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四川省沐川县林业局部门决算
2024年度
四川省沐川县林业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5年9月24日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3-
二、收入决算表.........................................................-43-
三、支出决算表.........................................................-4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3-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4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4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3-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3-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3-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3-
县林业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是全县林业工作的主管部门。根据“三定”规定,县林业局主要承担林业生态保护修复与监督管理、造林绿化、森林与湿地资源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县域内各类风景名胜和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森林防灭火等工作。
2024年林业工作主要围绕“11123”持续发力。突出“一个目标”。以相对集中成片为导向建设油茶基地,收尾世界银行贷款造林项目和“沐绵一号”良种示范与科技推广项目,编制国土空间绿化实施方案,完成不少于2.4万亩造林任务。公布森林覆盖率法定数据,稳定在78.83%以上。实现“一次放飞”。启动并完成朱鹮二期的大笼网项目建设,助推沐川“观鸟经济”。打造“一个样板”。围绕“五有”基本要求,同步启动碳汇开发,结合储备林有序推进林业碳汇,打造国储林沐川样板。力争“两个创建”。一是争创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二是争创省级现代竹产业基地。守牢“三个底线”。一是资源保护方面。常态开展森林图斑督查。深化野生动物致害保险执行。加强林地占用指标争取。二是森林防火方面。常态化履行好宣传教育、隐患排查、队伍建设、基础建设职责。三是安全生产方面。常态化对木竹材加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沐川县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包括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沐川县林业技术服务中心、沐川县木材检查站、沐川县国有林场、沐川县野生动物保护中心。
纳入沐川县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沐川县国有林场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4219.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823.71万元,下降30.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森林生态效益项目支出减少。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878.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85.87万元,占95.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26万元,占5%。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2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8万元,占27.5%;项目支出3061.3万元,占7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4219.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减少1823.71万元,下降30.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森林生态效益项目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27.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4%。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70.36万元,下降31.7%。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森林生态效益项目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27.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28万元,占3.2%;卫生健康支出47.57万元,占1.2%;节能环保支出335.82万元,占8.3%;农林水支出3311.5万元,占82.2%;住房保障支出88.53万元,占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6.34万元,占2.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4027.0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为106.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决算为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项):支出决算为3.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5.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支出决算为8.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6.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支出决算为229.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地(项):支出决算为106.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9.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4.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4、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752.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5、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支出决算为935.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6、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为78.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7、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决算为93.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8、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支出决算为851.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9、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47.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130.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1、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退耕还林还草(项):支出决算为54.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2、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草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3.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3、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6.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8.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自然灾害防治(款)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116.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7.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65.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2.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02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1.87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19万元,占6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83万元,占34.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减少1.51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4辆、皮卡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19万元。主要用于油茶产业发展、退耕还林、天保工程、森林抚育、国土空间绿化、竹产业发展、林业自然保护区建设、森林防火、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8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36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8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531人次,共计支出4.8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检查验收支出1.8万元、招商引资接待支出0.9万元、协助案件办理0.3万元、经验学习交流支出1.8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6.64万元,增长32%。主要变动原因是因清欠安排了基金来解决林业项目资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沐川县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13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1.15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沐川县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1.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6.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19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沐川县林业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7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五马坪景区管护管理经费、朱鹮驯养繁育管理经费、古树名木保护经费项目等2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沐川县林业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沐川县林业局2024年度古树名木保护经费项目、沐川县林业局2024年度五马坪景区管护管理经费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沐川县林业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沐川县林业局2024年度古树名木保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 沐川县林业局2024年度五马坪景区管护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2.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 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指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15. 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现金(项):指专项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16.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7.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指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培育(项):指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20.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21.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2.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指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支出。
23.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指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24.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国家公园(项):反映国家公园建设、调查、规划、监测、管护、生态保护和修复、能力提升、科研、生态补偿、宣传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草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26.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2.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3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沐川县林业局
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县林业局内设机构2个,分别是办公室、林长制工作股(挂火灾预防股牌子);下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县林业技术服务中心、县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县木材检查站、县国有林场。
(二)机构职能。
县林业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是全县林业工作的主管部门。根据“三定”规定,县林业局主要承担林业生态保护修复与监督管理、造林绿化、森林与湿地资源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县域内各类风景名胜和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森林防灭火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4年末,核定机关行政编制6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现有在编在岗机关行政人员8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总工1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中层职数2名。
机关核定事业编制23名,现有在编在岗职工25名,其中管理岗位4名、专业技术岗位18名、事业工勤岗位3名。国有林场核定事业编制20名,实有人数36人,专业技术岗位4名、事业工勤岗位16名,企业工人16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我局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315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55.36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比0%。
我局2024年决算报表收入4219.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85.87万元,占比87.3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26万元,占比4.55%;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41.16万元,占比8.1%。
(二)支出情况。
我局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315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0.58万元,占比30.13%; 项目支出2204.78万元,占比69.87%。
我局2024年决算报表支出421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7.98万元,占比27.44%;项目支出3061.31万元,占比72.56%。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我局2024年财政资金年末结转结余为0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2024年林业工作主要围绕“11123”持续发力。突出“一个目标”。以相对集中成片为导向建设油茶基地,收尾世界银行贷款造林项目和“沐绵一号”良种示范与科技推广项目,编制国土空间绿化实施方案,完成不少于2.4万亩造林任务。公布森林覆盖率法定数据,稳定在78.83%以上。实现“一次放飞”。启动并完成朱鹮二期的大笼网项目建设,助推沐川“观鸟经济”。打造“一个样板”。围绕“五有”基本要求,同步启动碳汇开发,结合储备林有序推进林业碳汇,打造国储林沐川样板。力争“两个创建”。一是争创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二是争创省级现代竹产业基地。守牢“三个底线”。一是资源保护方面。常态开展森林图斑督查。深化野生动物致害保险执行。加强林地占用指标争取。二是森林防火方面。常态化履行好宣传教育、隐患排查、队伍建设、基础建设职责。三是安全生产方面。常态化对木竹材加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预算管理。
我局年初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全年预算执行进度较好,未发现违规支出金额。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等八项一般性支出。
3.财务管理。
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从预算编制源头管理、预算执行刚性约束、预算绩效管理、事前审批程序、支出审核、费用报销等方面多层次、多维度对一般性支出事项进行严格控制,确保该花的钱花到刀刃上,不该花的钱一分不花。同时明确财务岗位设置和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分离,形成彼此约束、互相监督闭环,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4.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坚持“依法管产”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加强监督”的管理办法。各股室认真做好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对配置到股室的资产,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资产管理责任制,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人。
5.采购管理。
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文件要求执行,根据不同的目录及标准选取合法合规的采购流程及采购方式,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效率。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2024年,我局常年项目总数15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669.1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47.46%,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6个。
2024年,我局一次性项目总数1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053.87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74.91%,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3个。
1.项目决策。
2024年预算安排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25个,所有项目均开展事前评估。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预算安排匹配,绩效目标设置规范完整、量化细化,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入库,目标设置与项目入库。
2.项目执行。
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对实际执行与绩效目标发生偏离的阶段项目及时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措施。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结余小于10%的常年项目9个、阶段(含一次性项目)项目7个,分别占常年项目、阶段(含一次性项目)项目总数60%、70%。
3.目标实现。
2024年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绩效目标完成较好,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和效益指标均完成较好。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我局在国有资产管理职能职责设置情况、制度建设、资产到人、报表报送、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和配置计划执行、资产使用和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和收入归缴等方面整体较好。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2024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和预算执行情况,结合年初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我局对2024年年初预算的项目均开展了事前、事中绩效评估,在2025年的预算编制中进一步优化预算项目设置,对项目预算金额,项目内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绩效指标逐项细化调整,以实现项目实施的最大效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4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与法律法规、部门职责、中长期规划相符,目标任务合理可行。预算测算依据充分,支出预决算偏差度较小,绩效监控管理较严格。执收非税收入符合相关规定并上缴及时,资产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并执行有效,相关信息公开及时。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较好,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明显,社会公众基本满意。2024年度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良好,自评总得分94分。
(二)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指标设置有待优化。一是部分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不够科学、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二是部分产出数量指标设置较低。
2、 预算执行进度不高,项目资金兑现不及时,导致个别项目预算完成率低等问题。
(三)改进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强化绩效管理监督工作,积极推动预算执行。抓紧前期项目准备工作,优化项目组织实施,加快项目验收。运用绩效运行监控、重点评价等措施,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等阶段性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控,掌握预算执行动态,提前研判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偏差,推动加快预算执行。抓紧抓好绩效目标管理。探索制定绩效目标编制指南和技术规范,加强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目标设置,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提高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和准确性,积极发挥绩效目标引领作用。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运用机制。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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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古树名木保护经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打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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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分说明 |
自评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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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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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指标 |
项目决策 |
决策程序 |
6 |
项目决策程序是否严密 |
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发现一处不符合的扣3分,扣完为止。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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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论证 |
6 |
项目规划论证是否符合中省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 |
1.项目规划符合中、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安排,得1分;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得3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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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向 |
6 |
项目资金是否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是否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
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得1分;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得1分;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避免“撒胡椒面”,得3分;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得1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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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
制度办法 |
2 |
项目制度办法是否体系健全、要素完备 |
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得2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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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管理 |
10 |
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
1.因素分配法: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充分考虑相关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得2分;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得2分;资金区域分布结果公平合理,得2分。项目分配法:建设项目储备库,得2分;实行入库项目动态管理、推动资金竞争性分配,得2分;明确项目申报审核程序,按规定程序履行项目审批,得2分。其他分配法: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合理,得6分。否则该项不得分。如涉及多种分配法,按相应资金量的权重进行测算。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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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监管 |
6 |
管资金、项目、政策是否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是否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是否有力有效 |
项目是否按中、省、市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4分;市级部门对县级主管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对县级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够的情况,是否对县级开展评价、监督、指导等工作,得2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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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 |
预算执行 |
6 |
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和地方配套到位情况 |
该项指标得分=财政资金拨付率×100%×2+单位资金使用率×100%×2+地方资金到位率×100%×2。如部分计算内容不涉及,可同比例分配至本指标其他计算内容。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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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 |
3 |
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是否符合规定 |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是否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发现一处不合规的扣1分,扣完为止。 |
3 |
|
|||
|
通用指标 |
项目结果 |
目标完成 |
6 |
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是否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 |
该项指标得分=实际完成目标任务量÷首次批复立项设定绩效目标任务总量×100%×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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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时效 |
3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 |
该项指标得分=(1-(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3。一般以天数、月数或年数为单位。当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小于等于0时得满分;实际完成时间超过计划完成时间1倍及以上得0分。 |
3 |
|
|||
|
专用指标 |
产业发展 |
符合性 |
10 |
项目实施是否与市委市政府支持重点、产业支持政策符合 |
该项指标得分=项目实施符合市委市政府支持重点、六大优势产业做大做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产业支持政策的点位数量÷所有选点总数×1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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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长性 |
10 |
项目实施对相关企业(机构)成长性的促进作用,主要反映支持对象创新创造创业能力情况 |
该项指标得分=项目实施对相关行业企业体现促进的点位数量÷所有选点总数×100%×10。对相关企业(机构)创新创造能力提升、扩大投资、技术更新、就业促进以及对农业良种良机良法推广应用、工业科技研发投入、服务业消费新场景新模式、提升行业新质生产力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可查看统计年鉴和企业近三年财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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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性 |
10 |
项目实施对相关企业(机构)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税收、产量等方面增长情况 |
该项指标反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税收、产量等增长情况,需将企业(机构)涉及的所有经济指标纳入计算。以主营业务收入为例,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率≥行业平均增加率,且≥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率,得10分;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率≥行业平均增加率且<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率,或≥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率且<行业平均增加率,得5分;否则不得分。该项指标得分=各指标算术平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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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保障 |
区域均衡性 |
10 |
项目资金分配体现的均衡公平情况 |
按实际区域分配结果选择客观因素测算验证资金分配是否科学合理、均衡公平。主要查看区域均衡情况是否得到改善、区域间差距是否缩小,分级计分。其中,区域均衡情况得到改善、区域间差距缩小,得10分;区域均衡情况维持原状、区域间差距不变,得5分;区域均衡情况未得到改善、区域间差距扩大,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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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精准性 |
10 |
资金实际支持对象是否符合管理要求,是否符合支持对象范围 |
该项指标得分=(抽样的支持对象总人数-不符合支持对象人数)÷抽样的支持对象总人数×100%×10。主要查看项目资金分配和实施结果是否精准,是否存在明显的排他性和歧视性情形,是否及时落实到支持对象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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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合理性 |
5 |
资金实际补贴标准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是否及时按标准兑现 |
该项指标得分=(抽样的支持对象总人数-不符合支持标准人数)÷抽样的支持对象总人数×100%×5。主要查看项目资金补贴标准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如存在多发、漏发、重发、迟发等情况,均计入不符合支持标准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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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满意度 |
5 |
资金涉及相关受益群体、支持对象的满意度调查访谈情况 |
该项指标得分=经调研的群众实际满意度得分×100%×5。反映项目相关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民群众满意值和获得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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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用指标 |
基础 |
在建 |
工程进度 |
15 |
项目是否达到计划工程进度 |
项目实际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进度,得15分;计划工程进度>实际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进度的85%,得10分;计划工程进度的85%>实际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进度的70%,得5分;实际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进度的70%,不得分。按工程时间节点测算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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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用指标 |
资金拨付 |
15 |
项目是否达到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 |
项目实际资金拨付进度≥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得15分;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实际资金拨付进度≥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的85%,得10分;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的85%>实际资金拨付进度≥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的70%,得5分;实际资金拨付进度<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的70%,不得分。如有资金拨付计划、合同约定,按此测算。如无资金拨付计划,按工程进度测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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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 |
项目验收 |
10 |
项目验收是否及时合格 |
该项指标得分=(建成项目总量-验收不及时、验收不合格的建成项目数量)÷建成项目总量×1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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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功能实现 |
10 |
项目经济社会功能是否实现 |
该项指标得分=(建成项目总量-经济或社会功能未实现的建成项目数量)÷建成项目总量×100%×10。主要查看建成项目是否实现预期功能,是否功能配套整合协调、能够持续良好地运作,特别是公共设施类项目,是否能有效满足群众现实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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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后续管护 |
10 |
项目后续维护是否实现 |
该项指标得分=(建成项目总量-后续维护未实现的建成项目数量)÷建成项目总量×100%×10。主要查看建成项目是否建立后续管理维护制度机制,是否实现有效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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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指标 |
行政运转 |
用途合规性 |
10 |
是否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 |
资金实际用途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发现一处扣2分。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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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序合规性 |
10 |
资金管理程序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
资金管理程序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发现一处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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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合规性 |
10 |
资金分配标准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
资金分配标准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发现一处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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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指标 |
…… |
…… |
根据项目个性自行设定部分指标,反映该项指标执行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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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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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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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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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项 |
绩效管理 |
— |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问题 |
依据评价年度人大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结果以及评价指标体系涉及各方面出现的问题,每有一个问题点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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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 |
— |
被评价对象工作配合情况 |
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被评价对象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拒不配合评价工作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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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五马坪景区管护管理经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打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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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分说明 |
自评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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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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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指标 |
项目决策 |
决策程序 |
6 |
项目决策程序是否严密 |
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发现一处不符合的扣3分,扣完为止。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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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论证 |
6 |
项目规划论证是否符合中省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 |
1.项目规划符合中、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安排,得1分;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得3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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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向 |
6 |
项目资金是否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是否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
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得1分;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得1分;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避免“撒胡椒面”,得3分;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得1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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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
制度办法 |
2 |
项目制度办法是否体系健全、要素完备 |
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得2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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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管理 |
10 |
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
1.因素分配法: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充分考虑相关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得2分;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得2分;资金区域分布结果公平合理,得2分。项目分配法:建设项目储备库,得2分;实行入库项目动态管理、推动资金竞争性分配,得2分;明确项目申报审核程序,按规定程序履行项目审批,得2分。其他分配法: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合理,得6分。否则该项不得分。如涉及多种分配法,按相应资金量的权重进行测算。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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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监管 |
6 |
管资金、项目、政策是否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是否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是否有力有效 |
项目是否按中、省、市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4分;市级部门对县级主管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对县级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够的情况,是否对县级开展评价、监督、指导等工作,得2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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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 |
预算执行 |
6 |
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和地方配套到位情况 |
该项指标得分=财政资金拨付率×100%×2+单位资金使用率×100%×2+地方资金到位率×100%×2。如部分计算内容不涉及,可同比例分配至本指标其他计算内容。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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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 |
3 |
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是否符合规定 |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是否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发现一处不合规的扣1分,扣完为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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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指标 |
项目结果 |
目标完成 |
6 |
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是否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 |
该项指标得分=实际完成目标任务量÷首次批复立项设定绩效目标任务总量×100%×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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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效 |
3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 |
该项指标得分=(1-(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3。一般以天数、月数或年数为单位。当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小于等于0时得满分;实际完成时间超过计划完成时间1倍及以上得0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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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指标 |
产业发展 |
符合性 |
10 |
项目实施是否与市委市政府支持重点、产业支持政策符合 |
该项指标得分=项目实施符合市委市政府支持重点、六大优势产业做大做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产业支持政策的点位数量÷所有选点总数×1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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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性 |
10 |
项目实施对相关企业(机构)成长性的促进作用,主要反映支持对象创新创造创业能力情况 |
该项指标得分=项目实施对相关行业企业体现促进的点位数量÷所有选点总数×100%×10。对相关企业(机构)创新创造能力提升、扩大投资、技术更新、就业促进以及对农业良种良机良法推广应用、工业科技研发投入、服务业消费新场景新模式、提升行业新质生产力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可查看统计年鉴和企业近三年财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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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 |
10 |
项目实施对相关企业(机构)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税收、产量等方面增长情况 |
该项指标反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税收、产量等增长情况,需将企业(机构)涉及的所有经济指标纳入计算。以主营业务收入为例,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率≥行业平均增加率,且≥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率,得10分;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率≥行业平均增加率且<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率,或≥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率且<行业平均增加率,得5分;否则不得分。该项指标得分=各指标算术平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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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保障 |
区域均衡性 |
10 |
项目资金分配体现的均衡公平情况 |
按实际区域分配结果选择客观因素测算验证资金分配是否科学合理、均衡公平。主要查看区域均衡情况是否得到改善、区域间差距是否缩小,分级计分。其中,区域均衡情况得到改善、区域间差距缩小,得10分;区域均衡情况维持原状、区域间差距不变,得5分;区域均衡情况未得到改善、区域间差距扩大,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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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精准性 |
10 |
资金实际支持对象是否符合管理要求,是否符合支持对象范围 |
该项指标得分=(抽样的支持对象总人数-不符合支持对象人数)÷抽样的支持对象总人数×100%×10。主要查看项目资金分配和实施结果是否精准,是否存在明显的排他性和歧视性情形,是否及时落实到支持对象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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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合理性 |
5 |
资金实际补贴标准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是否及时按标准兑现 |
该项指标得分=(抽样的支持对象总人数-不符合支持标准人数)÷抽样的支持对象总人数×100%×5。主要查看项目资金补贴标准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如存在多发、漏发、重发、迟发等情况,均计入不符合支持标准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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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度 |
5 |
资金涉及相关受益群体、支持对象的满意度调查访谈情况 |
该项指标得分=经调研的群众实际满意度得分×100%×5。反映项目相关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民群众满意值和获得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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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指标 |
基础 |
在建 |
工程进度 |
15 |
项目是否达到计划工程进度 |
项目实际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进度,得15分;计划工程进度>实际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进度的85%,得10分;计划工程进度的85%>实际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进度的70%,得5分;实际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进度的70%,不得分。按工程时间节点测算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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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指标 |
资金拨付 |
15 |
项目是否达到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 |
项目实际资金拨付进度≥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得15分;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实际资金拨付进度≥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的85%,得10分;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的85%>实际资金拨付进度≥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的70%,得5分;实际资金拨付进度<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的70%,不得分。如有资金拨付计划、合同约定,按此测算。如无资金拨付计划,按工程进度测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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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 |
项目验收 |
10 |
项目验收是否及时合格 |
该项指标得分=(建成项目总量-验收不及时、验收不合格的建成项目数量)÷建成项目总量×1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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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实现 |
10 |
项目经济社会功能是否实现 |
该项指标得分=(建成项目总量-经济或社会功能未实现的建成项目数量)÷建成项目总量×100%×10。主要查看建成项目是否实现预期功能,是否功能配套整合协调、能够持续良好地运作,特别是公共设施类项目,是否能有效满足群众现实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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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管护 |
10 |
项目后续维护是否实现 |
该项指标得分=(建成项目总量-后续维护未实现的建成项目数量)÷建成项目总量×100%×10。主要查看建成项目是否建立后续管理维护制度机制,是否实现有效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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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指标 |
行政运转 |
用途合规性 |
10 |
是否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 |
资金实际用途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发现一处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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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合规性 |
10 |
资金管理程序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
资金管理程序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发现一处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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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合规性 |
10 |
资金分配标准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
资金分配标准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发现一处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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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指标 |
…… |
…… |
根据项目个性自行设定部分指标,反映该项指标执行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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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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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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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项 |
绩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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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问题 |
依据评价年度人大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结果以及评价指标体系涉及各方面出现的问题,每有一个问题点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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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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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对象工作配合情况 |
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被评价对象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拒不配合评价工作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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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沐川县林业局
2024年度古树名木保护经费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4年该项目的总体绩效目标为完成113株名木古树保护,完成古树名木的调查、认定、抢救、复壮、养护及宣传,切实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2024年,项目计划完成古树名木管护和排危113株,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宣传教育,完成宣传教育2次,全年完成森林病虫害防治至少1次,每季度开展1次对全县的古树名木进行监督检查,已挂牌古树名木保护覆盖率达到100%,项目区群众满意度达到98%,确保全县不发生大面积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
1、资金计划及到位。根据《四川省绿化委员会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川绿委〔2020〕1号)和《乐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通知》(乐市绿委办(2021)3号)文件精神,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将古树名木保护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古树名木调查、认定、抢救、复壮、养护、宣传等经费。
2024年,项目下达资金批复预算6.21万元,此项目资金全部来源于县本级财政资金。
2、资金使用。该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6.21万元,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严格按照规定,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项目预算批复资金为6.21万元,资金实际支付为6.21万元,资金使用率100%,该项目实施按照据实审批报销,资金支出在项目支出控制额度内,按照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的要求进行支出。
2024年沐川县林业局完成113株古树名木的管护与排危,完成古树名木的调查、认定、抢救、复壮、养护及宣传。
2024年全年沐川县林业局完成古树名木管护和排危113株,其中:一级古树2株,二级古树11株,三级古树100株,完成率100%;完成宣传教育3次,完成率150%;完成森林病虫害防治1次,完成率100%,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对全县的古树名木进行监督检查,完成率100%;已挂牌古树名木保护覆盖率达到100%;项目区群众满意度达到98%;绩效目标按时完成,项目经费共使用6.21万元,包括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古树保护经费开支等,控制在预算成本内。
项目通过对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了市民保护古树的意识,项目的实施倡导更多的群众参与到保护、救助古树中来,古树名木这个活标本得到了保护,沐川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改善。
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2024年度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该项目为长期每年开展项目,2025年建议继续预算此项目,每年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同步公开。
无
沐川县林业局
2024年度五马坪景区管护管理经费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4年该项目的总体绩效目标为负责五马坪景区范围内自然资源、生态系统及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对管护范围内的森林资源和设施进行日常巡护。2024年,项目计划巡山护林,每月巡护不少于22次,管护期内任务完成率达到100%,巡护范围为五马坪景区,面积覆盖率≥96%,实现五马坪景区内自然资源、生态系统及野生动植物等得到有效管护,提高社会关注度,社会满意度达98%以上。
1、资金计划及到位。沐川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沐府纪常(2019)10号)同意每年五马坪景区管护管理经费23.2万元纳入年初预算。2024年,项目下达资金预算23万元,此项目资金全部来源于县本级财政资金。
2、资金使用。该项目实际支出16.79万元,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严格按照规定,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项目预算批复资金为23万元,经费主要用于五马坪管护站的日常运转,资金实际支付为16.79万元,资金使用率73%,该项目实施按照据实审批报销,资金支出在项目支出控制额度内,按照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的要求进行支出。
2024年沐川县林业局完成五马坪景区范围内自然资源、生态系统及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
2024年全年沐川县林业局完成巡护265次;巡护范围面积覆盖率≥97%,社会满意度达98%以上,项目经费共使用16.79万元,包括办公费用、交通费用、电费、维护(修)费用等,控制在预算成本内。
项目实施后,五马坪景区的生态资源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在重要节点对景区内的野生动物加强巡护,未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死亡现象,管护区生态环境良好,为景区吸引了更多的游客。
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2024年度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该项目为长期每年开展项目,2025年建议继续预算此项目,每年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同步公开。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