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说理+指导”执法 让监管更有温度
日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例行检查中发现,县城区某商家存在销售过期商品行为。鉴于商家属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且及时整改,执法部门决定不予行政处罚,采取了柔性执法方式督促商家立行整改,严把商品质量关。
7月31日下午,记者跟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来到城区某商铺,在送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执法人员现场示范了进货查验登记、临期商品分类管理等规范操作,并就经营中的常见问题答疑解惑,彰显“说理+指导”的柔性执法的法治温度。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落实首违不罚,严格执行各行业的不予行政处罚、免于行政处罚清单。对首次违法并及时改正后果轻微的行为,均依法不予处罚。截至7月底,共办理不予立案20余件,不予、免于行政处罚11件,减轻或从轻行政处罚150余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刘一雯介绍。
今年以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优化“指导+监管”服务模式,通过“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的柔性执法,辖区商户合规经营意识明显提升,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数量同比下降明显。
在此,执法部门也郑重提醒,各经营主体应定期开展商品自查,及时下架临期、过期商品,共同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