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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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10月8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8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8
第四部分 附件.......................................................................21
第五部分 附表.......................................................................3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县级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
(2)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附属用房的规划建设、维修和使用调配等事务工作;
(3)负责全县一般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处置、集中标识化管理、统一调度、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定位监控、信息采集等事务工作;负责全县集中出行的重要调研、考察、会议、接待等重要公务活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公务出行的用车保障;负责全县一般公务用车驾驶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4)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
(5)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伙食团日常管理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示范引领节能降耗
一是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创建工作培训会,14家创建单位已全部完成资料上传和县级审核。今年3月,我中心被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四川省节约型机关建设先进集体”。二是积极推进监测平台建管。持续抓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与监测,完成全县263个公共机构名录库整理,能耗数据直报率均达到100%。加快能耗监测点建设,与四川豪睿和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建设能耗监测点16个。三是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培训。印发《沐川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2022年度沐川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系列活动安排的通知》(〔2022〕—9号),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提升干部职工节能意识。“沐川县答好绿色出行‘专项卷’”“沐川县‘三到位’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等信息被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官网采用,通过沐川发布、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等平台发布节能相关信息15条。今年全县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人均水耗下降1.5%,单位面积碳排放下降1.5%。
2.大力倡导绿色办公
一是推行公共机构带头示范。倡导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鼓励对非涉密废纸等废旧物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理,促进循环利用;倡导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推广无纸化、电子化会议,减少纸质文件资料印发数量,降低会议成本,减少碳排放。积极推进公共机构空调通风系统节能改造,指导县妇幼保健院购置二级以上能效的中央空调并于今年投入使用,完成改造面积4000平米以上。二是开展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等,成立沐川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专班,对县级及以上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评估,截至目前已完成市下目标任务。带头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投入资金7000余元,为县政府集中办公区域配备分类垃圾桶、可降解垃圾袋,大力提升干部职工垃圾分类意识。三是开展反食品浪费评估。对全县有食堂单位名录库进行整理,组织包括县政府办、县法院在内的7家公共机构开展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估,已完成资料上传,待市级审核。在县政府机关食堂设置反食品浪费监督员和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曝光台,安装监控摄像头用于就餐人员食品浪费行为监督,坚决破除糟蹋浪费粮食陋习。
3.持续加强办公用房管理
严格执行《四川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要求,规范办公用房规划、配置、使用、维修等管理工作。联合县发展改革局争取上级项目资金300余万元,对富新镇、利店镇共计1680㎡的干部职工周转房进行维修改造,改善干部职工住宿条件。切实加强办公用房调配,顺利完成县司法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等部门搬迁。有序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指导县妇幼保健院等单位办公区域安装节水水龙头、节能灯等节能器具,完成改造面积5213平方米。加强信息化管理,组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信息系统新进管理人员培训,按时完成2022年办公用房信息数据更新和市上交办党政机关公房信息报送工作。积极推进全县党政机关权籍调查,全面完成418宗地块、195289.55㎡测绘任务。
4.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一是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切实把“严”字落实到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各领域各环节,按照“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责任,坚决杜绝违规使用、公车私用。根据国家公务用车油耗相关标准、各车辆的实际车况、使用年限等确定各类车油耗系数,实行油耗单车核算,切实规范加油、用油行为。二是务实保障。进一步优化公务用车资源配置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实现公务用车管理运行、调派使用全程信息化管理,提高公务车辆运行效率,不断提升公务交通保障水平,协调公务用车保障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紧急工作用车需求860余次。不断巩固驾驶员安全意识,组织召开公务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会议3次,配备行车记录仪55台。三是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车。今年全县各级公共机构更新购置车辆15台,全部为新能源车,其中党政机关3台、公交12台,全面完成当年购置新能源车辆目标任务。同时,积极推进公共机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全县263个公共机构(党政机关)停车位数量和充电桩配备情况进行摸排,累计有停车位1273个,已配备充电桩14个;今年新建成充电桩33个,其中党政机关3个,其他公共机构30个。
5.抓好机关伙食团管理
抓好机关伙食团精细管理、高效服务、控制成本等工作,切实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要求落实到餐饮服务工作中。注重菜品管理,保证食材新鲜,做好菜品营养搭配,保持菜品口味持续稳定提升。注重质量管理,打造“透明食堂”,实施自助式用餐,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健康饮食、良好行为习惯等宣传活动,引导就餐人员安全用餐、文明用餐、营养用餐。注重建章立制,进一步明确安全卫生、工作流程、岗位职责、考核管理等,食材每天留样,财务收支明晰,人员操作规范,促进餐厅服务保障科学化、规范化。注重加强监管,安排专人每日错峰检查、领导不定期抽查,广泛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建议,保障餐厅工作高效正常运行。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落实防控要求,各单位分批次到食堂就餐,就餐前扫场所码、测量体温,切实做好了疫情防控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025.6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06.54万元,增长42.63%。主要是2022年新增大千百汇商务楼租赁费项目、应急保障用车增加、县政府机关伙食团厨房设备更新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合计1020.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4.66万元,占84.72%;其他收入155.92万元,占15.2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合计10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1万元,占28.48%;项目支出733.5万元,占71.5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64.6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5.37万元,增长41.91%。主要是2022年新增大千百汇商务楼租赁费项目、应急保障用车增加、县政府机关伙食团厨房设备更新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4.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72%。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5.37万元,增长41.91%,主要是2022年新增大千百汇商务楼租赁费项目、应急保障用车增加、县政府机关伙食团厨房设备更新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4.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3.31万元,占7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6万元,占1.04%;卫生健康支出3.32万元,占0.38%;农林水支出200万元,占23.13%;住房保障支出9.07万元,占1.0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64.6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92.56万元,完成预算100%;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86.58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4.17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7.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94.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6.92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增加10.25万元,增长5.48%。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6.58万元,占99.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4万元,占0.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6.5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10.06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原因:应急保障用车增加,疫情防控期间车辆调配次数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2辆,其中:轿车44辆、越野车 18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6.5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县应急用车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10.06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原因:应急保障用车增加,疫情防控期间车辆调配次数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19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业务性指导,接待次数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金海棠大酒店工作组、接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工作现场督导工作组、接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填报工作组、接待金海棠大酒店工作组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3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金海棠大酒店工作组餐费,金额0.1万元;接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工作现场督导工作组,金额0.07万元;接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填报工作组,金额0.07万元;接待金海棠大酒店工作组,金额0.1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2022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6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说明: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无车编,决算数填报62辆,原因是应急保障公务用车经费统一预算管理使用。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政府机关伙食团运行经费、公务用车驾驶员差旅补助经费、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运行经费等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2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2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利息收入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项):指事业运行,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医疗。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 件
2022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由县政府办公室代管。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综合股、资产和公车管理股。
(二)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县级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附属用房的规划建设、维修和使用调配等事务工作; 负责全县一般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处置、集中标识化管理、统一调度、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定位监控、信息采集等事务工作;负责全县集中出行的重要调研、考察、会议、接待等重要公务活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公务出行的用车保障;负责全县一般公务用车驾驶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伙食团日常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事业编制7名。在职人员事业编制7人,雇员13人,无离退休人员。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财政年初预算资金709.21万元,财政全年预算资金1025.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总支出10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1万元,项目支出733.5万元。
三、部门预算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按时完成部门年初预算编制,预算编制完整、准确、规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预算执行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年初预算数为709.21万元,执行数为1025.6万元。年中调整的预算为调动人员经费、公务用车驾驶员差旅补助费、办公用房租赁费等,系正常调整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因全年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各项措施得到较好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年终决算数远低于年初财政预算控制数和上年度的决算数。
项目性专项执行情况:政府机关伙食团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80万元,其他资金155.9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5.01万元,执行数为440.93万元;公务用车驾驶员差旅补助经费年初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79.28万元;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台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6.09万元,执行数为6.09万元;沐川县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服务和培训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沐川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平台运维费年初预算数为4.2万元,执行数为4.2万元;大千百汇商务楼租赁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
2.项目目标完成情况:目标完成率:99.87%。
3.项目效果情况:确保了机关的正常运转和职能正常履行,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三)整体绩效情况
将绩效评价结果与日常预算执行管理结合,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预算编制、项目推进、绩效目标设置、资金支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同时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财务管理健全规范,财务操作规范有序,资金管理和使用规范、透明,确保了机关的正常运转和各股室职能正常履行,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
少量预算项目支出执行进度未在年度内完成,稍有滞后。
(四)改进建议
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制定切实可行的支出计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沐川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绩效目标情况。2022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有6个项目,分别为政府机关伙食团运行经费,承担县级各部门干部职工就餐服务职能;公务用车驾驶员差旅补助经费,承担全县应急保障用车驾驶员出车差旅费报销;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运行经费,承担全县应急保障用车派车、定位等业务;沐川县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服务和培训,承担全县能耗票据统计等业务;沐川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平台运维费,承担全县公房管理数据统计等业务;大千百汇商务楼租赁费项目,承担8个政府机关单位办公用房。
(二)资金安排情况。政府机关伙食团运行项目预算资金280万元,财政下达批复280万元;公务用车驾驶员差旅补助项目年初预算资金80万元,财政下达批复79.28万元;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运行项目预算数为6.49万元,财政下达批复6.09万元;沐川县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服务和培训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财政下达批复3万元;沐川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平台运维费预算数为4.2万元,财政下达批复4.2万元;大千百汇商务楼租赁费预算数为200万元,财政下达批复200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
政府机关伙食团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80万元,其他资金155.9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5.01万元,执行数为440.93万元;公务用车驾驶员差旅补助经费年初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79.28万元;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6.49万元,执行数为6.09万元;沐川县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服务和培训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沐川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平台运维费年初预算数为4.2万元,执行数为4.2万元;大千百汇商务楼租赁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目标完成率:99.87%。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情况:政府机关伙食团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80万元,其他资金155.9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5.01万元,执行数为440.93万元;公务用车驾驶员差旅补助经费年初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79.28万元;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6.49万元,执行数为6.09万元;沐川县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服务和培训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沐川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平台运维费年初预算数为4.2万元,执行数为4.2万元;大千百汇商务楼租赁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
2.完成质量:保证质量,完成预定绩效目标,明显达到预期效果。
3.完成时效:逐步推进,分布合理,已全部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成本控制:合理分配,成本控制和成本节约方面没有超出预算,支出过程中均按照厉行节俭原则完成。
5.满意度指标:目标设定客观实际,严格按预算执行质量、预算执行进度 、厉行节约的要求,做到了清晰、细化。
(四)项目效益分析
1.项目的实施加强了机关伙食团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切实提高了机关伙食堂的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
2.保障了干部职工的用餐问题,增加了职工午休时间,间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工作效率。
3.保障驾驶员出车差旅费落到实处,提高了出车效率。
4.强化公务用车监督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平台监管和违章查询的作用。
5.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督促全县公共机构及时完成季度能耗统计。
6.有效控制办公用房的建设,并缓解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紧张状况,闲置资金有效利用,并统一租赁调配,缓解部分单位办公用房紧张局势。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绩效评价,我单位进一步掌握了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了项目资金管理经验,为下一年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管理、健全,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和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绩效自评报告完成后将按要求在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1: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2: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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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驾驶员差旅补助经费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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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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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政策)名称 |
公务用车驾驶员差旅补助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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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部门 |
沐川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资金使用单位 |
沐川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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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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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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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80 |
79.28 |
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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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省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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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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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财政资 |
80 |
79.28 |
99.1% |
||||
|
其他资金 |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
保障驾驶员差旅费正常报销。 |
保障驾驶员差旅费正常报销。 |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 |
|
|
产 |
数量指标 |
安全出车 |
≥0.8万次 |
≥0.8万次 |
|
||
|
|
|
|
|
||||
|
质量指标 |
驾驶车辆安全性事故发生率 |
≤5次 |
≤5次 |
|
|||
|
安全教育培训 |
≥1次 |
≥1次 |
|
||||
|
时效指标 |
保障出车及时率 |
完成时限 |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
|
|||
|
|
|
|
|
||||
|
成本指标 |
按规定报销 |
≥80万元 |
79.28万元 |
|
|||
|
|
|
|
|
||||
|
…… |
|
|
|
|
|||
|
效 |
经济效益 |
保障公务出行驾驶员差旅支出 |
≥0.8万次 |
≥0.8万次 |
|
||
|
|
|
|
|
||||
|
社会效益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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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效益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
|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95% |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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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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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 |
|||||||
|
项目(政策)名称 |
政府机关伙食团运行经费 |
||||||
|
项目主管部门 |
沐川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资金使用单位 |
沐川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
项目资金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
年度资金总额: |
280 |
280 |
100% |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
市级财政资 |
|
|
|
||||
|
县级财政资 |
280 |
280 |
100% |
||||
|
其他资金 |
155.92 |
155.92 |
100%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
保障机关干部职工工作用。 |
严格经费管理,切实加强机关后勤服务和管理,保障机关干部职工工作用。 |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 |
|
|
产 |
数量指标 |
菜品数量 |
不少于两荤三素 |
不少于两荤三素 |
|
||
|
|
|
|
|
||||
|
质量指标 |
食品卫生质量 |
安全、健康 |
无安全事故发生 |
|
|||
|
|
|
|
|
||||
|
时效指标 |
用餐数量 |
工作日午餐、晚餐 |
250个工作日 |
|
|||
|
|
|
|
|
||||
|
成本指标 |
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
≥280万元 |
280万元 |
|
|||
|
|
|
|
|
||||
|
…… |
|
|
|
|
|||
|
效 |
经济效益 |
杜绝浪费,节约成本 |
效果显著 |
效果显著 |
|
||
|
|
|
|
|
||||
|
社会效益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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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效益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
|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95% |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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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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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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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政策)名称 |
沐川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平台运维费 |
||||||
|
项目主管部门 |
沐川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资金使用单位 |
沐川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
项目资金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
年度资金总额: |
4.2 |
4.2 |
100% |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
市级财政资 |
|
|
|
||||
|
县级财政资 |
4.2 |
4.2 |
100% |
||||
|
其他资金 |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
切实加强和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全面实现省、市、县上下一体、互联互通、动态管理 |
切实加强和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全面实现省、市、县上下一体、互联互通、动态管理 |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 |
|
|
产 |
数量指标 |
服务单位 |
211个 |
211个 |
|
||
|
|
|
|
|
||||
|
质量指标 |
房产信息更新 |
科学、精准、动态管理 |
已建成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信息管理系统,每年进行系统维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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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时效指标 |
|
|
|
|
|||
|
|
|
|
|
||||
|
成本指标 |
省时省力,节约成本 |
≥4.2万元 |
4.2万 |
|
|||
|
|
|
|
|
||||
|
…… |
|
|
|
|
|||
|
效 |
经济效益 |
|
|
|
|
||
|
|
|
|
|
||||
|
社会效益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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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效益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
|
…… |
|
|
|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8% |
98% |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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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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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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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政策)名称 |
沐川县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服务和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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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主管部门 |
沐川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资金使用单位 |
沐川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
项目资金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
年度资金总额: |
3 |
3 |
100% |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
市级财政资 |
|
|
|
||||
|
县级财政资 |
3 |
3 |
100% |
||||
|
其他资金 |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
加强全县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管理,开展能耗数据分析和协助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培训。 |
加强全县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管理,开展能耗数据分析和协助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培训。 |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 |
|
|
产 |
数量指标 |
能源资源消耗数据 |
逐年下降 |
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1%、人均水耗同比下降1.5% |
|
||
|
质量指标 |
服务单位 |
211个 |
211个 |
|
|||
|
|
|
|
|
||||
|
时效指标 |
技术服务费 |
2.5万元/年 |
2.5万元/年 |
|
|||
|
协助培训会议 |
0.5万元/年 |
0.5万元/年 |
|
||||
|
成本指标 |
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
≥3万元 |
3万元 |
|
|||
|
|
|
|
|
||||
|
效 |
经济效益 |
节能降耗 |
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1%、人均水耗同比下降1.5% |
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1%、人均水耗同比下降1.5% |
|
||
|
|
|
|
|
||||
|
社会效益 |
|
|
|
|
|||
|
生态效益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8% |
≥98% |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附件1
|
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自评表 |
|||||||
|
(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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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政策)名称 |
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运行经费 |
||||||
|
项目主管部门 |
沐川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资金使用单位 |
沐川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
项目资金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
年度资金总额: |
6.49 |
6.09 |
100% |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
市级财政资 |
|
|
|
||||
|
县级财政资 |
6.49 |
6.09 |
100% |
||||
|
其他资金 |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
加强平台车辆使用管理,优化公务用车资源配置,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
加强平台车辆使用管理,优化公务用车资源配置,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 |
|
|
产 |
数量指标 |
服务车辆 |
83辆 |
83辆 |
|
||
|
|
|
|
|
||||
|
质量指标 |
及时出车率 |
100% |
100% |
|
|||
|
|
|
|
|
||||
|
时效指标 |
每次收到有效派车申请及时出车率 |
≥95% |
≥95% |
|
|||
|
|
|
|
|
||||
|
成本指标 |
平台委托管理经费 |
6.088万元 |
6.088万元 |
|
|||
|
|
|
|
|
||||
|
效 |
经济效益 |
省时省力,节约成本 |
≥98% |
≥98%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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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效益 |
|
|
|
|
|||
|
|
|
|
|
||||
|
生态效益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8% |
98% |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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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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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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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政策)名称 |
大千百汇商务楼租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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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主管部门 |
沐川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资金使用单位 |
沐川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
项目资金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
年度资金总额: |
200 |
200 |
100% |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
市级财政资 |
|
|
|
||||
|
县级财政资 |
200 |
200 |
100% |
||||
|
其他资金 |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
投入200万元,租赁大千百汇商务楼用于机关8个单位办公点,在有效控制办公用房的建设前提下解决县级机关单位办公用房不足的问题,确保机关正常运行。 |
保障机关单位办公用房,有效利用,避免闲置浪费,确保政府机关正常运行。 |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 |
|
|
产 |
数量指标 |
租赁办公用房 |
7041.48平方米 |
7041.48平方米 |
|
||
|
质量指标 |
合格执行率 |
100% |
100% |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实施时间 |
2021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
按时间完成 |
|
|||
|
|
|
|
|
||||
|
成本指标 |
年租赁及物业管理支出金额 |
200万元 |
200万元 |
|
|||
|
效 |
经济效益 |
有效控制办公用房的建设投入,减小财政资金支出压力,尽可能充分使用国有资产,按标准统一租赁办公用房,减少财政资金支出。 |
有效控制 |
有效控制 |
|
||
|
社会效益 |
有效控制办公用房的建设,并缓解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紧张状况,闲置资金有效利用,并统一租赁调配,缓解部分单位办公用房紧张局势。 |
所有县级机关办公用户保障率100% |
100% |
|
|||
|
生态效益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入驻办公的单位干部职工满意度 |
≥95% |
≥95% |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附件2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绩效指标 |
指标 分值 |
指标解释 |
计分标准 |
自评得分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 指标 |
||||
|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
预算编制(30分) |
目标 制定 |
10 |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是否要素完整、细化量化。 |
1.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2.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有项目绩效目标的部门,根据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打分,无项目绩效目标的部门,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打分。 |
10 |
|
目标 实现 |
10 |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 |
以项目完成数量为核心,评价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偏离度,单个数量指标实际完成未达到预期指标或超过预期指标30%以上的,均不计分。该项指标得分=达到预期值的数量指标个数/全部数量指标个数(即评价选取的项目绩效目标包含的所有数量指标) |
10 |
||
|
编制 准确 |
10 |
评价部门年初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准确。 |
指标得分=(1-(10×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年初部门预算数))*指标分值。其中:若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年初部门预算数>0.1,此项得0分。 |
10 |
||
|
预算执行(30分) |
支出 控制 |
10 |
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控制情况。 |
计算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程度预决算偏差程度在10%以内的,得10分。偏差度在10%-20%之间的,得5分,偏差度超过20%的,不得分。 |
10 |
|
|
动态 调整 |
10 |
评价部门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后,将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到预算调整的情况。 |
1.当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和结余注销额均不为零时,指标得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预算结余注销额)*10。 2.当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为零,结余注销额不为零时,指标得分=(1-10*结余注销额/年度预算总额)*10,结余注销额超过部门年度预算总额10%的,指标不得分。 3.当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与结余注销额均为零时,得满分 |
10 |
||
|
执行 进度 |
10 |
评价部门在6、9、11月的预算执行情况。 |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应达到序时进度的80%、90%、90%,即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40%、67.5%、82.5%。6、9、11月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达到量化指标的分别得3、4、3分,未达到目标进度的,按其实际进度占目标进度的比重计算得分。 |
8 |
||
|
完成结果(20分) |
预算 完成 |
10 |
评价部门预算项目年终预算执行情况。 |
部门预算项目12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的,得10分,未达100%的,按照实际进度量化计算得分。 |
10 |
|
|
违规 记录 |
10 |
根据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反映部门上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是否合规。 |
依据评价年度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出现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
10 |
||
|
绩效结果应用(10分) |
信息公开 (2分) |
自评 公开 |
2 |
评价部门是否按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向社会公开。 |
按要求将相关绩效信息随同决算公开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2 |
|
整改反馈 (8分) |
结果 整改 |
4 |
评价部门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的情况。 |
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包括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将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于完善政策、改进管理、预算挂钩等的,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 |
4 |
|
|
应用 反馈 |
4 |
评价部门按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结果应用情况。 |
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的,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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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质量 (10分) |
自评质量(10分) |
自评 准确 |
10 |
评价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率。 |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与评价组抽查得分差异在5%以内的,不扣分;在5%-10%之间的,扣4分,在10%-20%的,扣8分,在20%以上的,扣10分。(部门在自评时,此项指标无须打分,部门自评满分为90分) |
10 |
第五部分 附 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