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沐川县林业局单位决算
2024年度
沐川县林业局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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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9月24日
县林业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是全县林业工作的主管部门。根据“三定”规定,县林业局主要承担林业生态保护修复与监督管理、造林绿化、森林与湿地资源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县域内各类风景名胜和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森林防灭火等工作。
2024年林业工作主要围绕“11123”持续发力。突出“一个目标”。以相对集中成片为导向建设油茶基地,收尾世界银行贷款造林项目和“沐绵一号”良种示范与科技推广项目,编制国土空间绿化实施方案,完成不少于2.4万亩造林任务。公布森林覆盖率法定数据,稳定在78.83%以上。实现“一次放飞”。启动并完成朱鹮二期的大笼网项目建设,助推沐川“观鸟经济”。打造“一个样板”。围绕“五有”基本要求,同步启动碳汇开发,结合储备林有序推进林业碳汇,打造国储林沐川样板。力争“两个创建”。一是争创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二是争创省级现代竹产业基地。守牢“三个底线”。一是资源保护方面。常态开展森林图斑督查。深化野生动物致害保险执行。加强林地占用指标争取。二是森林防火方面。常态化履行好宣传教育、隐患排查、队伍建设、基础建设职责。三是安全生产方面。常态化对木竹材加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沐川县林业局(本级)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包括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沐川县林业技术服务中心、沐川县木材检查站、沐川县野生动物保护中心。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534.4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022.56万元,下降36.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森林生态效益项目支出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193.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4.01万元,占9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9.26万元,占5.9%。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53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2.21万元,占19.3%;项目支出2852.22万元,占8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534.4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022.56万元,下降36.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森林生态效益项目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5.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6%。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66.21万元,下降38.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森林生态效益项目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5.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02万元,占2%;卫生健康支出26.07万元,占0.8%;节能环保支出229.74万元,占6.9%;农林水支出2858.49万元,占85.4%;住房保障支出46.51万元,占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6.34万元,占3.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345.1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为56.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项):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5.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支出决算为5.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支出决算为229.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9.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4.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401.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支出决算为894.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为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4、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决算为93.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5、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支出决算为802.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6、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47.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7、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130.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8、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退耕还林还草(项):支出决算为54.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9、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草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3.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6.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6.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自然灾害防治(款)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116.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2.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8.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4.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19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01万元,下降0.1%。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69万元,占5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5万元,占44.2%。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01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3辆、皮卡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69万元。主要用于油茶产业发展、退耕还林、天保工程、森林抚育、国土空间绿化、竹产业发展、林业自然保护区建设、森林防火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498人次,共计支出4.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检查验收支出1.6万元、招商引资接待支出0.8万元、协助案件办理0.3万元、经验学习交流支出1.8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4%。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3.64万元,增长30%。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变动原因是因清欠安排了基金来解决林业项目资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沐川县林业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13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1.15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沐川县林业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5.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5.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沐川县林业局(本级)共有车辆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6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五马坪景区管护管理经费、朱鹮驯养繁育管理经费、古树名木保护经费项目等2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2.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 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指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15. 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现金(项):指专项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16.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7.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指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培育(项):指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20.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21.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2.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指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支出。
23.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指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24.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国家公园(项):反映国家公园建设、调查、规划、监测、管护、生态保护和修复、能力提升、科研、生态补偿、宣传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草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26.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2.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3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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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古树名木保护经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打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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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分说明 |
自评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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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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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指标 |
项目决策 |
决策程序 |
6 |
项目决策程序是否严密 |
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发现一处不符合的扣3分,扣完为止。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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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论证 |
6 |
项目规划论证是否符合中省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 |
1.项目规划符合中、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安排,得1分;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得3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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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向 |
6 |
项目资金是否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是否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
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得1分;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得1分;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避免“撒胡椒面”,得3分;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得1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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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
制度办法 |
2 |
项目制度办法是否体系健全、要素完备 |
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得2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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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管理 |
10 |
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
1.因素分配法: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充分考虑相关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得2分;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得2分;资金区域分布结果公平合理,得2分。项目分配法:建设项目储备库,得2分;实行入库项目动态管理、推动资金竞争性分配,得2分;明确项目申报审核程序,按规定程序履行项目审批,得2分。其他分配法: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合理,得6分。否则该项不得分。如涉及多种分配法,按相应资金量的权重进行测算。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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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监管 |
6 |
管资金、项目、政策是否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是否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是否有力有效 |
项目是否按中、省、市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4分;市级部门对县级主管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对县级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够的情况,是否对县级开展评价、监督、指导等工作,得2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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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 |
预算执行 |
6 |
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和地方配套到位情况 |
该项指标得分=财政资金拨付率×100%×2+单位资金使用率×100%×2+地方资金到位率×100%×2。如部分计算内容不涉及,可同比例分配至本指标其他计算内容。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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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 |
3 |
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是否符合规定 |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是否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发现一处不合规的扣1分,扣完为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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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指标 |
项目结果 |
目标完成 |
6 |
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是否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 |
该项指标得分=实际完成目标任务量÷首次批复立项设定绩效目标任务总量×100%×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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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效 |
3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 |
该项指标得分=(1-(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3。一般以天数、月数或年数为单位。当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小于等于0时得满分;实际完成时间超过计划完成时间1倍及以上得0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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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指标 |
产业发展 |
符合性 |
10 |
项目实施是否与市委市政府支持重点、产业支持政策符合 |
该项指标得分=项目实施符合市委市政府支持重点、六大优势产业做大做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产业支持政策的点位数量÷所有选点总数×1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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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性 |
10 |
项目实施对相关企业(机构)成长性的促进作用,主要反映支持对象创新创造创业能力情况 |
该项指标得分=项目实施对相关行业企业体现促进的点位数量÷所有选点总数×100%×10。对相关企业(机构)创新创造能力提升、扩大投资、技术更新、就业促进以及对农业良种良机良法推广应用、工业科技研发投入、服务业消费新场景新模式、提升行业新质生产力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可查看统计年鉴和企业近三年财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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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 |
10 |
项目实施对相关企业(机构)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税收、产量等方面增长情况 |
该项指标反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税收、产量等增长情况,需将企业(机构)涉及的所有经济指标纳入计算。以主营业务收入为例,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率≥行业平均增加率,且≥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率,得10分;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率≥行业平均增加率且<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率,或≥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率且<行业平均增加率,得5分;否则不得分。该项指标得分=各指标算术平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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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保障 |
区域均衡性 |
10 |
项目资金分配体现的均衡公平情况 |
按实际区域分配结果选择客观因素测算验证资金分配是否科学合理、均衡公平。主要查看区域均衡情况是否得到改善、区域间差距是否缩小,分级计分。其中,区域均衡情况得到改善、区域间差距缩小,得10分;区域均衡情况维持原状、区域间差距不变,得5分;区域均衡情况未得到改善、区域间差距扩大,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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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精准性 |
10 |
资金实际支持对象是否符合管理要求,是否符合支持对象范围 |
该项指标得分=(抽样的支持对象总人数-不符合支持对象人数)÷抽样的支持对象总人数×100%×10。主要查看项目资金分配和实施结果是否精准,是否存在明显的排他性和歧视性情形,是否及时落实到支持对象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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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合理性 |
5 |
资金实际补贴标准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是否及时按标准兑现 |
该项指标得分=(抽样的支持对象总人数-不符合支持标准人数)÷抽样的支持对象总人数×100%×5。主要查看项目资金补贴标准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如存在多发、漏发、重发、迟发等情况,均计入不符合支持标准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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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度 |
5 |
资金涉及相关受益群体、支持对象的满意度调查访谈情况 |
该项指标得分=经调研的群众实际满意度得分×100%×5。反映项目相关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民群众满意值和获得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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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指标 |
基础 |
在建 |
工程进度 |
15 |
项目是否达到计划工程进度 |
项目实际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进度,得15分;计划工程进度>实际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进度的85%,得10分;计划工程进度的85%>实际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进度的70%,得5分;实际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进度的70%,不得分。按工程时间节点测算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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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指标 |
资金拨付 |
15 |
项目是否达到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 |
项目实际资金拨付进度≥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得15分;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实际资金拨付进度≥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的85%,得10分;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的85%>实际资金拨付进度≥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的70%,得5分;实际资金拨付进度<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的70%,不得分。如有资金拨付计划、合同约定,按此测算。如无资金拨付计划,按工程进度测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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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 |
项目验收 |
10 |
项目验收是否及时合格 |
该项指标得分=(建成项目总量-验收不及时、验收不合格的建成项目数量)÷建成项目总量×1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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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实现 |
10 |
项目经济社会功能是否实现 |
该项指标得分=(建成项目总量-经济或社会功能未实现的建成项目数量)÷建成项目总量×100%×10。主要查看建成项目是否实现预期功能,是否功能配套整合协调、能够持续良好地运作,特别是公共设施类项目,是否能有效满足群众现实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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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管护 |
10 |
项目后续维护是否实现 |
该项指标得分=(建成项目总量-后续维护未实现的建成项目数量)÷建成项目总量×100%×10。主要查看建成项目是否建立后续管理维护制度机制,是否实现有效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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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指标 |
行政运转 |
用途合规性 |
10 |
是否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 |
资金实际用途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发现一处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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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合规性 |
10 |
资金管理程序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
资金管理程序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发现一处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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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合规性 |
10 |
资金分配标准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
资金分配标准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发现一处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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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指标 |
…… |
…… |
根据项目个性自行设定部分指标,反映该项指标执行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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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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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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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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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项 |
绩效管理 |
— |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问题 |
依据评价年度人大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结果以及评价指标体系涉及各方面出现的问题,每有一个问题点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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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 |
— |
被评价对象工作配合情况 |
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被评价对象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拒不配合评价工作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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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五马坪景区管护管理经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打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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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分说明 |
自评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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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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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指标 |
项目决策 |
决策程序 |
6 |
项目决策程序是否严密 |
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发现一处不符合的扣3分,扣完为止。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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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论证 |
6 |
项目规划论证是否符合中省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 |
1.项目规划符合中、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安排,得1分;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得3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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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向 |
6 |
项目资金是否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是否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
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得1分;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得1分;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避免“撒胡椒面”,得3分;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得1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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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
制度办法 |
2 |
项目制度办法是否体系健全、要素完备 |
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得2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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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管理 |
10 |
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
1.因素分配法: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充分考虑相关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得2分;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得2分;资金区域分布结果公平合理,得2分。项目分配法:建设项目储备库,得2分;实行入库项目动态管理、推动资金竞争性分配,得2分;明确项目申报审核程序,按规定程序履行项目审批,得2分。其他分配法: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合理,得6分。否则该项不得分。如涉及多种分配法,按相应资金量的权重进行测算。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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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监管 |
6 |
管资金、项目、政策是否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是否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是否有力有效 |
项目是否按中、省、市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4分;市级部门对县级主管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对县级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够的情况,是否对县级开展评价、监督、指导等工作,得2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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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 |
预算执行 |
6 |
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和地方配套到位情况 |
该项指标得分=财政资金拨付率×100%×2+单位资金使用率×100%×2+地方资金到位率×100%×2。如部分计算内容不涉及,可同比例分配至本指标其他计算内容。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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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 |
3 |
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是否符合规定 |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是否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发现一处不合规的扣1分,扣完为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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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指标 |
项目结果 |
目标完成 |
6 |
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是否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 |
该项指标得分=实际完成目标任务量÷首次批复立项设定绩效目标任务总量×100%×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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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效 |
3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 |
该项指标得分=(1-(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3。一般以天数、月数或年数为单位。当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小于等于0时得满分;实际完成时间超过计划完成时间1倍及以上得0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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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指标 |
产业发展 |
符合性 |
10 |
项目实施是否与市委市政府支持重点、产业支持政策符合 |
该项指标得分=项目实施符合市委市政府支持重点、六大优势产业做大做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产业支持政策的点位数量÷所有选点总数×1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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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性 |
10 |
项目实施对相关企业(机构)成长性的促进作用,主要反映支持对象创新创造创业能力情况 |
该项指标得分=项目实施对相关行业企业体现促进的点位数量÷所有选点总数×100%×10。对相关企业(机构)创新创造能力提升、扩大投资、技术更新、就业促进以及对农业良种良机良法推广应用、工业科技研发投入、服务业消费新场景新模式、提升行业新质生产力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可查看统计年鉴和企业近三年财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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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 |
10 |
项目实施对相关企业(机构)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税收、产量等方面增长情况 |
该项指标反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税收、产量等增长情况,需将企业(机构)涉及的所有经济指标纳入计算。以主营业务收入为例,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率≥行业平均增加率,且≥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率,得10分;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率≥行业平均增加率且<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率,或≥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率且<行业平均增加率,得5分;否则不得分。该项指标得分=各指标算术平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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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保障 |
区域均衡性 |
10 |
项目资金分配体现的均衡公平情况 |
按实际区域分配结果选择客观因素测算验证资金分配是否科学合理、均衡公平。主要查看区域均衡情况是否得到改善、区域间差距是否缩小,分级计分。其中,区域均衡情况得到改善、区域间差距缩小,得10分;区域均衡情况维持原状、区域间差距不变,得5分;区域均衡情况未得到改善、区域间差距扩大,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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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精准性 |
10 |
资金实际支持对象是否符合管理要求,是否符合支持对象范围 |
该项指标得分=(抽样的支持对象总人数-不符合支持对象人数)÷抽样的支持对象总人数×100%×10。主要查看项目资金分配和实施结果是否精准,是否存在明显的排他性和歧视性情形,是否及时落实到支持对象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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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合理性 |
5 |
资金实际补贴标准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是否及时按标准兑现 |
该项指标得分=(抽样的支持对象总人数-不符合支持标准人数)÷抽样的支持对象总人数×100%×5。主要查看项目资金补贴标准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如存在多发、漏发、重发、迟发等情况,均计入不符合支持标准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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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度 |
5 |
资金涉及相关受益群体、支持对象的满意度调查访谈情况 |
该项指标得分=经调研的群众实际满意度得分×100%×5。反映项目相关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民群众满意值和获得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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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指标 |
基础 |
在建 |
工程进度 |
15 |
项目是否达到计划工程进度 |
项目实际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进度,得15分;计划工程进度>实际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进度的85%,得10分;计划工程进度的85%>实际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进度的70%,得5分;实际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进度的70%,不得分。按工程时间节点测算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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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指标 |
资金拨付 |
15 |
项目是否达到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 |
项目实际资金拨付进度≥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得15分;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实际资金拨付进度≥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的85%,得10分;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的85%>实际资金拨付进度≥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的70%,得5分;实际资金拨付进度<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的70%,不得分。如有资金拨付计划、合同约定,按此测算。如无资金拨付计划,按工程进度测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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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 |
项目验收 |
10 |
项目验收是否及时合格 |
该项指标得分=(建成项目总量-验收不及时、验收不合格的建成项目数量)÷建成项目总量×1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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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实现 |
10 |
项目经济社会功能是否实现 |
该项指标得分=(建成项目总量-经济或社会功能未实现的建成项目数量)÷建成项目总量×100%×10。主要查看建成项目是否实现预期功能,是否功能配套整合协调、能够持续良好地运作,特别是公共设施类项目,是否能有效满足群众现实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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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管护 |
10 |
项目后续维护是否实现 |
该项指标得分=(建成项目总量-后续维护未实现的建成项目数量)÷建成项目总量×100%×10。主要查看建成项目是否建立后续管理维护制度机制,是否实现有效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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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指标 |
行政运转 |
用途合规性 |
10 |
是否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 |
资金实际用途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发现一处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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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序合规性 |
10 |
资金管理程序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
资金管理程序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发现一处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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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合规性 |
10 |
资金分配标准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
资金分配标准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发现一处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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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指标 |
…… |
…… |
根据项目个性自行设定部分指标,反映该项指标执行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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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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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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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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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项 |
绩效管理 |
— |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问题 |
依据评价年度人大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结果以及评价指标体系涉及各方面出现的问题,每有一个问题点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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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 |
— |
被评价对象工作配合情况 |
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被评价对象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拒不配合评价工作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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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