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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沐川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4 信息编辑:沐川县 字体:【

相关文件: 关于《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沐川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沐川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2

 

沐川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办发〔2019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川府发〔20191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96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12月底,基本建立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初步实现与省政务服务“好差评”平台数据线上线下汇聚;到202012月底前,按照全国、全省制定的标准统一制度、数据统一汇聚、评价统一管理的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建立健全全县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统一使用全国、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的评价体系,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促进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评价机制

201912月底前,建立以企业和群众办事服务线上线下评价为主,调查暗访评价为补充的政务服务“好差评”综合评价制度。按照省政务服务“好差评”平台系统设置的“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后两个等级为差评)五个评价等级要求,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含分中心)、政务服务平台要整合原有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评价渠道,完成评价等级标准对接。建立调查暗访评价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将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情况、政务服务效能整治情况、推动“差评”整改、办理心连心服务热线平台政务服务效能“热点、难点”问题、处置政务舆情、窗口单位服务水平、工作作风等情况作为调查暗访评价内容。(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明确评价范围

201912月底前,将全县所有政务服务平台(含业务系统、热线电话平台、移动服务端、自助服务端等)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含分中心)运行的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和心连心热线办理以及人员等纳入省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平台。按照省政务服务“好差评”平台规定的线上评价: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政务服务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二维码等;线下评价:县、乡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自助办理终端、心连心服务热线等渠道,为企业和群众通过线上线下评价渠道对各相关部门提供的服务做出“好差评”。(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县应急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对标评价指标

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对标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指标,严格按照线上办事服务效率、办事便捷度、平台操作性、线下办事服务效率、服务态度指标体系以及贯彻落实省、市、县安排部署“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政务服务效能专项整治工作等情况开展评价。(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积极开展评价

1.现场服务“一次一评”。201912月底前,县、乡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办事窗口完成统一设置“好差评”评价装置或张贴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二维码,改造完成自助终端开通“好差评”功能,“12345”心连心服务平台要与省“12345”平台完成对接,实现数据对接,并对“12345”政务服务热线提供语音提示或短信评价开展“好差评”评价,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自主评价。(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县应急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网上服务“一事一评”。201912月底前,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含分中心)要依托省一体化平台“好差评”功能模块,配置完成“好差评”数据接入功能,支持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政务服务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二维码和匿名等评价渠道,方便企业和群众即时评价。(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经济信息化局、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业务培训指导。2019年底前,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含分中心)要按照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好差评”功能模块配置要求,积极开展对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操作、账号设置等业务培训,并指导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完成流程配置,实现政务服务“好差评”线上线下评价全联通。(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健全完善“监督查评”。积极开展政务服务调查、暗访评价,定期或不定期对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情况,政务服务效能专项整治中干部服务意识淡薄、政务服务质量不高、“放管服”改革推进缓慢、政务服务效率不高、部门协调联动不畅通、影响企业提升发展、企业和群众诉求办理效果不佳等反映突出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心连心服务热线平台政务服务效能“热点、难点”问题,“差评”问题,舆论热点问题开展暗访评价;开展对办事大厅、窗口单位服务水平、工作作风进行暗访评价。(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目标绩效办、县应急局)

三、结果应用

(一)强化整改。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县级相关职能单位对“不满意”“非常不满意”和暗访评价中发现的“差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及时调查,找准根源,限期整改;并将“差评”反映的问题作为提升服务效能、提高服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办事流程重要参考依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短时间内解决的,应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在15个自然日内回复;对已办结的“差评”问题要开展电话回访、复核和满意度测评,确保回复率达100%、回访率达100%。核实为误评或恶意评价的,评价结果不予采纳,并通报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县委目标绩效办、县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表扬先进。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综合评价得分排名靠前的县级部门、乡镇通报表扬,并将综合评价情况作为政务服务满意度、营商环境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和内容。(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委目标绩效办、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警示落后。对在政务服务中反复被差评、投诉,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故意刁难,甚至打击报复企业和群众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对典型问题进行曝光。(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委目标绩效办、县纪委监委、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全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县级相关部门要把建立“好差评”制度,开展“好差评”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政务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加强统筹协调,细化责任分工,强化督促检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做好制度衔接。认真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配套制度规定,加强与既有的政务服务满意度测评、绩效评价、投诉处理、效能监察等相关制度整合衔接,避免重复评价、多头处理。同时,要加强对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确保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多渠道、全方位对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进行宣传,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要加强评价引导,在线上线下醒目位置设置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提醒标志,积极引导办事企业群众对乡镇、部门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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