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关于面向县内企业征集临时性就业援助岗位的公告
县内各企业: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大人力资本投资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就业方面)经办细则>的通知》(川人社规〔2026〕2号)精神,为切实帮扶稳就业重点调控行业失业人员,确保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我县征集临时性就业援助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执行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政策期内按需申报,岗位开发及补贴申领均须在此期限内完成。
二、岗位开发主体(申报企业)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开发临时性就业援助岗位:
1. 在沐川县依法注册登记、正常经营;
2. 自申报之日起,前6个月内未发生裁员(以失业保险金领取人数是否增加为主要判定依据,具体由我中心通过社保系统核实)。
三、援助对象(岗位安置人员)
1. 属于稳就业重点调控行业的失业人员;
2. 失业登记时间连续满3个月及以上(自失业登记之日起算);
3. 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
四、岗位开发要求
1. 期限:单个岗位援助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同一人员不得重复安置。
2. 待遇保障:企业应与安置人员签订临时用工协议,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补贴标准及用途
按实际安置人数,给予企业每人每月1500元岗位补贴。补贴资金可用于支付援助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及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费用。
联系人:何献斌 联系电话:08334601262
沐川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5年7月8日
附件:
企业临时性就业援助岗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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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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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岗位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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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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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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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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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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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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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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