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笋乡
【部门名称】沐川县高笋乡人民政府
【部门地址】乐山市沐川县高笋乡康乐社区老街33号
【邮政编码】614504
【值班电话】0833—4684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14:00—18:00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乡党委、政府的综合协调、文秘档案、印章管理、机要保密、重要文件起草、督查督办、目标绩效、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乡政协联络站日常事务。负责牵头清理编制公布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事项。执行国家财政政策、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抓好财源建设,做好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及管理、财政收支管理、政府采购、政府性债权债务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会计统一核算事务、工资福利发放工作。负责对村(社区)财政扶持资金、村级服务保障经费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日常监管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纪检监察、内外宣传、意识形态、统战、党史地志等工作。负责乡人大主席团日常事务。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发改、经信、数字经济、商务经济合作、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社区)建设规划和乡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修复保护、园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耕地保护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和乡村道路建设、养护及管理工作。协调电力、邮政、通信、数据、金融和房地产等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食(药)品安全、民政、医保社保、人民武装、民族宗教、残疾、统计、老龄、供销合作社等管理工作。承担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文化宣传、文艺演出、群众体育等公益事业和社会服务事业相关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社会治理和综合执法办公室
负责基层治理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分流交办、调度指挥、反馈督办、绩效评估等工作,指导村(居)民自治组织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理等方面发挥作用,引导并支持多方主体参与村(社区)治理。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法律援助、外来人口管理、基层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县级部门派驻在乡的行政执法力量,做好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辖区内行政违法案件。负责综合执法监督考评和指导辖区网格化管理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乡安委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安全生产、防汛减灾和森林防灭火等工作。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三大类突发事件及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受委托负责全乡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涉农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民政救助和劳动保障等服务性工作。负责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宣传、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服务,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负责协助做好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困难帮扶、走访慰问等服务工作,统计上报农民工基础数据台账。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相关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制定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农村人才开发引进工作。负责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整治。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防火、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粮食安全等工作。负责小型水库和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和运行维护工作,承担春灌、水旱灾害防御、农村安全饮水和河长制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农业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动物(含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和重大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受委托负责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兽药、饲料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简介及分工】
刘杰,男,汉族,出生于1991.03,籍贯四川沐川,本科学历。现任高笋乡党委书记。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包片联系光明村、边河村。

费功喜,男,汉族,出生于1986.09,籍贯四川沐川,在职本科学历。现任高笋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工作。联系信用社;包片联系安坪村、龙河村。
对接县审计局、乐山农村商业银行。

郭培林,男,汉族,出生于1985.01,籍贯四川犍为,本科学历。现任高笋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乡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分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东西部协作、统计、医保、社保、民政、残联等工作,完成党政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包片联系静云村、康乐社区。
对接县人大办、县农业农村局(涉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东西部协作工作部分)、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残联。

周大春,男,汉族,出生于1979.04,籍贯四川沐川,大专学历。现任高笋乡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分管党建、政协工作联络站、发改、财政、集体经济、机构编制、人事、保密、工会、机关事务等工作,完成党政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老协、关工委、污水处理厂;联系龙河村。
对接县委办、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县档案局、县公务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罗静,女,汉族,出生于1991.11,籍贯四川犍为,本科学历。现任高笋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分管督查督办、目标考核等工作,完成党政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康乐社区。
对接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

李红,女,汉族,出生于1984.02,籍贯四川沐川,大专学历。现任高笋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妇联主席。分管基层治理、综治、维稳、信访、司法、公安、网格、防邪、“心连心”热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妇联、未成年人保护、就业、农民工就业创业和维权服务、行政审批等工作,完成党政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派出所;联系安坪村。
对接县委政法委、县委社会工作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妇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行政审批局。

袁阳,男,汉族,出生于1995.04,籍贯四川眉山,本科学历。现任高笋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分管党务、组织、宣传、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统战、共青团、党史地志、老龄、驻村帮扶、信息、科协等工作,完成党政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边河村。
对接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团县委、县委党史地志室、县理论宣传教育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科协、县侨联、县工商业联合会。

王茂,男,汉族,出生于1990.07,籍贯四川甘洛,在职本科学历。现任高笋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分管经信、数字经济、商务经济、招商引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气象、住建、交通、应急管理、人民武装、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完成党政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供电所、矿山企业;联系光明村。
对接县人武部、县经济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沐川生态环境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公路建设服务中心。

梁清,女,汉族,出生于1997.03,籍贯四川双流,研究生学历,现任高笋乡副乡长。分管农业、林业、水务、文体旅、供销社、教育、卫健等工作;完成党政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学校、卫生院;联系静云村。
对接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林业局、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县红十字会、县供销社。

【工作职责】
(一)乡党委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乡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加强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事项。
3.领导乡人民政府、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支持并保证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领导全乡人民武装工作。
4.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等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领导全乡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民主保障、统战等工作。
7.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决议、决定和命令,执行乡党委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乡国土空间规划。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基础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食(药)品安全等工作,做好民政事务、残疾、老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统计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5.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耕地保护、粮食安全、供销合作社等工作。
6.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7.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和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8.负责清理编制执行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事项,承接落实赋权乡镇行政权力事项。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9.负责国防教育、兵役征集、民兵预备役等有关工作。
10.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能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