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沐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沐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沐川县卫生健康局下属工作部门,负责全县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和公共卫生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1、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的同时,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
2、完成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3、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4、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
5、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6、负责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7、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8、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9、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10、提供以下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等,根据需要和条件,开展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等。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编制原则,沐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属沐川县卫生健康局下属工作部门。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2年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单位预算收入总额为92.4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92.49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6万元,项目支出50.0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单位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22年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单位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83.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转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住房保障支出4.93万元,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无出国出境计划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22年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2年无购车计划,单位车辆保有量1辆。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底,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有车辆1辆,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50.03万元,主要为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农村妇女“常见病”检查、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叶酸补助、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计划等。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项目支出绩效表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预算公开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