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2022年度
四川省沐川县
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10月16日
负责全县文化旅游服务工作,受理旅游投诉并及时处理,做好旅游咨询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旅游服务产品体系建设,推进全县旅游营销体系建设,做好旅游宣传推广,推动旅游产品和市场“走出去”,旅游企业和资本“请进来”,协调配合开展文化旅游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工作。负责通过互联网收集、利用和发布旅游信息,推动智能旅游,监测和处理有关旅游方面的网络舆情,负责旅游信息网络的完善、运行和维护。负责旅游市场分析、研究和统计监测工作。组织参与文旅市场的重大活动,指导文旅企业发展,文旅新业态规划和开发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旅游协会、酒店协会、文化艺术团体的发展。
沐川县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均为2947.12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各减少5906万元,下降66.71%。主要变动原因是沐川县推进交通+旅游深度融合促进康养产业发展引领工程债券收支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356.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84万元,占13.4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3.2万元,占86.52%。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294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25万元,占2.55%;项目支出2871.87万元,占97.4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均为2947.1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906万元,下降66.71%。主要变动原因是沐川县推进交通+旅游深度融合促进康养产业发展引领工程债券收支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8%。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97万元,增长17.8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4.91万元,占91.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3万元,占4.2%;卫生健康支出2.07万元,占1.09%;住房保障支出6.04万元,占3.1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91.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8.46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8.2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8.25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4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6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100%。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0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补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7.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上年相比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相比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相比持平。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6.0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县文旅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1万元,比2021年减少0.96万元,下降11.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县文旅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县文旅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2年度沐川县“交通+旅游”深度融合促产业发展引领工程等3个项目支出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该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该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2022年度沐川县“交通+旅游”深度融合促产业发展引领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沐川县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2019年度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沐川县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2020年度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沐川县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沐川县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简称:县文旅中心)是县政府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下属机构。设办公室和文旅发展服务股2个内设机构。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县文旅中心负责全县文化旅游服务工作,受理旅游投诉并及时处理,做好旅游咨询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旅游服务产品体系建设,推进全县旅游营销体系建设,做好旅游宣传推广,推动旅游产品和市场“走出去”,旅游企业和资本“请进来”,协调配合开展文化旅游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工作。负责通过互联网收集、利用和发布旅游信息,推动职能旅游,监测和处理有关旅游方面的网络舆情,负责旅游信息网络的完善、运行和维护。负责旅游市场分析、研究和统计监测工作。组织参与文旅市场的重大活动,指导文旅企业发展,文旅新业态规划和开发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旅游协会、酒店协会、文化艺术团体的发展。
2022年度,县文旅中心共有在编在岗人员5名,其中正科领导1名。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管理并用好交通+旅游已到位的专项债券资金;充分利用东西协作平台,争取到300万元资金打造了利店镇双河村茶文化、沐川竹海竹文化、魔芋园区魔芋文化、桃源山居非遗农耕文化4个研学基地。二是全面推进项目建设。立足沐川文旅资源禀赋,大力推进“旅游+”、“+旅游”产业发展模式,沐川竹海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林家岩二期、解结湖环湖竹村等项目稳步推进。三是着力培育地方品牌。全力推进沐川竹海创4A,《乌蒙沐歌》实景剧提档升级;推出牛郎坪、白马山、魔芋园区等农旅融合产业园区;积极参加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天府旅游名村申报。配合推进“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申报工作;配合推进利店镇“省级百强中心镇”创建。四是加强市场营销推广。在乐宜高速投放沐川文旅形象宣传广告,在各景区、城区宾馆、酒店全覆盖投放沐川文旅宣传手册等;积极参与“川渝一家亲—景区惠民游”、四川国际交易博览会、乐山“佛国仙山人间烟火”全球营销活动等,筹备参加“第九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等活动,宣传推介沐川文旅资源。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2年度文旅中心收入合计2947.12万元,且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3.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91.08万元。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2年度文旅中心支出合计2947.12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75.25万元,项目支出2871.8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管理。
按照县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通知要求,按时完成机关年初预算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正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做到尽量细化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范围和科目,按时上报相关股室进行审核,对所编制的预算予以调整通过。
(二)结果应用情况。
县文旅中心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在认真组织资金申报的同时,强化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定指标详细的评价体系和评分标准,以评分制来衡量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分为预算管理、内控管理、完成结果、信息公开、自评质量、整改反馈等模块,以完成程度和标准程度的高低重点考核部门预算管理等工作是否规范、准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良好,较好了履行了机构职能。
(二)存在问题。
预算经费支出明细科目和收入明细科目存在细微差异。
(三)改进建议。
业务人员加强理论提升,严格按照科目要求支出资金。
附表:2022年度沐川县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022年度沐川县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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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指标 分值 |
指标解释 |
计分标准 |
自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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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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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管理(80分) |
预算编制(30分) |
目标制定 |
10 |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是否要素完整、细化量化。 |
1.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2.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有项目绩效目标的部门,根据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打分,无项目绩效目标的部门,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打分。 |
10 |
|
目标实现 |
10 |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 |
以项目完成数量为核心,评价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偏离度,单个数量指标实际完成未达到预期指标或超过预期指标30%以上的,均不计分。该项指标得分=达到预期值的数量指标个数/全部数量指标个数(即评价选取的项目绩效目标包含的所有数量指标) |
10 |
||
|
编制准确 |
10 |
评价部门年初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准确。 |
指标得分=(1-(10×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年初部门预算数))*指标分值。其中:若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年初部门预算数>0.1,此项得0分。 |
10 |
||
|
预算执行(30分) |
支出控制 |
10 |
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控制情况。 |
计算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程度预决算偏差程度在10%以内的,得10分。偏差度在10%-20%之间的,得5分,偏差度超过20%的,不得分。 |
10 |
|
|
动态调整 |
10 |
评价部门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后,将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到预算调整的情况。 |
1.当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和结余注销额均不为零时,指标得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预算结余注销额)*10。 2.当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为零,结余注销额不为零时,指标得分=(1-10*结余注销额/年度预算总额)*10,结余注销额超过部门年度预算总额10%的,指标不得分。 3.当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与结余注销额均为零时,得满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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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进度 |
10 |
评价部门在6、9、11月的预算执行情况。 |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应达到序时进度的80%、90%、90%,即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40%、67.5%、82.5%。6、9、11月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达到量化指标的分别得3、4、3分,未达到目标进度的按其实际进度占目标进度的比重计算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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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结果(20分) |
预算完成 |
10 |
评价部门预算项目年终预算执行情况。 |
部门预算项目12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的,得10分,未达100%的,按照实际进度量化计算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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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规记录 |
10 |
根据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反映部门上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是否合规。 |
依据评价年度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出现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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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结果应用(10分) |
信息公开(2分) |
自评公开 |
2 |
评价部门是否按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向社会公开。 |
按要求将相关绩效信息随同决算公开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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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反馈(8分) |
结果整改 |
4 |
评价部门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的情况。 |
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包括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将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于完善政策、改进管理、预算挂钩等的,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 |
4 |
|
|
应用反馈 |
4 |
评价部门按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结果应用情况。 |
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的,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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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质量 (10分) |
自评质量(10分) |
自评准确 |
10 |
评价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率。 |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与评价组抽查得分差异在5%以内的,不扣分;在5%-10%之间的,扣4分,在10%-20%的,扣8分,在20%以上的,扣10分。(部门在自评时,此项指标无需打分,部门自评满分为90分) |
10 |
附件2
沐川县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度沐川县“交通+旅游”深度融合
促产业发展引领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绩效目标情况。
本项目由三个子项构成,分别是沐川竹海景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解结湖环湖公路工程与竹海大道公路工程,沐川竹海景区与解结湖通过竹海大道相连,从而使得竹海景区和解结湖的开发连成一片,形成优势互补,促进沐川旅游业全面整合,推动沐川县旅游发展水平整体提升,促进产业深度融合和社会共同参与,加快构建沐川全域旅游发展的大格局。
(二)资金安排情况。
本项目2022年度共使用资金2756.071832万元,均为专项债券资金。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依托沐川竹海景区和解结湖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独特的文化禀赋、淳朴的乡风民俗,坚持生态旅游、低碳旅游的绿色发展理念,科学保护、合理布局、灵活借势、适度开发,打造集生态观光、文化体验、康养度假、乡村休闲、山地运动、户外拓展、研学教育等于一体的文化旅游目的地。项目的开发建设提升了竹海景区和解结湖旅游品牌,增加了沐川竹海旅游的吸引力、影响力和竞争力。
从经济效益来看:
(一)改善乌蒙山区落后现状,带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随着项目基础设施硬件的逐步完善,促进了沐川县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解结湖与竹海景区的知名度也大大提高,吸引了更多外来资金的投入。通过发展旅游业和对外开放,调整了沐川县的产业结构,逐步摆脱长期依赖传统农业的落后局面,特别是为当地居民脱贫致富创造条件,促进了沐川县的经济发展。
(二)解决就业,提高从业人员收入。随着本项目建设,对解决本地人员就业,增加社会消费指标,扩大第三产业规模对当地社会收入分配产生新的结构性自然调整,通过自有的劳动获取收益方式对社会收入分配产生重要影响。
从社会效益来看:
(一)完善路网改善交通条件。竹海大道与仁沐高速、五犍沐快速通道和国道 G213 形成有效交通公路网,为区域旅游提供安全、舒适、快速的交通服务,将沿线的旅游资源有机串联起来,对整合旅游优势资源、提升整体旅游效益、加快区域旅游经济发展等产生重要作用。
(二)促进古历史遗迹资源、自然环境与社会发展的协调统一。本项目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沐川竹海、古历史遗迹及丹霞地貌这一独特的文化遗存, 提升了沐川竹海的知名度和沐川县的城市形象。本项目更好地解决了沐川竹海保护与利用之间的关系,实现古历史遗迹资源、自然环境与社会发展的协调统一。
(三)促进沐川旅游行业全面整合,推动沐川旅游发展水平整体提升。一方面,沐川竹海项目工作涉及沐川旅游相关部门多、影响广,包括旅游交通、旅游酒店、旅游餐饮、购物、旅行社等,随着项目的建设,沐川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各部门间联系得到进一步加强,加速了沐川旅游行业实现全面整合。另一方面,沐川竹海良好的区位优势和自然生态条件优势,通过聚集人气,率先发展沐川竹海核心区,有效带动了南部永福镇、东侧了情岩、西侧白岩寨片区经济发展,向周边辐射,带动了桃源山居、乌蒙沐歌、天适樱花园、五马坪、黑熊谷、箭板镇等旅游区发展,促进了沐川县旅游资源的统一整合,提高了整个沐川旅游的综合竞争力。随着沐川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的进一步提升,庞大的散客旅游市场对沐川旅游接待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推动了沐川旅游发展水平的整体提升,有利于沐川创建国家 AAAA 级旅游景区、国家乡村振兴发展示范区、国家产旅融合示范景区、世界慈谷文化体验旅游目的地等旅游发展目标的实现。
附表:沐川县“交通+旅游”深度融合促产业发展引领工程项目
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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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交通+旅游”深度融合促产业发展引领工程项目 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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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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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政策)名称 |
沐川县“交通+旅游”深度融合促产业发展引领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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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主管部门 |
沐川县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
资金使用单位 |
沐川县沐溪镇人民政府、沐川县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四川乌蒙沐歌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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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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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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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2756.071832 |
2756.071832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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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省补助 |
2756.071832 |
2756.071832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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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资 |
0 |
0 |
|
||||
|
县级财政资 |
0 |
0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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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6.071832 |
2756.071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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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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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 |
数量指标 |
建设项目数量 |
3个 |
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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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检查次数 |
60次 |
6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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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宣传推广次数 |
60次 |
60次 |
|
||||
|
质量指标 |
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
|
设备设施达标率 |
98% |
98% |
|
||||
|
时效指标 |
景点建设完成率 |
90% |
90% |
|
|||
|
设备设施维护及时率 |
100% |
100% |
|
||||
|
成本指标 |
设备设施完好率 |
98% |
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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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 |
经济效益 |
旅游收入增长率 |
10% |
10% |
|
||
|
旅游从业人员收入增长率 |
5% |
5% |
|
||||
|
社会效益 |
社会宣传普及知晓率 |
80% |
80% |
|
|||
|
社会认知度提高率 |
50% |
50% |
|
||||
|
生态效益 |
低碳节能环保率 |
100%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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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社会受益人数 |
3万人次 |
3万人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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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度指标 |
|
群众满意度 |
99% |
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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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率 |
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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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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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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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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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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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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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沐川县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
2019年度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绩效目标情况。
为满足市民出行及来沐旅客出游需求,沐川县开展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以进一步完善旅游设施建设,提高旅客满意度。此系统建设需体现出可持续性、便民性和稳定性的优势,即必须考虑建成后的使用、运行及管理问题,做到创优良工程的目标。
(二)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为269万元,由县级财政全额拨款,采购人每年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总金额的20%的费用即53.8万元,在年终考核后按实支付。成交供应商提供正规票据结算。5年服务期满后,项目所有系统、设备完好的前提下,产权和经营权移交给采购人所有。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
2022年,由县级财政全额拨款53.8万元按合同约定支付该项目2019年度费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完成情况良好,在项目招标完成后,中标单位顺利完成10个站点施工建设、投放200辆公共自行车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进一步完善了沐川县旅游配套设施,方便了市民、游客出行,为来沐游客营造了良好的体验感。
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来看:一方面,该项目建设的技术成熟,公共自行车建设项目均采用国际成熟技术和一流产品。另一方面,该项目安全性高,设计系统构成时,采取必要防范措施,确保系统信息的高安全性。另外该项目性价比高、质量好,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实现公平竞争,用最合理的价格获得质量最优的项目建设。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主要存在的问题在于:一是使用率未达到预期。二是因使用者对公物的爱惜意识不足,故维护成本较高。
下一步,一是做好公共自行车体的宣传工作,提倡市民、游客生态出行,提高公共自行车使用率。二是做好精细化管理工作,监督、倡导使用人爱护公物,降低维护成本。
附表:沐川县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2019年度服务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沐川县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2019年度服务项目 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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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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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政策)名称 |
沐川县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2019年度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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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部门 |
沐川县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
资金使用单位 |
四川乌蒙沐歌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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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资金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
年度资金总额: |
53.8 |
53.8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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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央、省补助 |
0 |
0 |
|
||||
|
市级财政资 |
0 |
0 |
|
||||
|
县级财政资 |
53.8 |
53.8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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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资金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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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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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8万元 |
53.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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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
产 |
数量指标 |
公共自行车数量 |
200辆 |
200辆 |
|
||
|
公共自行车站点数 |
10个 |
10个 |
|
||||
|
安全检查次数 |
4次 |
4次 |
|
||||
|
安全事故数量 |
0次 |
0次 |
|
||||
|
质量指标 |
公共自行车车况完好率 |
95% |
95% |
|
|||
|
投诉率 |
2% |
2% |
|
||||
|
产品质量符合度 |
100% |
100% |
|
||||
|
时效指标 |
公共自行车使用年限 |
5年 |
5年 |
|
|||
|
设备维修及时率 |
100% |
100% |
|
||||
|
成本指标 |
运营成本回收率 |
20% |
10% |
使用率不高,应加强全方位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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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自行车报废率 |
2% |
2% |
|
||||
|
效 |
经济效益 |
运营收入增长率 |
20% |
5% |
运营收入不达预期,使用度不足。应简化使用程序。 |
||
|
社会效益 |
城乡居民短距离出行重复选择率 |
30% |
30% |
|
|||
|
生态效益 |
低碳节能环保率 |
100% |
100%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8% |
98% |
|
||
|
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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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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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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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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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沐川县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
2020年度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绩效目标情况。
为满足市民出行及来沐旅客出游需求,沐川县开展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以进一步完善旅游设施建设,提高旅客满意度。此系统建设需体现出可持续性、便民性和稳定性的优势,即必须考虑建成后的使用、运行及管理问题,做到创优良工程的目标。
(三)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为269万元,由县级财政全额拨款,采购人每年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总金额的20%的费用即53.8万元,在年终考核后按实支付。成交供应商提供正规票据结算。5年服务期满后,项目所有系统、设备完好的前提下,产权和经营权移交给采购人所有。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
2022年,由县级财政全额拨款53.8万元按合同约定支付该项目2020年度费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完成情况良好,在项目招标完成后,中标单位顺利完成10个站点施工建设、投放200辆公共自行车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进一步完善了沐川县旅游配套设施,方便了市民、游客出行,为来沐游客营造了良好的体验感。
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来看:一方面,该项目建设的技术成熟,公共自行车建设项目均采用国际成熟技术和一流产品。另一方面,该项目安全性高,设计系统构成时,采取必要防范措施,确保系统信息的高安全性。另外该项目性价比高、质量好,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实现公平竞争,用最合理的价格获得质量最优的项目建设。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主要存在的问题在于:一是使用率未达到预期。二是因使用者对公物的爱惜意识不足,故维护成本较高。
下一步,一是做好公共自行车体的宣传工作,提倡市民、游客生态出行,提高公共自行车使用率。二是做好精细化管理工作,监督、倡导使用人爱护公物,降低维护成本。
附表:沐川县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2020年度服务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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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2020年度服务项目 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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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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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政策)名称 |
沐川县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2020年度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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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部门 |
沐川县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
资金使用单位 |
四川乌蒙沐歌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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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资金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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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资金总额: |
53.8 |
53.8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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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央、省补助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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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级财政资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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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财政资 |
53.8 |
53.8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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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资金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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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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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8万元 |
53.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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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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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
数量指标 |
公共自行车数量 |
200辆 |
200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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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自行车站点数 |
10个 |
1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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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检查次数 |
4次 |
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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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事故数量 |
0次 |
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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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公共自行车车况完好率 |
9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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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率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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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质量符合度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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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公共自行车使用年限 |
5年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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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修及时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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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运营成本回收率 |
15% |
8% |
使用率不高,应加强全方位宣传,简化使用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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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自行车报废率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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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
经济效益 |
运营收入增长率 |
10% |
3% |
被安心骑电单车逐步取代,优势竞争力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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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城乡居民短距离出行重复选择率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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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低碳节能环保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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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8%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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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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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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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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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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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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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