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2020年度
四川省沐川县卫生健康局
决 算
目 录
公开时间:2021年9月14日
二、机构设置 ...1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附件3.................................................44
附件4.................................................44
附件5.................................................44
第五部分 附表………………………………………………………49
二、收入总表 49
三、支出总表 49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沐川县卫生健康局(简称县卫生健康局)是沐川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全县国民健康政策。拟定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有关卫生健康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配置全县卫生健康资源。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负责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监督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标准。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负责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
7、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8、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乡(镇)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县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1、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县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监督实施全县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承担全县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全县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12、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工作。
13、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5、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16、有关职责分工。
⑴、与县发展和改革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⑵、与县市场监管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处置和调查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论证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会同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⑶、与县民政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⑷、与县医疗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面从严治党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党组书记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好全系统及分管领域内的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谈心谈话制度,注重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沟通交流、增进了解、促进工作。完善了《沐川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工作运行规则(试行)》,坚持会前充分酝酿、会中充分讨论,形成共识,会后严格执行、落实。加强县人民医院党委和下属各支部的党建工作督导力度,每月下发党建任务清单,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党务公开制度。开展卫生院班子聘期考核,正在形成专题报告。建立沐川幸福中医医院和沐川仁济医院党支部,加强民营医院党建工作。
根据省、市纪委监委安排部署,结合沐川县卫生健康系统实际,制定医疗行业重点整治方案,召开专题工作会,落实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各项工作任务。查找班子成员、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65个,制定、落实防控措施65条。组织党员干部缅怀先烈、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集中观看警示片,把思想政治、党纪法规、反腐警示教育常态化。
(2)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巩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果,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各项规定。健全双向转诊标准和流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推动县域紧密型医共体试点工作。持续开展县人民医院与舟坝镇卫生院紧密型医共体试点工作。完成乡镇卫生院和县人民医院基线调查,全面掌握发展现状;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经反复讨论修改,完成全县总体实施方案和七个配套子方案,总体实施方案已县委、县政府审定,并报省卫健委。争取2020年淅川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资金690万元,建成沐川县人民医院远程影像会诊中心,为乡镇卫生院购置DR7台、CT1台,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提升。
(3)坚持“两手抓” 脱贫攻坚工作,开展问题整改清零行动
一手抓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局机关及下属全额拨款单位共57名干部,联系永福镇涉及7个村贫困户91户306人,派驻贫困村工作队员2名、非贫困村第一书记3名。定期召开帮扶干部会,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职责,进一步压紧压实帮扶责任。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全力对标补短,切实巩固脱贫成效。
一手抓健康扶贫工作。做好健康扶贫各项工作,落实“十免四补助”政策。成立3个工作组,全覆盖督导县、乡医疗机构和村卫生站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标准化建设、系统数据录入、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等。免费白内障手术14人(完成任务数140%),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100%,县卫生扶贫基金救助4682人次、384.05万元,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依规转诊至县域外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10%以内。
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落实责任,明确整改完成时限。召开全县脱贫攻坚健康扶贫问题整改专题会、机关职工会全面推进整改落实。经全面清理,共认领2016—2020年反馈的问题33个(其中健康扶贫问题27个、帮扶问题6个),完成整改销号问题33个。
(4)疫情防控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县卫生健康工作人员上下共同努力,排查管理湖北、北京、黑龙江等返沐人员1820人、国外返沐集中医学观察74人。各医疗机构严格预检分诊制度,建发热门诊2个、哨点诊室20个,1月23日至今发热门诊诊疗4339人次,办理外出人员申报健康证明49924人次。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外防输入,制定、落实应对秋冬季疫情应急预案,加强物资储备,建成核酸检测实施室1个,在建1个,配备核酸检测人员10人,培训采样人员49人,医务人员院感培训1500人次,流调人员培训50人次。目前,全县无疑似和确诊病例。
(5)强化基本公共卫生,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工作
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93%,服务人口201500人。加强艾滋病重点人群宣传,做好感染者及病人管理,定期召开“三线办”工作例会,开展综合防治工作督导和技术指导,超额完成市上下达艾滋病筛查人数。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推进尘肺病攻坚行动。
(6)加强重点项目建设
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主体工程总投资5600万元,工程已经“五方”验收投运,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大楼开工建设。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央、省级大力加强基层公共卫生能力提升。我局抓住契机,紧盯公共卫生短板,聘请专业咨询服务公司,做好债券项目申报,已获上级资金1.13亿元(其中地方政府专项债券0.6亿元、抗疫特别国债0.42亿元、中央一般预算内资金0.11亿元),正在组织实施。
(7)安全稳定
全面落实党政领导“一岗双责”,抓好安全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回复心连心热线46条、书记信箱4条、县长信箱1条,办理情况满意率100%。未发生安全事故和集访、进京上访事件。
二、机构设置
沐川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单位2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大队),其他事业单位22个(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沐溪镇卫生院、永福镇卫生院、沐溪镇幸福卫生院、沐溪镇建和卫生院、富新镇卫生院、富新镇富和卫生院、大楠镇卫生院、底堡乡卫生院、箭板镇卫生院、大楠镇炭库卫生院、黄丹镇卫生院、黄丹镇海云卫生院、舟坝镇卫生院、高笋乡卫生院、杨村乡卫生院、茨竹乡卫生院、利店镇卫生院、利店镇凤村卫生院、武圣乡卫生院)。以上单位均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8,081.3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461.86万元,增长33.06%。主要变动原因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34,918.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收入7,927.04万元,占22.70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592.00,占27.470%%;事业收入17,324.66万元,占49.615%;其他收入74.59万元,占0.21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30,14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76.93万元,占59.63%;项目支出12,170.91万元,占40.3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682.1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0,000.03万元,增幅达到93.62%,增幅原因系本年度发行抗议特别国债及新增地方专项债券,用于新冠肺炎防控所需核酸检测设备、口罩等防疫设备、物资的采购。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68.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23%。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59.03万元,增幅4.43%,增长原因主要系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地方财政投入资金,用于新冠肺炎发热门诊建设及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的采购。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68.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16万元,占1.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46万元,占3.97%;卫生健康支出7,281.81万元,占85.99%;农林水支出675.55万元,占7.98%。;住房保障支出76.23万元,占0.9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2020年决算数为98.15万元,预算数为119.44万元,完成预算82.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系该项目资金属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资金”,由于上级资金下达时间延迟,导致该部分资金由县级财政垫付,造成上级下达资金结转至2021年度使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决算数为71.32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决算数为248.16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0年决算数为16.99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决算数为243.51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决算数为5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0年决算数为197.13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2020年决算数为1,348.75万元,预算数为2,713.76万元,完成预算49.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系①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大楼建设主体尚未完工,未达到付款节点;②“2020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下达资金,由于该项目资金下达时间为年底,造成资金结转至2021年度使用。
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0年决算数为701.09万元,预算数为735.09万元,完成预算95.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系有部分资金均属于贫困县定向专科生引进项目,由于资金年度下达,故未支付。
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20年决算数为536.38万元,预算数537.73万元,完成预算99.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系疾控中心艾滋病防治经费充裕,故该资金定于2021年初拨付。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20年决算数为265.14万元,预算数为265.14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 2020年决算数为82.49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 2020年决算数为50.85万元,预算数为50.85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2019年决算数为1,659.74万元,预算数为1,667.18万元,完成预算99.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系由于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改革,将原属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平移至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该部分资金属于平移进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疾病防控相关经费,由于项目正在实施,不能提供相关支付资料,故未支付;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 2019年决算数为301.27万元,预算数399.35万元,完成预算75.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系涉及的艾滋病、结核病防治项目资金年底才下达,无充分时间使用,故结转至2021年度使用;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 2020年决算数为796.21万元,预算数796.21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 2020年决算数为667.65万元,预算数669.22万元,完成预算99.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系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已用上年结转资金支付,故本年度资金结转2021年使用;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0年决算数为11.40万元,预算数11.40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算数为9.20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算数为12.90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20年决算数为348.10万元,预算数1,448.10万元,完成预算24.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系部分资金分别属于“上级下达2020年卫生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支出预算资金(沐川县人民医院公共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及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由于该项目正在招标采购阶段,未达到验收,故未支付资金;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 2020年决算数为675.55万元,预算数690.00万元,完成预算97.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系舟坝镇卫生院CT设备采购,已验收合格,但尚未达到质保金支付时限,故质保金未支付;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决算数为76.23万元,预算数76.2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2.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51.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0.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30万元,低于预算数约6.1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主管部门要求各下属单位减少公务车的使用频率,减少不必要的水电消耗,提倡无纸化办公,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均进行电子化公文交换,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资源消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49万元,占66.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5万元,占33.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9万元,完成预算99.8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48万元,降幅6.02%。费用下降主要原因系减少不必要的公务车使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无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49万元。主要用于走访建档立卡贫困户、健康扶贫下乡检查等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5万元,完成预算98.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1.56万元,降幅29.38%。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系切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倡议。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15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7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乐山市贫困地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空白点工作推进接待,金额1,520.00元;乐山市卫健委率队参加“乐山市2020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启动一起工作接待,金额2,700.00元;江山市卫健委来我县结对医院联系捐赠事宜接待,金额1,988.0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924.7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31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绩效均达到本年目标任务,绩效评价为良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村卫生室定额补助项目”按照时间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了目标任务,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二)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村卫生室定额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现将“村卫生室定额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阐述如下:
该项目全年预算数129.50万元,执行数为129.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村卫生室)提供了资金支持,通过“考核+补助+X”的形式,不仅稳定了乡村医生的收入,更稳定了乡村医生服务基层的意识,有助于村医生扎根基层,方便基层群众就医,也从另一个层面缓解了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远”的问题。
结论:该项目实施中暂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更加稳健、更加丰富的推行室定额补助项目,力求更好的服务基层乡村医生、方便基层群众就医。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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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村卫生室定额补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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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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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29.50 |
执行数: |
12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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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29.50 |
其中-财政拨款: |
12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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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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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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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县185个行政村卫生站进行定额补助,按照7000元/年/个进行考核后补助 |
对全县185个行政村卫生站进行定额补助,根据考核结果支付,目标完成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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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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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行政村卫生室数量 |
185 |
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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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补助支付完成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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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补助支付完成时间 |
2020年12月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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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补助标准 |
7000.00元/年/个 |
7000.00元/年/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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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增强了村医生收入,稳定服务基层信心 |
有效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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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服务基层群众,解决看病难、看病远问题 |
有效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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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村医生 |
≥97% |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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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相关附件附后。即《沐川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村卫生室定额补助项目、三支一扶项目、农村妇女“常见病普查”项目、新生儿筛查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村卫生室定额补助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2.08万元,比2019年增加55.98万元,增幅4.80%,增长的主要原因系本年度有新进人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25.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25.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系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重大疫情防控等医疗设备采购,例如:核酸检测设备、负压救护车、制氧系统等。本年无对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从事医疗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是指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取得的房屋租金收入等。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立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反映重大疾控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指反映反映除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指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3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3、“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5、政府采购支出: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36、项目绩效评价:指对项目决策、准备、实施、竣工和运营过程中某一阶段或全过程进行评价的活动。
第四部分 附件
沐川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沐川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单位2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大队),其他事业单位22个(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沐溪镇卫生院、永福镇卫生院、沐溪镇幸福卫生院、沐溪镇建和卫生院、富新镇卫生院、富新镇富和卫生院、大楠镇卫生院、底堡乡卫生院、箭板镇卫生院、大楠镇炭库卫生院、黄丹镇卫生院、黄丹镇海云卫生院、舟坝镇卫生院、高笋乡卫生院、杨村乡卫生院、茨竹乡卫生院、利店镇卫生院、利店镇凤村卫生院、武圣乡卫生院)。
(二)机构职能
沐川县卫生健康局(简称县卫生健康局)是沐川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全县国民健康政策。拟定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有关卫生健康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配置全县卫生健康资源。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负责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监督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标准。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负责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
7、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8、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乡(镇)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县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1、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县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监督实施全县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承担全县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全县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12、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工作。
13、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5、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三)人员概况。
沐川县卫生健康局(含下属单位)现有编制381个,其中:行政编制21个(含参公),事业编制360个。2020年在职人员总数681人,其中:行政24人(含参公),事业381人,临聘人员27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7,519.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27.04万元,占45.2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92.00,占54.75%。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39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2.06万元,占9.12%;项目支出7,246.15万元,占54.11%;政府性基支出4,924.77万元,占36.77%。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管理方面
县卫生健康局(含下属单位)按照县财政局统一要求,及时组织计财股及下属单位财务人员进行预决算的编制,根据实际需求,以及对项目执行进度的实时掌握,对不同时间段的用款计划进行及时申请、划拨、账务处理,月底进度实施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切实贯彻“先预算后支出,资金支出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及时真实的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对绩效目标进行季度梳理,发现偏移绩效目标的情况进行实时汇报及处理,切实做到年度分析,分析本年度资金支出与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是否做到资金支付汇集民生及医疗发展领域。对专项预算有目标的进行提前细化,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及分配方案,做到事前预估,事中把控,事后监督考核,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及用途,按照使用方面,进行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上报,做到收支平衡,杜绝无效资金的使用和浪费。
2020年县卫生健康局无人员因公出国计划,费用为0;2020年无购置公务用车经费支出,公车运行维护费7.49万元;公务接待费3.75万元。2020年公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走访建档立卡贫困户、健康扶贫下乡检查等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我单位(含下属单位)积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水、电、燃油等用量处于下降趋势,预计按照现行节约措施,会继续下降。其主要举措包括:主管部门要求各下属单位减少公务车的使用频率,减少不必要的水电消耗,提倡无纸化办公,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均进行电子化公文交换,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资源消耗。
(二)专项预算管理方面
县卫生健康局现阶段无相关债务或对对外担保事项(不含下属单位),其主要举措是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制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在规范内部费用报销流程的单位同时,通过对本单位支付流程的梳理,查找和发现财务管理中的漏洞和不足;
在项目管理中(特别是债券项目)均严格按照《政府债券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明细化、方向性管理,积极推进项目的开展,实时督查项目的进度,特别是汇集民生的重大项目,例如:计划生育奖励(特别)扶助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均进行动态账目管理,把本系统资金用活、用好,同时通过盘活其他执行完毕的剩余项目资金,充实到民生项目中,扩大民生项目的资金盘、扩大民生项目的资金量,让存量资金不再睡觉。
(三)结果应用情况
县卫生健康局通过上述措施有力的保障我系统全部机构正常运转,在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同时,也对本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走出了一条路子。
通过对内部机关运转资金的精细化、动态化管理,在节约资金的同时,也满足了本单位(下属单位)的正常运转,真正让李克强总理的“政府要过紧日子”落实到实处,落实到每个党员干部的行动中。
项目资金管理历来是资金管理的重头戏,排头兵,管好项目资金相当于管好了政府的钱袋子、群众的民生钱,我系统涉及项目资金量庞大,用好项目资金,做好民生服务,是我系统的职责和目标,现阶段归口的项目资金有“乡镇卫生院基药补助、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婚前健康检查等支出”。根据项目资金管理特点,我单位带头严格按照年初用款计划,进行分类分项管理,按月申报项目资金,明确项目实施进度,并对部分重点项目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中长期或无到期日的项目进行制度化,重点性管理,规范项目执行。同时也梳理出一套资料整理,报账流程,档案存放的管理模式,项目资金管理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县卫生健康局(含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及违规违纪行为,预算支出和决算支出情况相符。
(二)存在问题
一是预算资金经济分类科目与实际支出方向仍存在差异性;二是财务工作人员较少、事务繁杂,不仅需要处理岗位内的相关事宜,还要处理其他与岗位职责无关的事宜,大大降低了本职工作的精度和深度。
(三)改进建议
一是预算编制时,经济分类科目努力做到与本单位实际支出方向和金额一致,减少和降低不一致的概率;二是扩大人员招聘,让专业回归专业,岗位回归岗位。
2020年村卫生室定额补助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 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为切实解决乡村一级群众“看病难,看病远”的问题,切实保障基层医疗服务人员待遇,特别是乡村医生待遇,提高服务基层,服务患者的意识,强化服务质量,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技能,使乡村一级医疗机构能留人,留得住人。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明确对乡村医生实行定额补助。
定额补助标准7,000.00元/个/年,每年11-12月进行考核后按照分数等级分阶分档发放,资金来源:省级财政承担4,500.00元,县级财政承担2,500.00元。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实施主要目的是:在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同时,解决乡村一级群众“看病难,看病远”的问题。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该项目在申报前,走访调研了大量乡村一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特别是乡村医生。从185个村卫生室的调查问卷及摸排走访中,通过大数据分析,采用抽样调查法,得出的结论,形成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通过整理-汇总-领导审阅-修改-领导再次审阅后,通过项目年初预算申报,县财政局通过审核相关资料及政策依据,将该项目纳入本年度预算资金安排,并汇总报经县人代会审议通过。
该项目实施后,在切实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同时,也解决乡村一级群众“看病难,看病远”的问题,稳定了乡村医务人员的人心,真正做到了“能留住,留得住”,为建设“健康沐川”提供了新引擎,新动力。
2、项目管理
该项目预算资金129.5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83.2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46.25万元。项目资金根据《沐川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做好2020年度村卫生站(室)综合考核的通知》(沐卫发〔2020〕49号)文件,进行考核后按照分数等级分阶分档发放。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并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及适用准则进行核算,保证了账务处理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3、项目绩效
该项目实施后,在切实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同时,也解决乡村一级群众“看病难,看病远”的问题,稳定了乡村医务人员的人心,真正做到了“能留住,留得住”,为建设“健康沐川”提供了新引擎,新动力。
三、存在主要问题
该项目在实施中,暂未发现问题。
四、相关措施建议
下一步,将加大该项目的监督力度,力争将该项目做好、做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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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村卫生室定额补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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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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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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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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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明确性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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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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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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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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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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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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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质量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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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效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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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成本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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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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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可选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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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可选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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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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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效率(可选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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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效率(可选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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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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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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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 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为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根本目标,致力于人人享有基本卫生医疗服务,积极探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推动了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高服务基层,服务患者的意识,强化服务质量,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技能。
根据《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关于下达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社(2020)8号)文件精神,明确根据辖区人常住人口数进行补助。
补助标准为65元/人/年,每年分三次先进行预拨,11-12月进行考核后拨付最后一笔资金,资金来源:分别为中央、省级和市县级配套。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实施主要目的是:为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根本目标,致力于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该项目在11-12月进行考核,考核主要是县卫生健康局抽调专家对19个乡镇卫生院进行综合考核评分。从乡镇卫生院为辖区内的常住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及孕产妇建立健康保健手册,对辖区内慢性病及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监测管理等相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进行检查,通过大数据分析,采用抽样调查法,得出的结论,形成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通过整理-汇总-领导审阅-修改-领导再次审阅后,通过项目年初预算申报,县财政局通过审核相关资料及政策依据,将该项目纳入本年度预算资金安排,并汇总报经县人代会审议通过。
该项目实施后,广大群众的健康需求得到的积极的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速推进,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同时也坚定了医护人员服务基层的决心。
2、项目管理
该项目预算资金1261.83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1135.6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26.18万元。项目资金根据《沐川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项目绩效考核结果及补助经费分配情况的通知》(沐卫函〔2020〕74号)文件,年底进行考核后按照分数等级,分阶分档发放。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并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及适用准则进行核算,保证了账务处理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3、项目绩效
该项目实施后,广大群众的健康需求得到的积极的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速推进,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同时也坚定了医护人员服务基层的决心。
三、存在主要问题
该项目在实施中,主要问题还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虽然覆盖范围广,但是服务程度不深,对部分偏远地区不能做到全覆盖。
四、相关措施建议
在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我们将加强资金使用效率的监督,对偏远地区的农村居民加大服务覆盖范围,力争做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覆盖,不留死角,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深入人口,营造人人愿检,人人争检,共筑群众健康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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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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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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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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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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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明确性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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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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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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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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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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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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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质量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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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效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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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成本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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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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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可选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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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可选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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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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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效率(可选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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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效率(可选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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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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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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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县人民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 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为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切实降低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937号)的文件精神,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对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在医院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消化部分,财政部门按核定取消药品加成额的20%足额给予兜底补助,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70%。
定额补助标准54万元/年,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承担36.91万元,省级财政承担17.09万元。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实施主要目的是:为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切实降低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该项目在申报前,按《关于印发四川省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937号)的文件对前一年的药品加成收入进入了统计,上报县卫健,县财政局最终确定定额补助54万元/年,其中:中央财政承担36.91万元,省级财政承担17.09万元,本级财政无补助。
该项目实施后,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切实降低了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2、项目管理
该项目预算资金54万元,中央财政承担36.91万元,省级财政承担17.09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并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及适用准则进行核算,保证了账务处理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3、项目绩效
2020年取消药品加成减少收入505.41万元,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护理费和诊疗费分别上调9.00元,门诊诊察费上调6元)弥补338.78万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的收入只占取消加成减少收入的67.03%,比文件规定的70%少2.97个百分点,未到得到弥补的金额15.01万元;财政补助54万占减少收入的10.68%,按文件规定财政应补助20%,财政少补助47.08万元,造成政策性亏损62.09万元,医院通过加强自身内部管理承担10%即50.54万元,取消药品加成总共亏损112.63万元。药占比25.98%(不含中药饮片),同比下降3.91个百分点。
三、存在主要问题
该项目的补偿金额是按2012年的业务收入情况确定的补偿金额,对我院这种高速发展的医疗机构有失公允,因当时学科少,开展的技术项目少,业务收入低,导致确定的基数小。随着学科的不断发展、新技术新项目的增加,业务收入大幅增涨,但补助始终不变,造成医院的政策性亏损大。
四、相关措施建议
每年的补助金额应至少两年做一次动态调整即:调整当年按前两年的医疗业务收入及考核标准要求的药占比确定取消药品加成减少收入的财政补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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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取消药品加成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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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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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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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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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明确性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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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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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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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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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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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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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质量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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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效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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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成本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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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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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可选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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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可选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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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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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效率(可选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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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效率(可选项)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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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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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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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艾滋病防治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机制,全面落实各项艾滋病预防控制措施,提高发现率,扩大治疗覆盖面,提升治疗成功率,降低死亡率,降低新发感染,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的生活质量。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19〕144号)及《四川省卫生健康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中央财政补助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第一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函〔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并按方案要求分配和使用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1)加强领导,整合资源,完善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机制。
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针对本地情况在政策和措施上探索创新,及时研究解决本地防治工作中的问题。
(2)加强监测检测工作,准确掌握疫情趋势,及早发现感染者和病人。疾病控制机构和县级定点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开展免费检测咨询和外展服务,开展咨询点人员技能培训等。补助标准:4元/人次(其中检测2元、咨询2元)。
(3)全面落实重点人群干预措施。一是针对妇女、老年人、农民工和流动人口开展干预活动每季度至少1次;加强对学生艾滋病宣传教育,为学校开展宣传教育和干预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在当地主要的人流密集区、医院、商业区等公共场所,或利用当地的主要媒体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二是医疗疾控机构等针对暗娼、男男性行为者和社区吸毒者等主要目标人群,开展高危行为干预工作,继续扩大干预覆盖面。补助标准:60元/人/年。
(4)加强性病防治,组织实施调研指导工作。按照22元/人次的标准补助医疗机构用于依托性病门诊开展性病就诊者干预服务,加强性病防治工作,包含宣传性病艾滋病防治知识要点、性病治疗注意事项、转介服务、干预服务包发放、安全套发放、调研指导和病例核查等。
(5)加强随访服务和预防配偶间传播。按照每个感染者/病人15元/月的标准,补助随访工作人员,用于做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后续随访、CD4检测、医学指导和单阳家庭干预等工作。按照60元/人/年的标准,补助随访责任机构和工作人员,用于预防教育、档案信息管理和材料费等。按照每个感染者/病人60元的标准,补助首次随访工作人员,用于做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首次随访、CD4检测、医学指导工作。
(6)扩大抗病毒治疗覆盖面,提高服务质量。继续提高抗病毒治疗可及性和规范性,加强县级以下基层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培训质量。疾病预防控机构要及时将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转介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抗病毒治疗,相关机构定期为病人提供CD4、病毒载量和耐药检测服务,提高治疗质量。抗病毒治疗药品管理机构要保障抗病毒治疗药品的及时供应、合理储存和运输,减少药品在管理过程中的损耗,药品使用情况须登记建档。按照每个感染者和病人每月10元的标准补助医务人员;按照每个感染者和病人每月20元的标准补助监督服药员,用于做好随访干预、服药依从性教育和管理工作。按照每个感染者和病人每年60元的标准补助定点医疗机构,用于开展预防教育、档案信息管理和材料费等。按照每个感染者和病人200元的标准补助病人检测和随访交通费等。
(7)开展艾滋病性传播专项行动治理。开展艾滋病性传播专项打击等综合治理。加强对娱乐服务场所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涉黄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农村场镇等区域的打击力度。对抓获的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人员开展艾滋病检测,将检测发现的感染者纳入公安部门重点管控范围并及时开展抗病毒治疗。对故意传播艾滋病或聚众淫乱的,一律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查处的故意传播艾滋病案例进行警示性宣传。
(8)加强“三线”管理办能力建设和运行管理。补助定点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疾控机构各8万元,用于艾防管理办公室工作例会、信息互通、分片包干、培训指导及能力建设等运行经费。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在疾控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健全“三线一网底”防治工作体系,配齐配强专职人员,按照《四川省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三线一网底”艾滋病防治体系的通知》(川重传办发〔2019〕6号)要求,切实履职。
2.年度目标
(1)现住址艾滋病存活感染者和病人规范化随访干预(含CD4检测)比例达85%,随访到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结核病筛查比例达90%。单阳家庭配偶检测比例达85%。
(2)抗病毒治疗覆盖率达90%以上。
(3)生活困难、愿意接受帮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90%以上得到帮扶,艾滋病致孤儿童100%得到帮扶。
3.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减轻了病人的治疗检测费用,从而抑制了疾病的传播,使群众的健康水平得到了提高。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首先按照上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方案的要求,制定绩效目标任务和资金使用方案,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报财政申请通过后把资金划拨到我单位,我单位根据资金使用方案和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时划拨及使用资金。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资金为138.47万元,属于中央财政资金。按照资金使用方案使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拨、使用,并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及适用准则进行核算,保证了账务处理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现住址艾滋病存活感染者和病人规范化随访干预(含CD4检测)比例达93.98%,随访到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结核病筛查比例达93.46%。单阳家庭配偶检测比例达91.97%。抗病毒治疗覆盖率达95.77%以上。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减轻了病人的治疗检测费用,从而抑制了疾病的传播,使群众的健康水平得到了提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实施后,有力的遏制了艾滋病的传播风险,降低了未及时治疗的死亡率,巩固了群众的生命线。
(二)存在主要问题
该项目在实施中,暂未发现问题。
(三)相关建议。
下一步,将加大该项目的监督力度,力争将该项目做好、做稳。
|
|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艾滋病防治项目 |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
|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
|
|
可行性 |
5 |
5 |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
合理性 |
5 |
5 |
||||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
|
|
资金使用 |
4 |
4 |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
|
|
完成质量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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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时效 |
5 |
5 |
||||
|
完成成本 |
5 |
5 |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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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可选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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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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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10 |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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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效率(可选项) |
10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8 |
||||
|
|
总分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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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附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