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沐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一)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管理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报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质量、可信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承担全县地理空间数据汇集、共享工作。负责全县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的统一获取、处理、提供。
(十三)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工作。负责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重大违法案件。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编制原则,自然资源局预算的编制范围包括: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单位沐川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沐川县土地事务服务中心、沐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沐川县规划设计中心、沐川县地质环境监测站,沐溪片区自然资源所、舟坝片区自然资源所、大楠片区自然资源所、利店片区自然资源所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自然资源局预算收入总额为1512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3.9万
元,政府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600万,上年结转5333.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1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8.8万元,项目支出13978.8万元。较上年相比,部门收支增长31.5%。主要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增加,相应安排的项目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沐川县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的自然资源管理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局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单位政务运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地质灾害防治、征地和拆迁补偿等项目支出。
2023年沐川县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的单位部分养老、职业年金及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二)卫生健康支出4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缴纳的单位部分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三)自然海洋气象等支出93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津补贴、奖金、公用经费、政务运转、不动产登记中心房租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9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五)城乡社区支出13926.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征地和拆迁补偿安排的项目支出。
(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4万;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沐川县自然资源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沐川县自然资源局无出国出境计划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沐川县自然资源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6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沐川县自然资源局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2023年无购车计划,单位车辆保有量1辆。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沐川县自然资源局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61.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沐川县自然资源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台式电脑4台、扫描仪2台、高拍仪2台及打印设备2台。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沐川县自然资源局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沐川县自然资源部门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8645万元,主要为不动产登记中心房租15万元、政务运转类经费30万元、农村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200万元、规划编制服务费300万元、偿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贷款2100万元、新增耕地和双挂钩项目指标款6000万元等项目。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资金。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纳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纳资金。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自然资源部门行政、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用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方面的资金。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国土资源部门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为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表: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 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预算表
7.项目支出绩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