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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20170901001)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18-04-07 信息编辑:沐川县生态环境局 字体:【

               沐川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20170901001)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乐山市沐川县黄丹镇芋荷村6组“四川天泰硅业公司”噪声、粉尘污染严重(近期暂停生产),且镇政府对反映问题的村民进行阻拦和恐吓。

责任单位

县发改经信局、县环保局、四川天泰硅业有限公司

责任人

张敏敏、李万书、王贵帮

联系电话

139906363661367833628818981339988

整改目标

按照环评要求开展扬尘治理和噪音整治

整改措施

1. 加强生产噪音监管。督促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对湿磨、筛分等高噪音设备采取车间内布设、车间隔音措施,并通过环评验收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2.80万吨玻璃工业用砂项目厂区已经降低尾砂堆放高度,不超过堆场挡墙;完成厂区道路、车间积尘清扫;增设了彩钢棚,完成了料砂库密封。完成挡墙和雨棚修建,减少原料堆场粉尘扬散。(整改时限:20171015日前完成〕

3.企业资金链断裂和市场原因,企业决定对“年加工30万吨型砂项目”停止生产,并已对设备设施进行断电封存。该项目恢复生产,必须按环评要求完善相关设施建设,并通过环保验收。〔整改时限:恢复生产前完成〕;

4.厂区外环线增加喷淋设备定期进行喷淋,落实专人对厂区内、厂区旁公路进行清扫。要求进出厂矿货车通过覆盖毡布、喷淋车身和轮胎等措施,减少运输途中扬尘污染。〔整改时限:20171015日前完成〕。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关于“噪音、粉尘污染严重”的情况,企业已经降低尾砂堆放高度,完成厂区道路硬化、车间积尘清扫、挡墙和雨棚修建等,对厂区外环线安装了喷淋设备除尘,厂区进出口设置了水洗槽、高压水枪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除尘,扬尘问题已整改完成;已落实噪音整治措施,该企业已完成自主验收。                             2.关于“镇政府对反映问题的村民进行阻拦、恐吓”的情况,经县纪委调查,未发现镇政府对反映问题村民进行阻拦和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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