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14批 2017年8月20日)
四川省乐山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4批
序 号 | 1 |
受理编号 | 信20170820127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乐山市沐川县黄丹镇芋荷村四川天泰硅业公司废水、废气排放;夜间生产施工噪声严重影响正常生活。 |
行政区域 | 乐山 |
污染类型 | 水、大气、噪声 |
调查核实 情况 | 乐山市政府副市长罗新礼赴现场进行督导,沐川县政法委、发改经信局、环保局、国土局、黄丹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了调查处理。 8月21日,工作组对案件反映的废水、因项目已停产,无法对其生产废水、废气排放及噪声进行检测,现场检查项目建设情况和生产废水、废气排放及噪声处理有关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如下: (一)关于废气问题。企业生产废气来源于“30万吨型砂项目”烘干常压气化炉部分,环评要求设置旋风除尘器和对燃烧烟气喷洒碱水措施后经15米烟囱排放。经查,企业建有旋风除尘器和烟囱,但未建碱水喷洒设备。 (二)关于废水问题。企业生产废水来源于“加工80万吨玻璃工业用石英砂项目”,其废水处理分两部分:一是生活废水处理系统,已修建一座日处理5 立方米的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二是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厂区修建了“雨污分流”管网和处理能力为150m3/h洗选废水沉淀循环系统(含循环水池6个,污泥浓缩池2个),洗选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现场检查,未发现洗选废水外排现象。 (三)关于噪音问题。按照“年加工80万吨玻璃工业用石英砂项目、年加工30万吨型砂项目”环评要求,噪音主要来源于细破、湿磨、筛分等工艺环节。现场检查,企业目前未建细破车间,噪音主要来源于湿磨和筛分环节。但该企业已停产,无法监测其噪声是否超标。 投诉人反映问题属实。 |
是否属实 |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部门:沐川县人民政府;责任领导:沐川县县委常委、副书记余斌;责任人:彭波 1.完善废气处理设施。因企业资金链断裂和市场原因,企业决定对“年加工30万吨型砂项目”暂停生产,并已对设备设施进行断电封存。该项目恢复生产,必须按环评要求完善相关设施建设,并通过环保验收。〔责任单位:县环保局,责任领导:沐川县环保局局长李万书;责任人:王贵帮;整改时限:恢复建设前完成〕 2.加强废水排放监管。经现场检查,该企业无生产废水外排。该项目经环保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同时加强监管,确保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责任单位:县环保局,责任领导:沐川县环保局局长李万书;责任人:王贵帮) 3.加强生产噪音监管。督促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对湿磨、筛分等高噪音设备采取车间内布设、车间隔音措施,并通过环评验收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责任单位:县环保局,责任领导:沐川县环保局局长李万书;责任人:王贵帮) 沐川县委政法委、县发改经信局、黄丹镇政府相关人员,对企业周边17户群众进行了走回访与沟通,受访群众均表示满意。 |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 已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