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信20170820127)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沐川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信20170820127)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乐山市沐川县黄丹镇芋荷村四川天泰硅业公司废水、废气排放;夜间生产施工噪声严重影响正常生活。 责任单位 县环保局 责任人 王贵帮 联系电话 18981339988 整改目标 按照环评要求整治废水、废气、噪音 整改措施 1.完善废气处理设施。因企业资金链断裂和市场原因,企业决定对“年加工30万吨型砂项目”暂停生产,并已对设备设施进行断电封存。该项目若恢复生产,必须按环评要求完善相关设施建设,并通过环保验收。〔整改时限:恢复生产前完成〕 2.加强废水排放监管。经现场检查,该企业废水循环利用无生产废水外排。该项目经环保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同时加强监管,确保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3.加强生产噪音监管。督促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对湿磨、筛分等高噪音设备采取车间内布设、车间隔音措施,并通过环评验收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完善废气处理设施:该企业已按照环评要求对“30万吨型砂项目”的常压汽化炉配套建设脱硫除尘设备。 2.废水:废水循环利用未外排,已完成整改。 3.噪音:已落实噪音整治措施,该企业已完成自主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