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预算编制说明
沐川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沐川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县的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保护等工作。
(一)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保护相关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组织推动全县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文物保护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
(三)推进文化作品创作和旅游产品开发、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和深度融合。
(四)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五)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六)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七)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指导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九)统筹规划全县群众和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和青少年体育工作,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县国民体质监测、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指导全县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县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参加和承办县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和体育竞赛,组织监督全县体育运动中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
(十一)培育和管理体育市场,发展体育产业,监督指导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和体育竞赛表演活动。指导全县体育场馆规划建设、维修改造及开发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协调指导全县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代表沐川县签订对外合作协议。组织大型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对外交流活动。
(十三)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县性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四)拟定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实施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五)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遴选、申报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管理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承担文物进出境有关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
(十六)负责全县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文化遗产申报。协同相关部门负责文化与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乡镇、村)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推动完善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博物馆建设管理和社会文物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文物和博物馆领域重大科研项目、科技保护、标准化建设。推动文物和博物馆领域装备技术提升。
(十八)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本行业违法违规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坚持“生态康养”发展主线,强化“旅游主导”地位。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纳入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沐川县图书馆
2. 沐川县文化馆
3. 沐川县青少年业余体校
4. 沐川县文化艺术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8334.5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639.51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上年结转7695.0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33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5.71万元,项目支出7828.83万元。较上年相比,部门收支增长40.94%,主要是:沐溪河债券资金项目的结转结余。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的文化体育和旅游等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23年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99.3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文化创作与保护,其他文化旅游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死亡抚恤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22.73万元,主要用行政事业医疗保险、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等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32.14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等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171.84万元,主要用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等项目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40.80万元,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其他支出7110.95万元,主要用于沐溪河环境综合提升项目债券资金安排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无出国出境计划安排,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2023年无购车计划,单位车辆保有量2辆。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52.8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多功能一体机,台式计算机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皮卡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部门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33.80万元,主要为省运会锦标赛参赛项目,体育比赛业训项目,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及19个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项目,2023年数字电视传输覆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等。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基本支出
(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文化作品创作及保护
(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训练(项),指:体育训练补助及器材购置支出
(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广播电视事务(项),指:用于广播电视的支出
(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广播电视的支出
(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 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文化体育和旅游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实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实务(项)指: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实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项)指: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的支出。
(十三)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十四)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专项债券收入安排支出。
(十五)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指: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支出
(二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四)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目录: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7. 政府采购预算表
8.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