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
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9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9
十一、名词解释.....................................................................1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综合执法局职能简介。
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县综合执法局)是沐川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全县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
(二)依照市场监管、农业、交通运输、文化市场等行业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全县范围内依法行使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和行政处罚权。
(三)组织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会审、听证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工作。
(四)受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的查处。
(五)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
(六)负责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行业整治等活动。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职责分工。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业务主管部门实施责令改正或停止违法行为等监管程序以后移交的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工作,对做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及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县综合执法局在行使职权过程中需要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专业机构提供审批材料、技术鉴定和后续补救措施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专业机构应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负责各自领域违法行为的巡查监管职责和各自领域群众投诉举报、行业监督热线、“心连心”热线转办件的受理、核实及先期监管工作,对依法需要立案处罚的案件,以一案一函的形式连同相关证据、案源材料一并移交县综合执法局实施行政处罚;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相关政策,做好审查审批、批后监管、协调指导等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紧急情况下应立即采取行政强制的案件,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应与县综合执法局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和应急预案,做好源头发现,紧急强制及后续处罚工作。
(二)县综合执法局2024年重点工作。
1.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确保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坚定前行。
2.加强班子和执法队伍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县各级重要决策部署,持续抓牢班子以及执法队伍的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扎实推进六大领域执法工作,努力造就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一支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过硬、执行有力的高素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3.紧盯县上重点工作,常态化做好六大领域执法。
一是以保障“三品一械”安全为重点,紧密依托“铁拳行动”,扎实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工作。二是以大力整治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有序推进交通领域执法工作。三是以巩固提升创卫成果,打造干净、整洁的大美沐川为目的,常态化开展好城市管理工作。四是大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盯春耕护农等群众关切,加强农业、林业执法工作。五是坚决守卫文化安全、护航文旅发展,守牢意识形态安全线,持续抓好文旅执法工作。
2024年,我局将围绕县委、县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中心工作,抓好“长江十年禁捕”、森林防灭火、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整治、突出环保问题等整治工作,不断加强执法力度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为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综合执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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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预算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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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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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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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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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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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四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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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五大队 |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综合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61.45万元、上年结转1.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2.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85万元。县综合执法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762.95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51.7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综合执法能力建设经费和五指山超限检测站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综合执法局2024年收入预算1762.9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5万元,占0.0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61.45万元,占99.9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综合执法局2024年支出预算176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5.78万元,占83.14%;项目支出297.17万元,占16.8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综合执法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762.95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51.7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023年预算用于制式服装采购和五指山超限检测站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已实施完毕,2024年无新增预算项目。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62.9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2.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8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综合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61.4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23.4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中共沐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收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编制的通知》(沐编发﹝2023﹞6号)文件收回县综合执法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编制10名;二是按预算编制要求对一般性支出项目压减10%。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1.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8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084.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保障行政权力正常运行所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95.67万元,主要用于:政务运转工作经费、 21名安置人员工资及保险费用、 综合执法能力建设经费、 船舶及特种设备车辆运维费等为完成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90.9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21.24万元,主要用于:正式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48万元,主要用于:正式人员工伤保险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5.5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0.6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6.2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正式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正式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综合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65.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54.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遗属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211.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综合执法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7.3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50万元。2024年县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县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6.6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督导检查、相关单位交流学习,以及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9.26%。主要原因是2023年报废公务用车2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轿车8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轻型普通货车2辆。
2024年单位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50万元,用于9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车辆通行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执行公务、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检查以及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综合执法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66.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县综合执法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县综合执法局下属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四大队、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五大队等5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1.0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2.39万元,下降5.42%。主要原因是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编制减少10名。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县综合执法局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县综合执法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县综合执法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295.6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295.67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目录: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8.政府采购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