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考核奖励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1]28号),下达我县2021年度第一批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0833-4602992;
意见收集人:何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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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沐川县沐溪镇建设街105号
附件:1、沐川县关于2021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2、沐川县关于2021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的公告
沐川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8月26日
附件1
沐川县关于2021年度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单位:万元
序 号 |
资金来源 |
资金 分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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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类型 |
合计 |
其中(层次) |
公告 比例 |
公告日期 |
分配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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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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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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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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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00% |
2021年8月26日 |
2021年7月10日 |
附件2
沐川县关于2021年度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的公告
序号 |
乡镇 |
主管部门 |
项目名称 |
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1 |
永福镇 |
县交通运输局 |
永福镇竹区集材(防灭火)道建设项目(碎石路34.22公里,碾压砼1.2公里) |
100 |
乐市财政农﹝2021﹞28号市级资金100万元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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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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