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6年,沐川县综治委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印发了《沐川县关于实施以奖代补落实监护责任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 一是建立机制。建立 “综治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尽责、家庭主动承担、财政经费保障、基层组织监督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机制,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落实。二是补贴对象。实施以奖代补的对象为在我县登记并录入公安部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系统的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的患者的监护人。三是经费保障。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补贴,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实行以奖代补,此项经费由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申报,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及时足额拨付。对监护人按月进行考核,每人每月奖补经费200元。四是发放程序。奖补经费由监护人在每半年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填写《沐川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监护工作补贴申领审批表》,向村(社区)委员会提出申请,村(社区)委员会申报,乡镇人民政府和辖区公安派出所审核,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审批,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发放。
从2016年7月起,财政每年预算政法委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30万元。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2019年1-12月,政法委授权支付申报27.68万元,财政批复 27.68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全年分两次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116名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27.68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符合要求的精神病患者及监护人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实际人数和标准申报资金,并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到监护人个人卡中。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 项目管理
1.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1-12月政法委授权支付申报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27.68万元,年终截止完成支付27.68万元。
2.资金管理情况:资金支付依据合法,开支标准符合规定。
(二) 项目监管
1.财务管理情况: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组织实施情况:按照项目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按要求100%的完成了项目任务量。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目标完成情况良好,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标准。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按规定时间完成了项目规定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建立健全了 “综治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尽责、家庭主动承担、财政经费保障、基层组织监督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机制,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未发生一起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和谐。
五、评价结论
2019年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经费30万元全部为县级财政资金。该项目的资金分配方法和测算依据都科学合理,所有开支均据实申报,不存在虚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及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