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沐川县民政局)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沐川县民政局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挂慈善会牌子)、社会救助股、优抚安置股、社会事务股。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政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编制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拟定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和起草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年检等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责,指导乡镇社团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社团行政复议工作。
3.负责全县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负责全县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负责全县烈士纪念建筑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承办烈士的审核报批和褒扬工作及各类优抚对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评定和调升伤残等级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4.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伤病残军人和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协调指导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站工作;开展全县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救灾救济工作,组织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上报和发布灾情,管理分配中央、省、市和县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全县性救灾捐赠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国内外救灾捐赠的接收、分配;指导灾区生产自救和农村救灾合作保险工作。
6.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村敬老院的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制定农村“五保”供养和城乡社会困难户定期定量救济、临时救济以及其它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村贫困户的扶持工作;负责全县性社会福利义演义卖活动的审定工作;指导救灾扶贫经济实体的工作。
7.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和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研究和修订行政区域规划,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向县政府提出促裁建议;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指导乡镇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负责全县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收集、审定和保管。
8.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政策意见并指导实施;贯彻实施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村(居)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责指导全县乡镇政务公开和乡镇规范化管理,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负责城乡社区建设,制定城乡社区建设工作规划和管理办法,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表彰职责。
9.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承担城市“三无”、孤老(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弃婴的收养审批工作;负责民办福利机构的审批工作;对城乡社会福利企业进行宏观管理,负责福利企业资格认证工作;协助管理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管理本级福利公益金并监督全县福利公益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全县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主管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指导和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10.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收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收容遣送管理工作;制定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主管殡葬工作,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和发展;负责县经营性公墓的审核报批工作;推进全县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全县婚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查处违法婚姻和丧葬。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管理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县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2.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县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13.承担老龄工作管理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检查督促协调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组织指导老龄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老龄工作规章制度并实施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工作。
14.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16年沐川县民政局编制16名,其中公务员编制9名。在职人员总数20人,其中行政12人;离退休人员5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6年沐川县民政局收入决算总额为6919.4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542.0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77.3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6年支出决算总额为6919.4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02.3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03万元,其他支出133.4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16.81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县级部门预决算编制的要求,按时完成预决算相关工作:
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95.5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40.2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5.81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69万元、死亡抚恤支出0.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61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8.67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4814.33万元,其中: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88.42万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168.8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支出15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50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20万元、行政区划与地名管理支出100万元、老年福利支出448万元、儿童福利支出7.76万元、农村五保供养支出955.97万元、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10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2万元、其他优抚支出40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万元、伤残抚恤支出37.09万元、退役士兵安置支出164万元、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支出36.12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80万元、社会福利事业支出2007.73万元、其他社会福利支出49.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97万元、其他支出41.1万元、义务兵优待支出167.17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50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1、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及中期评估
2016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5542.0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530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85万元、项目支出5012.9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为239.24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平衡。
2、机关节能降耗
我单位本着厉行勤俭节约的原则,加强机关用水用电管理。水电费等行政支出为12.94万元,上年度基本持平。
3、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我单位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公务外出活动。 2016年我单位无机关人员因公出国计划,费用为零。2016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与上年度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14万元,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三)综合管理情况。
1、 行政运转保障
沐川县民政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我单位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及财政局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单位制定了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格会计核算,报账手续完善。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使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项目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为保证各项目有序推进,我单位积极与财政部门衔接,做好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严格执行资金计划安排——资金拨付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资金结算管理的程序,做到专款专用的原则。
(四)整体绩效。
民政局以保障民生为重点,以强化执行力为抓手,在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上下功夫,较好的完成了民政工作任务,主要绩效有:
1.社会救助工作。开展城乡低保调标清理工作:从7月1日起,我县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调整为44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800元调整为3100元,完成台账信息录入;2016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021.59万元,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621.8万元。农村五保:从2016年7月起,五保分散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340元,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400元。有效扩大了民政救助覆盖面,为保障民生奠定了基础。开展 “走基层,送温暖”活动: 发放258.77万元的粮油棉被等物资、798.71万元救助资金。
2.未成年人工作:做好全县困境未成年人和留守儿童调查摸底工作,对困境未成年人与留守儿童进行分类,按照贫困程度进行救助。
3.基层建设。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进行查漏补缺,通过市级检查并获得好评。
4.民生工程、重点工程。结合“民生工程”任务,我们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投资 3000余万元的沐川县养老中心项目已全面动工,工程进展顺利;完成列入民生工程的5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工作;12个农村幸福院建设工程正抓紧施工;社会福利院和社会福利中心管理有序。
5.防灾减灾及灾后重建工作工作。建立了县、乡两级自然灾害灾情统计制度,自然灾害信息员制度,保证每个乡镇、村、社区均有一名灾害信息员,做好灾情预警、警报信息的接收和传播,及时掌握灾情信息,落实防灾减灾救灾措施;市、县实现了远程网络报灾,使报灾更及时有效;建立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同时,我局对31户受灾困难群众进行及时帮扶,其中帮助11户困难群众重建房屋,帮助20户受灾群众维修加固房屋,并且对受灾群众发放一次性过度时期补贴。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县财政局下发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定的内容,我局2016年度支出绩效评价得100分。
(二)存在问题
1.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还有待加强。
2.年度预算不完整,决算收入支出超出预算支出较多。
3.绩效评价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衔接结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建议
按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和本部门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部门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1、评价组成员强化意识,高度重视评价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客观、公正。
2、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严格审核预算方案,完善预算编制,认真执行,强化监督。
3、严格落实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
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应及时与财政部门衔接,合理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严格按制度办事,防止经费支出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地发挥各项财政资金的功能,强化支出计划,严格经费支出管理。在确保人员经费开支及必要的办公经费需要的前提下制定切实可行的预算支出计划,严格执行,保证计划的有效性。
4、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
要建立健全严格的经费开支审批制度和严格的经费开支报销程序,加强经费开支的监督,控制经费支出,保证财政资金发挥应起的作用。
沐川县民政局
2017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