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红十字会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沐川县红十字会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一)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开展工作,负责开展备灾救灾和救助募捐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救助、人道救援;
(二)负责防病知识宣传普及,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和现场急救培训;
(三)负责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工作;
(四)负责遗体、器官捐献和中华骨髓库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和登记工作;
(五)负责组织会员、志愿者参加艾滋病预防宣传培训活动等工作;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沐川县红十字会为县委领导的群团组织,经费单列,设内设机构1个,无下属二级单位。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编制原则,沐川县红十字会单位预算的编制范围只包括县红十字会机关。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县红十字会单位预算收入总额为79. 1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79 .16万元,上级补助0 .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9 .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16万元,项目支出25 .00万元。较上年相比,部门收支增长6.11%,主要是:县红十字会是新设独立预算单位,职工2022年1-2月工资、保险等相关经费在原单位发放,本次预算是2023年全年经费。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县红十字会单位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的“三救三献”、红十字精神传播等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23年县红十字会单位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13万元,主要用于:除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外的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机关运行公用经费和红十字精神传播及“三救三献”等相关备灾救灾专项支出经费。
(二)卫生健康支出2.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补助。
(三)住房保障支出4.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县红十字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 .00万元,公务接待费0 .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 .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县红十字会无出国出境计划安排。较上年预算增长(下降)0 .00%,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县红十字会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下降)0 .00 %,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县红十字会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 .0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00万元,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下降)0 .00%,主要原因是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没有产生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持平。2023年无购车计划,单位车辆保有量0辆。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县红十字会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6.7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县红十字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50万元,主要用于台式电脑1台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县红十字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县红十字会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5.00万元,主要为红十字会备灾救灾项目、红十字会精神传播项目。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开展人道救,开展应急救护培训 、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等;红十字会精神传播经费5万元,用于开展红十字会青少年、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等,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两路遗体和器官捐献的宣传推动工作,以及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和教育,以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目录: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7. 政府采购预算表
8. 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