等城市管理类审批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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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对影响城区街道市容市貌进行监督管理和整治,负责市政规划与设计、市政工程建设、市政设施维护管理 |
112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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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路灯电费亮化 |
21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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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景观提升工程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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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聘人员工资保险、保险 |
54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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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井至火谷沿线环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治理经费 |
1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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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改造(电费) |
8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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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合计 |
345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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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部门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承担的各项事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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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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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行 |
局机关及下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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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运行正常 |
新老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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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城市干净整洁度 |
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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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市容管理 |
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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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及市政施设维护 |
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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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工作时间 |
2018年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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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保障运行费用 |
3458.6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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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整体提升城市形象保持环境优美 |
带动旅游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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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提高城市认可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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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环境优美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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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工作时间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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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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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8年城管局绩效目标主要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从2018年整体支出情况来看,目标完成情况较好、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方面在厉行节俭的原则上更好的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率。无相关违规记录。
(二)专项预算管理。
2018年城管局全年未发生专项预算(专项预算是指预算期单位涉及长期投资的、非经常发生的、一次性业务支出的预算)。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年城管局全年部门整体支出完成情况较好。
(二)存在问题。
无。
(三)改进建议。
无。
2018年沐川县城管局
节能分享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沐川县城市照明节能改造项目(以下简称节能改造项目)由县住建局通过EMC模式(合同能源管理)合作由成都圣西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实施,于2013年10月开工,2014年9月竣工。项目主要对城区1515盏灯具的镇流器、光源、芯片等部分灯具进行节能改造。
(二)评价工作开展。
节能改造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一是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二是认真听取社区及市民朋友对我县城区节能改造项目的建议意见,做好评价工作。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节能改造项目实施前每年用电量约175.44万度,实施后每年用电量约62万度。该项目的实施,达到提高能效、降低能耗、减少碳排放,降低城市营运成本,减轻地方财政负担、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之目的。通过自评和他评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征求各部门及市民意见建议,受到一致好评,满意率100%。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经县住建局制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请县政府同意,为提高能效、降低能耗、减少碳排放,降低城市营运成本,减轻地方财政负担、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节能改造项目的实施是有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2、项目管理
资金分配合理,不存在虚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和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为专款专用,不存在违规挪用款项问题。
3、项目绩效
项目完成情况。截止2014年9月,节能改造项目已完成,因项目实施中,部分地段不具备改造条件及部分地段新安装路灯,实际共改造1464盏路灯,顺利完成了项目改造目标。
项目效益情况。经测算,该项目的实施,每年可节约电费约92.11万元,降低城市营运成本,轻地方财政负担;同时提高了能效、降低能耗、减少碳排放,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体现了可持续发展及保护生态绿色发展理念,得到社会各界认可,受到一致好评。
三、存在主要问题
无
四、相关措施建议
无
第五部分 13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