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6批 2017年9月1日)
四川省乐山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26 批 2017年9月1日)
| 序号 | 1 |
| 受理编号 | 20170901001 |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乐山市沐川县黄丹镇芋荷村6组“四川天泰硅业公司”噪声、粉尘污染严重(近期暂停生产),且镇政府对反映问题的村民进行阻拦和恐吓。 |
| 行政区域 | 乐山 |
| 污染类型 | 噪声,大气 |
| 调查核实情况 | 乐山市政府副市长罗新礼督办该案,沐川县政府组织开展了调查处理。 天泰硅业公司位于沐川县黄丹镇芋荷村6组,该企业厂区内辖两个建设项目,即“80万吨玻璃工业用石英砂加工项目”和“30万吨型砂项目”。上述项目具有立项、环评手续,但因项目环保未验先投,沐川县环保局在2017年8月7日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并下达了《环境行政案件立案决定书》和《责令停止生产决定书》。 1.反映“噪音、粉尘污染严重”的情况 “年加工80万吨玻璃工业用石英砂项目、年加工30万吨型砂项目”噪音主要来源于细破、湿磨、筛分等工艺环节。经查,企业目前未建细破车间,噪音主要来源于湿磨和筛分环节。但该企业已停产,无法监测其噪声是否超标。 企业粉尘治理设施不完善,存在堆砂高度超过围挡高度,矿砂散落,原料堆场未建覆盖密闭设施,成品料传输带未封闭,环评要求的部分除尘设施未建设等问题,如果企业恢复生产,可能造成生产粉尘影响环境。该反映情况属实。 2.反映“镇政府对反映问题的村民进行阻拦、恐吓”的情况 沐川县纪委通过走访镇、村、组干部后,多次到黄丹镇芋荷村6组村民住处核实,未发现镇政府对反应问题村民进行阻拦和恐吓的现象。该反映情况不属实。 综上所述,投诉反映情况属实。 |
| 是否属实 | 是 |
|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9月7日 | 责任单位:沐川县人民政府;责任领导:沐川县人民政府县长余斌;责任人:彭波 1.加强生产噪音监管。督促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对湿磨、筛分等高噪音设备采取车间内布设、车间隔音措施,并通过环评验收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责任单位:县环保局,责任人:李万书(局长);四川天泰硅业有限公司,责任人:王贵帮(厂长)〕 2.一是80万吨玻璃工业用砂项目厂区已经降低尾砂堆放高度,不超过堆场挡墙;完成厂区道路、车间积尘清扫;增设了彩钢棚,完成了料砂库密封。2月内完成挡墙和雨棚修建,减少原料堆场粉尘扬散。〔责任单位:县发改经信局,责任人:张敏敏(局长);四川天泰硅业有限公司,责任人:王贵帮(厂长);整改时限:2017年10月15日前完成〕;二是企业资金链断裂和市场原因,企业决定对“年加工30万吨型砂项目”停止生产,并已对设备设施进行断电封存。该项目恢复生产,必须按环评要求完善相关设施建设,并通过环保验收。〔责任单位:县环保局,责任人:李万书(局长);四川天泰硅业有限公司,责任人:王贵帮(厂长);整改时限:恢复建设前完成〕;三是厂区外环线增加喷淋设备定期进行喷淋,落实专人对厂区内、厂区旁公路进行清扫。要求进出厂矿货车通过覆盖毡布、喷淋车身和轮胎等措施,减少运输途中扬尘污染。〔责任单位:黄丹镇人民政府,责任人:黄智(镇长);四川天泰硅业有限公司,责任人:王贵帮(厂长);整改时限:2017年10月15日前完成〕。 对周边17户群众走回访工作,受访群众均表示满意。 |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无 |
| 序号 | 2 |
| 受理编号 | 信20170901267 |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乐山市沐川县永福镇底堡乡以生产草纸为主,为数众多的小纸厂用工业烧碱做草纸,烧碱水直排岷江支流箭板河,河水一片乌黑,臭气熏天。 |
| 行政区域 | 乐山市 |
| 污染类型 | 水 |
| 调查核实情况 | 乐山市政府副市长罗新礼对案件包案督办,沐川县副县长吕建军率沐川县环保局、永福镇人民政府、底堡乡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开展了调查处理。 经查,永福镇、底堡乡以及全县境内的小造纸厂已于2017年6月底前按照“断动力电、清料池、拆除机具”标准全面关停。据2017年6、7、8月对龙溪河(即箭板河)出入境断面水质监测结果显示,龙溪河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关闭前永福镇(334家)、底堡乡(337家)境内的小造纸厂都是家庭作坊,年产量从20多吨到200多吨不等,生产工艺简单,以半机械化生产为主,以石灰为辅料,个别的业主使用少量烧碱作为辅料,对竹片进行浸泡后打浆制成草纸,生产废水大多直排沟渠和龙溪河(箭板河),造成水污染,集中生产排放时,河水呈黑褐色,并伴有臭气。 投诉反映情况属实。 |
| 是否属实 | 是 |
|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9月7日 | 责任单位:沐川县人民政府;责任领导:沐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吕建军;责任人:吕建军 对土造纸作坊关闭后,主要建立了以下后续机制: (一)健全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在对土造纸作坊停止生产供电的基础上,完善机制,强化监管,严防反弹。一是压实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乡镇、村、组监管责任,实行乡镇包干巡查制,并将监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责成各乡镇严格监管,一旦发现死灰复燃立即报告,县级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二是建立举报机制。通过在沐川电视台、沐川新闻网等媒体宣传刊播以及在县、乡、村、组发布通告等有效形式,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公开土造纸作坊违法生产有奖举报电话,鼓励广大干部群众主动监督、原土造纸作坊业主相互监督并积极举报土造纸作坊违法生产行为,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对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 (二)完善扶持措施,加快产业转型。为解决土造纸作坊关闭后涉及的群众生产和发展问题,沐川县政府出台了《沐川县土造纸作坊关闭后续扶持政策》,对土造纸作坊关闭后涉及的群众产业转型、旅游发展、交通建设、困难救助、水利设施、就业发展、农业生产等进行扶持,加快产业转型,促进群众持续稳定增收。 9月3日,沐川县组织对永福镇、底堡乡土造纸作坊周边27户群众,就土造纸作坊关闭工作进行了走访,受访群众均表示满意。 |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