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沐川中学校:
你校《关于调增住校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沐中〔2020〕17号)收悉。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四川省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文件规定,在成本监审的基础,召开座谈会征求了与会代表的意见,考虑学生家长的承受能力,并参考乐山市内公办高中住宿费标准,经研究,现就调整四川省沐川中学校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和标准
四川省沐川中学校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由260元/生期,调整为450.00元/学期.生。
二、有关事项
(一)收费标准调整后,学校要加强收费和内部管理,改善宿舍条件,提高学生的住宿质量。同时要做好向学生家长的宣传解释工作,要逐步完善各项保障措施,提高学生安全保障。
(二)低保户、已脱贫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户,凭社区及村委会证明免缴住宿费。
(三)学校应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资金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本通知自2021年秋季入学起执行。沐发经信[2011]75号文件《关于调整四川省沐川中学校住宿收费标准的批复》同时废止。
沐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