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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信20170822081)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18-04-07 信息编辑:沐川县生态环境局 字体:【

               沐川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信20170822081)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乐山市沐川县黄丹镇芋荷六组开发商在该村乱砍滥伐竹木,修建工厂(具体厂名不知),工厂生产期间,粉尘、噪声扰民严重。

责任单位

县发改经信局、黄丹镇人民政府、县环保局、四川天泰硅业有限公司

责任人

张敏敏、黄智、李万书、王贵帮

联系电话

13990636366186080763751367833628818981339988

整改目标

按照环评要求开展扬尘治理和噪音整治

整改措施

1.迅速解决粉尘问题。一是80万吨玻璃工业用砂项目厂区已经降低尾砂堆放高度,不超过堆场挡墙;完成厂区道路、车间积尘清扫;增设了彩钢棚,完成了料砂库密封。2月内完成挡墙和雨棚修建,减少原料堆场粉尘扬散。〔整改时限:20171015日前完成。〕 

2.企业决定对“年加工30万吨型砂项目”停止生产,并已对设备设施进行断电封存。该项目恢复生产,必须按环评要求完善相关设施建设,并通过环保验收。〔整改时限:恢复生产前完成。〕  3.厂区外环线增加喷淋设备定期进行喷淋,落实专人对厂区内、厂区旁公路进行清扫。要求进出厂矿货车通过覆盖毡布、喷淋车身和轮胎等措施,减少运输途中扬尘污染。〔整改时限:20171015日前完成。〕

4.加强生产噪音监管。督促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对湿磨、筛分等高噪音设备采取车间内布设、车间隔音措施,并通过环评验收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关于粉尘问题。企业已经降低尾砂堆放高度,完成厂区道路硬化、车间积尘清扫及挡墙和雨棚修建等,对厂区外环线安装了喷淋设备除尘,厂区进出口设置了水洗槽、高压水枪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除尘。扬尘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噪音问题。已落实噪音整治措施,该企业已完成自主验收。

3.关于乱砍滥发竹木问题。据查,天泰硅业征地涉及的40亩林竹,10亩香椿幼树和柑橘树、枇杷树,按照相关规定不需要办理采伐证,反映乱砍滥伐竹木情况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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