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2024年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管理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1.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报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质量、可信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承担全县地理空间数据汇集、共享工作。负责全县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的统一获取、处理、提供。
13.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14.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工作。负责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重大违法案件。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
坚持抓党建统领全局,加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坚决落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全面夯实自然资源基础,全力推进2024年重点工作。
1.做好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核。一是迎接乐山市2023年度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核。结合今年重点工作,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工作的开展、日常资料收集归档等,确保少扣分、不扣分,高质量通过考核工作。二是组织编制2024年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督促指导耕地转出、耕地流入的平衡和落实。三是做好耕地卫片监督和耕地流出问题的分析排查,落实整改。
2.扎实推进田长制工作。一是加强监督与考核,形成稳定良好的巡田机制,实行半月通报,每月调度的工作,致力于提高全县尤其是村级田长和网格员的巡田完成率,提升巡田效率,积极发现问题线索,在日常巡田中加强对耕地的监管。二是逐步健全完善田长制工作制度,形成县乡上下联动、部门横向协作的耕地保护强大合力。三是探索恢复耕地市场化运行方式,解决乡镇恢复耕地困难。四是细化拟定田长制推进情况、耕地保护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工作考核细则,建立一套实用、管用、好用的激励、奖惩机制。
3.全力做好地灾防治工作。一是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职责,牵头整合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力量,全力以赴做好全县地灾防治和应急工作。常态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县地灾防范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每项工作形成闭环,确保实现“三个为零”。二是持续推进避险搬迁。积极引导受威胁群众做好地灾避险搬迁工作,对受地灾隐患威胁的群众做到应搬尽搬,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扎实开展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一是紧盯时间节点,力争早日销号。加强部门会商研判,督促整改进度,限期销号,二是发挥好乡镇、村、组日常监管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田长巡田作用。三是强化历史存量问题整改。力争2024年底完成(2018年—2021年)违法图斑整改到位。
5.推进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加强协调指导,主动跟进重大项目,做好重大项目用地组卷报批工作。重点组卷上报3个批次建设用地和1个单选项目,包含医共体次中心、疾控中心、桃园山居璞舍、城南变电站等重点项目。
6.持续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一是跟踪政策动态,适时推进双挂钩和土地整治项目新立项工作。二是加快双挂钩指标流转。三是抓好双挂钩项目收尾工作。抓紧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工作。四是加快推进底堡乡龙沱村、五显村土地整治项目和沐溪镇河口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工作,全面完成项目验收及备案工作。
7.做好矿产资源相关工作。一是推进矿业权出让工作。深化矿产资源优化配置和绿色勘查开采,保障重大项目原料供应。二是加强自然资源领域矿山的安全工作。持续针对重点矿山企业、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面排查整治,杜绝各类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发生,积极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矿山安全排查整治行动。
8.推进规划成果的编制工作。一是优化完善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做到各层级规划上传下达、多规合一。二是继续开展村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全面了解所编村庄发展特征,确保村庄规划高质量完成,并做到按需应编尽编。三是及时公示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待规划成果取得省厅批准后,按程序将《沐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进行公示公告。四是完善建设项目规划审查和规划管理。加强规划巡查工作,确保各在建项目工程按图施工,将规划许可内容落到实地,并逐步规范不断完善规划管理和规划许可办理相关工作。
9.继续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一是提高服务水平。依托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一窗受理全市通办系统,进一步深化一窗受理,推进“一网通办”,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二是抓好重点项目。加快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日常变更等重点项目,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三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对标补齐短板弱项,积极增添便民举措,持续提升登记人员素质,努力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主要包括: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自然资源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资源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2489.98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637.6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自然资源局2024年收入预算12489.9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032.11万元,占16.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7.87万元,占9.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300万元,占74.4%。
(二)支出预算情况
自然资源局2024年支出预算12489.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0.84万元,占8.9%;项目支出11379.14万元,占91.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自然资源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1791.14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336.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7.87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300万元;上年结转1333.2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47万元、城乡社区地出106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19.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1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自然资源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57.8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36.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91万元,占10.8%;卫生健康支出48.47万元,占4.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90.33万元,占76.9%;住房保障支出94.16万元,占8.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2.4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机关养老缴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2.4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障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15.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缴纳的单位部分医疗保险。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2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缴纳的单位部分医疗保险。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5.6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补助
3.自然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34.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职工工资、津补贴、奖金、公用经费等支出。自然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7.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政务运转工作经费,不动产登记中心房租费以及田长制等相关工作。自然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334.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职工工资、津补贴、奖金、公用经费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94.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自然资源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10.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81.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奖励金;公用经费129.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自然资源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单位执行公务,开展公务活动所开支的相关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片区规划、耕地保护、双挂钩项目、矿山管理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自然资源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60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326.28万元,主要原因是征地拆迁补偿类项目安排减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自然资源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自然资源局下属自然资源局机关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参公单位沐川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其他事业单位沐川县土地事务服务中心、沐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沐川县规划设计中心、沐川县地质环境监测站,新增沐溪片区自然资源所、舟坝片区自然资源所、大楠片区自然资源所、利店片区自然资源所等9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8.83万元,比2023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自然资源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自然资源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自然资源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5个,涉及预算9476.4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129.4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9347.03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目录:
1.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1-1.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1-2.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4)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公开表5)
6.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8.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