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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供销社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22 信息编辑:沐川县供销社 字体:【
 

沐川县供销社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单位概况

沐川县供销社是县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处理原供销社系统转制后遗留问题,管理供销社系统转制后余留资产,探索新形势下创办社有企业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利益连接,用商业运营手段引领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

县供销社机关下设办公室1个,业务股1个,财会股1个。核定编制6个,其中:行政编制6个。

县供销社机关2016年实有在职人员6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一般公务员4名。另有离岗待退人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6年,财政总共下达供销社财政收入预算合计229.02万元。其中:

1、年初下达收入预算229.02万元(含年初预算13名退休人员全年退休费58.21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124.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1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105万元。

2、年中调整基本支出追加追减品迭追加预算19.06万元分别是:基本支出追加32.44万元,基本支出预算追减18.38万元;项目资金预算追加5万元。其中:

追加2015年度综合目标奖20.14万元、追加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1.3万元,因调增职工基本工资保准和津补贴品迭追加5.67万元,追加退休人员医保0.99万元,追加职工交通补贴1.88万元,追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34万元,追加退休职工困难补助0.12万元。

追减退休人员移交社保后10—12月退休费预算14.3万元,因人员变动等因素追减其他工资和津补贴及医保等基本支出预算4.08万元。

追加支农资金解决供销社综合改革及发展资金缺口5万元。

4、当年财政实际拨款收入24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138.1万元,项目经费拨款109.98万元(上年结转2015年省级供销社综合改革及发展资金100万元,供销社综合改革及发展资金缺口5万元,县级再生资源网络体系建设项目支出拨款4.9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6年供销社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合计248.08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使用情况

2016年供销社保障机关运转各项支出共138.1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 82.1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6.55万元,津补贴21.68万元,奖金22.25万元,社保缴费11.64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3.12万元。其中:离退休费34.74万元,退休职工春节慰问费1.3万元,住房公积金7.07万元,奖励金0.01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12.86万元。其中:办公费1.79万元,电费0.19万元,邮电通讯费1.37万元,差旅费3.3万元,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交通补贴1.69万元,防洪及节假日值班支出1.24万元,其他支出0.28万元。

2、项目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供销社项目预算支出109.98万元。其中:105万元用于组建沐源川农业发展有限公司,4.98万元用于补充项目建设工作经费和通过财政直接支付再生资源网点建设费用。

三、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一)预算编制

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数据报送工作。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按照预算编制口径正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尽量细化项目资金支出预算,及时上报相关股室进行审核通过。

(二)预算执行

按《预算法》和财政有关规定,量入为出,全年总支出完全控制在预算额度内,经费支出执行进度基本按照时间进度进行申报,不超支、不预支。其中:部门行政运行经费、“三公经费”基本保持上年水平。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按月发放,公务费按季申报,项目支出按项目实施情况经单位和县财政审核无误后按项目进度拨付。

在支付方式上,工资和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公用经费、项目性经费申请授权转账支付。

不足之处:2016年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资金100万元和年中追加的供销社综合改革资金5万元当年未执行到具体的项目。原因是我们起初按照县领导和上级供销社的意图,经反复考察论证提出的资金使用方案在即将进入操作层面时,县上临时改变了投资方向。

(三)综合管理

2016年供销社无非税收入项目,无行政运行负债,无政府采购业务。其他情况如下:

1、资产管理。已将单位所有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进行建卡管理,落实了使用岗位和责任人员;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了资产清查工作;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准确、全面。

2、信息公开。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和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按要求公开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3、绩效评价。2016按照县财政的统一安排,对2015年本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绩效进行了自评,并报县财政进行了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对绩效评价中提出的问题,认真地进行了整改。

4、债务管理情况:2016年供销社没有当年负债。早年供销社转制时因为兑付社员股金向财政的借款已经于2013年了结,除此而外供销社没有其他历史负债。

5、非税收入情况:供销社没有行政审批和非税收入。

6、政府采购情况:2016年供销社无政府采购业务。

7、财政财务监督情况:供销社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的同时,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供销社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本着勤俭节约原则,管理好用好每笔资金。财务活动接受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部门帐务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全体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按月发放,公务费按季申报,项目支出按项目开展情况经我单位和县财政审核无误后按项目进度拨付。在支付方式上,工资和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公用经费申请授权支付并尽量采取公务卡支付或转账支付。

(四)部门整体绩效。

1、履行部门职责,完成 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

2、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建设,确保全县19个乡镇农村垃圾回收站点和80个村级回收点规范运行。同时,积极配合城综局治理废旧收购点脏乱差现象,将废旧收购点规范到主城区主干道以外。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保持了乡镇100%,村级40%覆盖。

3、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认真办理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社会矛盾情况,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机关日常正常运转,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职责,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业务目标任务。自评得分100分。

特此报告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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