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本站!
无障碍浏览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进入关怀版
现在位置: 首页 ==> 专题栏目信息 ==> 政府预算决算 ==> 部门预算 ==> 2016年部门预算

沐川县司法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6-04-06 信息编辑:沐川县司法局 字体:【

沐川县司法局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沐川县司法局承担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订沐川县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管理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司法所建设;组织开展对非监禁刑罚执行对象的社区矫正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等工作职能。

(二)重点工作任务:认真谋划七五普法启动工作,指导开展好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牵头开展好法律七进活动;努力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化纠纷促和谐活动,有效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对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强化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

二、部门概况

沐川县司法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沐川县司法局现有在职人员27人,其中:行政23人,工勤2人,参公2人;离退休12人(含提前退休6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沐川县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41.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41.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4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9万元,项目支出60.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情况

  2016年沐川县司法局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司法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部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司法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6年沐川县司法局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27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司法行政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和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普法宣传、法治县创建等工作任务而安排的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及遗属困补等支出。

(三)医疗和计划生育保障支出1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016年沐川县司法局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87.3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沐川县司法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沐川县司法局无出国(境)计划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16年沐川县司法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6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沐川县司法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7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10.7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2016年无新购辆车计划,单位车辆保有量3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