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部门决算
2018年度
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19年 9月30日
二、收入总表 32
三、支出总表 32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有关规定并指导实施和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建设行业相关指标统计和城乡规划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配套费等规费收取。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项目产业工人工资管理。负责本行业违法违规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抢险救灾工作。
3.负责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组织执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4.负责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质量。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开展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5.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节能减排。拟订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点科研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承担推进建筑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负责推广实施绿色建筑。
6.负责管理建筑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和协调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系统的招商引资和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
7.拟订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业协会、学会以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负责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系统的信访维稳工作。
8.负责城镇建设管理。指导城镇道路、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承办住建重大项目的实施。
9.负责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负责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贯彻执行物业管理、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有关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承担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
10.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民防空、民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制定防空袭各种保障计划、方案,检查、指导城市防空抗毁能力各项措施落实。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2.负责本行业监管和执法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有关职责分工。
(1)防灾减灾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建筑行业应急救援工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法依规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2)城市建设管理中有关涉水职责的分工。县水务局作为县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县住房城规划乡建设局作为县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均要参与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的城市供排水管网布局的规划工作。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城市供排水管网、防洪设施和排涝设施建设、维护以及日常管理工作。部门之间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协商解决重大问题。(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县住建局共承担20项重点投资建设项目,截至10月底,已完成重点建设项目投资62943.76万元。
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房地产管理局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2567.6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1157.31万元,增长97.78%。主要变动原因是城乡污水新改建项目及马鞍巷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大量增加了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7434.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70.34万元,占76.2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3.81万元,占23.7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513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7.24万元,占3.75%;项目支出14566.28万元,占96.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2567.6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1157.31万元,增长97.78%。主要变动原因是城乡污水新改建项目及马鞍巷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大量增加了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68.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12%。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637.28万元,增长140.29%。主要变动原因城乡污水新改建项目及马鞍巷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大量增加了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68.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8万元,占0.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5.23万元,占13.59%;医疗卫生支出11.95万元,占0.1%;城乡社区支出4202.47万元,占36.97%;农林水支出1076.81万元,占9.47%;住房保障支出4485.19万元,占39.4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368.45,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 支出决算为46.8万元,完成预算100%。
2.城乡社区: 支出决算为4202.47万元,完成预算100%。
3.农林水: 支出决算为1076.81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 支出决算为4485.19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 支出决算为1545.2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决算为11.9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7.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6.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6.81万元、津贴补贴69.29万元、奖金90.6万元、绩效工资16.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7万元、住房公积金41.0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12万元、奖励金0.02万元等。
公用经费100.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38万元、印刷费5.09万元、咨询费0.1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1.2万元、物业管理费0.1万元、差旅费32.59万元、维修(护)费0.1万元、租赁费14.47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0.22万元、公务接待费1.83万元、工会经费5.25万元、福利费3.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6.07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91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83万元,完成预算97.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万元,占76.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3万元,占23.37%。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特种车1辆(人防车)、借用检测所公务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3万元,完成预算9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15万元,下降7.5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267人次,共计支出1.83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765.0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保障了机关日常正常运转,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职责,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业务目标任务。完善了城乡规划编制,保证了新区建设快速推进稳步推进及棚户区改造建设顺利进行。公共基础设施的不断投入,改善了全县人民的生活居住环境,为推动城市建设和城乡环境治理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运行情况良好,确保接收到的垃圾及时处理,达到国标GB16889-2008的一般地区排放标准,保护了生态环境,发挥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场参与评价的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12万元,执行数为611.74万元,完成预算的99.96%。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对于改善城市环境,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自然生态环境,特别是保护当地河流水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发挥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1.垃圾处理运行管理制度为完善并上墙;2.资料整理不规范。下一步改进措施:3.用制度规范化管理垃圾处理操作规程;4.资料装订存档,要做到分类清晰、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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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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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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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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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612 |
执行数: |
61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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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612 |
其中-财政拨款: |
61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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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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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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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垃圾日平均处理量40吨 |
完成垃圾日平均处理量42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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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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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垃圾日处理量 |
40吨/天 |
42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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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垃圾处理质量 |
完成达标 |
达标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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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保护生态环境 |
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生活条件 |
完成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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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社会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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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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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87万元,比2017年增加51.63万元,增长125.19%。主要原因是业务开展增加,各项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借用检测所公务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人防车)、其他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10.外交(类)…(款)…(项):指……。
11.公共安全(类)…(款)…(项):指……。
12.教育(类)…(款)…(项):指……。
13.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
17.节能环保(类)…(款)…(项):指……。
18.城乡社区(类)…(款)…(项):指……。
19.农林水(类)…(款)…(项):指……。
20.交通运输(类)…(款)…(项):指……。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指……。
22.商业服务业(类)…(款)…(项):指……。
23.金融(类)…(款)…(项):指……。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指……。
25.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指……。
……
……
……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2.……。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沐川县住建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属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二)机构职能。
根据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沐府办〔2011〕19号),设立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设6个股室,主要承担住房保障、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监管、城市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工程勘察设计、城镇建设管理、村镇建设管理、建筑节能、城镇减排、人民防空等工作职能。
(三)人员概况。
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现有编制35个,其中:行政编制10个,事业编制24个,工勤编制1个。在职人员总数36人,其中:行政10人(含提前退休2人),事业24人,工勤2人;离退休7人。
沐川县房管局现有编制14个,其中:事业编制14个。在职人员总数13人,其中:事业13人;退休1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度我局年初收入预算总额为17556.0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434.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70.34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1763.8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121.9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住建局本年支出合计15133.53万元,按支出性质分为:基本支出567.24万元,项目支出14566.28万元, 2018年年未结转结余2422.54万元;按功能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5.2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1.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85.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967.55万元,农林水支出1076.81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按照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通知要求,按时完成机关年初预算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正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做到尽量细化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范围和科目,认真仔细核实本年开工工程建设项目,清理往年工程建设欠款,以县政府批示及工程合同为依据上报工程建设项目,做到不漏报不乱报,及时上报相关股室进行审核,对所编制的预算予以调整通过。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为真实、准确反应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根据县财政编制决算报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了部门年度决算报表编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财务报表支出情况分别按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编制部门决算,决算收入、支出口径与财政局国库股、预算股和经建股以及财政大平台核对无误,报表编制无差错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按《预算法》和财政有关规定,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按月发放,公务费按季申报,项目支出按项目实施情况及工程建设合同经单位和县财政审核无误后按项目进度拨付。在支付方式上,工资和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公用经费申请授权支付并尽量采取公务卡支付,或转账支付,尽量减少现金支出(零星支出)。
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在执行各项资金预算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各级财务规定,管好、用好每笔资金。在专项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和监管,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从而发挥好项目资金对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制定机关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及费用支出制度,严格支出管理,“三公”支出逐年递减。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机关日常正常运转,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职责,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业务目标任务。项目资金支出保障了市县重大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完善了城乡规划编制。保证了新区建设快速推进稳步推进及棚户区改造建设顺利进行。公共基础设施的不断投入,改善了全县人民的生活居住环境,为推动城市建设和城乡环境治理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存在问题。
年初预算部分编制不合理。
(三)改进建议。
优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力。
2018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沐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经省发展改革委以川发改投资〔2009〕552号文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川发改投资〔2009〕846号文批复项目初步设计,以川环审批[2009]327号批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沐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2)建设规模:新建垃圾填埋场总库容30万立方米,平均处理垃圾50吨/日,服务年限达到15年。
(3)处理工艺:同意采用卫生填埋的处理工艺。
(4)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建筑及安装费用1665万元,设备费用432万元,其它费用703万元。资金筹措:地方配套1600万元,企业自筹1200。
(5) 建设地址:沐川县沐溪镇。
(6)项目业主:沐川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采取特许经营权出让,由特许经营权受让单位:四川新开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依法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和运营)。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县住建局按照绩效评价的要求对沐川县垃圾处理运行项目开展了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县绩效评价工作组进行了项目选点,并对项目选点实施了现场评价。现场评价认为:沐川县垃圾处理工程运行情况良好,服务沐川县城乡人口达4.3万人,垃圾收集率达到80%,垃圾日平均处理量42吨,解决了沐川县城乡垃圾难处理的问题。
2.项目总体评价
整体评价认为:该项目运行情况良好,确保接收到的垃圾及时处理,达到国标GB16889-2008的一般地区排放标准,保护了生态环境,发挥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场参与评价的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整体评价该项目切实可行,到达预期目标。项目总评得分98分,其中:项目决策得分25分,项目管理得分13分(管理制定不完善,资料装订不规范扣2分,项目绩效得分60分。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预期目标明确,县政府按产业化投资协议按月拨付试运行费,住建局指导县开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科学合理使用运行费,完成对现场垃圾处理的预期目标。
(2)决策依据情况。
改项目决策根据产业化投资协议决定。
(3)资金分配情况。
项目资金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全年611.74万元,按月实际支付。
(4)分配结果情况。
资金分配结果良好,不存在虚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和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
2、项目管理
(1)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运行费合计611.74万元,年初预算612万元,按实支付611.74万元,剩余0.26万元年底收回。
(2)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支付依据合法,开支标准符合规定,做到专科专用。
(3)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制度比较健全、管理规范,会计核算符合国家规定。
(4)组织实施情况。
沐川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厂设厂长,下设办公室、生产部、技术部、设备部、财务部、后勤部等职能部门。为适应环卫作业和人居生活环境需求,沐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全年不停工。
3、项目绩效
(1)目标完成情况。
①完成数量。垃圾处理项目运行情况良好,每天及时处理县城及周边乡镇产生的垃圾,不存在垃圾堆积不处理或处理不完全的情况。
②完成质量。垃圾处理和渗透液(污水处理)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国标GB16889-2008的一般地区排放标准。
③完成实效。每日及时,按实完成垃圾处理。
④完成成本。项目运行后,为财政节约环保成本,为沐川县持续生态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
(2)项目效益情况。
垃圾处理项目提高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对于改善城市环境,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自然生态环境,特别是保护当地河流水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发挥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三、存在主要问题
1、未完善垃圾处理运行管理制度并将制度上墙,未用制度规范化管理垃圾处理操作规程。
2、通过现场评价,各类资料虽比较齐全,但整理分类不算规范。
四、相关措施建议
1、我局应加强对新开元环保有限公司的监督,督促其加强对垃圾处理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换新。
2、资料装订存档,要做到分类清晰、完整。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