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三步棋”巧解“多年怨”
—记永福镇人大代表罗贵斌化解笋山积案典型经验
为扎实推进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基层调解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永福镇张村村党支部书记、镇人大代表罗贵斌,以身作则、主动作为,成功化解一起跨度长达二十年的笋山权属纠纷。
一、靠前指挥、快速响应,下好纠纷排查“先手棋”
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和镇人大代表,罗贵斌同志深刻认识到积案化解对于基层稳定的重要意义。面对这起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情绪对立的笋山纠纷,他第一时间向上级党委汇报,并主动牵头,配合镇上多部门组建的调解小组。罗贵斌同志坚持“事不过夜、案无积卷”的工作原则,带领小组成员三天内完成现场勘界,五天内梳理清楚历史档案和权属资料,一周内精准定位纠纷核心——界限模糊、管护缺位、收益分配不均,为后续调解打下坚实基础。
二、多措并举、高效沟通,开辟矛盾化解“快车道”
罗贵斌同志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采取“分头沟通、集中研判、依法引导”的组合策略,有效打破僵局。他带头与纠纷当事人陈某某、王某某分别进行一对一谈心,十天内组织六次单独座谈,真正摸清双方诉求底线。面对当事人情绪反复、意见僵化的情况,他及时邀请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政策宣讲,并结合自身熟悉村情民意的优势,做好利弊分析和情绪疏导,引导双方从“对抗”转向“对话”。在面对面协商中,他紧盯界限划定、管护责任、收益分配三大核心问题,推动三方在三次集中磋商中达成共识,仅用一个多月就实现了从积怨到和解的转变。
三、依法依规、温情治理,夯实基层善治“压舱石”
作为镇人大代表,罗贵斌同志始终坚持法治思维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既重程序也重实效。在纠纷排查阶段,他不仅组织实地勘界,还广泛走访老村干部、知情群众12人,查阅历史资料,确保事实清楚、认定准确。在调解过程中,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明确权属,同时尊重本地生产习惯和村民意愿,制定出双方都认可的管护和收益分配方案。最终协议条款清晰、权责明确、分配合理,真正实现了“化解一件、示范一片”的效果,杜绝了矛盾反弹隐患,也增强了群众对基层组织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