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市委、市政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及各厅(局)委下发县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二)研究县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三)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督促检查县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六)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七)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和政府网站建设。
(八)组织办理涉及县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工作;牵头做好各项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落实及协调,确保完成民生实事目标任务。
(九)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
(十)拟订全县金融工作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地方金融工作,防控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秩序。
(十一)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县级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核、建设监管、使用调配、维修审核及监督管理,负责县级一般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和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核批工作。
(十二)负责“心连心”热线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编制原则,县政府办公室部门预算的编制仅范围包括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2年县政府办公室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580.65万元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580.65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8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65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较上年相比,部门收支下降35.88%,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公务用车更新购置计划。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县政府办公室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其中: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22年县政府办公室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6.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12.34万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3.24万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县政府办公室2022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县政府办公室无出国出境计划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22年县政府办公室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县政府办公室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5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8.5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93.75%,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公务用车更新购置计划。2022年无购车计划,单位车辆保有量20辆。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县政府办公室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216.1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县政府办公室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打印机、电视机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底,县政府办公室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套。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县政府办公室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00万元,主要为政务运转工作经费项目。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预算表
7.项目支出绩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