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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4-04-01 信息编辑:沐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沐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简介。
沐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一)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负责复原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定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应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重点工作。
2024 年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总基调,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为牵引,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弘扬团结奋进主旋律,聚焦“固底板、创特色、抓落实、促提升”年度目标,巩固既有成果、优化制度机制、提升工作质效,提升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奋力推动沐川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并实现新突破。
一、加强政治思想引领,提升服务保障意识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和双拥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各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全面深化党的纪律教育。铭记“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这颗初心和使命,坚守“为奉献的人奉献、向可爱的人送爱”这份承诺和誓言,切实践行“心系国防和长城,服从最敬爱的国;情牵军人和军属,服务最可爱的人”的家国情怀,恪尽职守、担当作为,带着责任和感情,全心全意、一心一意、真心实意、诚心诚意为军人军属服好务、做好事!
二、健全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持续推进县级服务中心和基层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咨询接待服务,推动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与社区网格化管理深度融合。深化落实“军人退役一件事”办理,切实提高退役军人办事便利度。全力推进退役军人档案室建设,搞好项目自验和绩效自评。充分挖掘利用现有红色资源,加快建设红色退役军人服务站,形成示范带动效应,真正把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打造成工作的前站、服务的前台、信访和调解的前哨。
三、实现两大突破,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一)退役军人就业安置有新突破
做好安置接收移交工作。按照政策要求,做好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确保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阳光安置”。扎实做好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做好移交安置、服务管理工作。
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工作。持续打造退役军人、军属专场招聘会品牌,常态开展综合招聘、专项招聘以及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协调,加大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者岗位开发。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采取网络培训和面授培训结合,参训率不低于 95%。积极对接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建立工作机制,抓好《四川省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学校任职任教三年行动计划 2024-2026 年)》在区县落地落实。鼓励退役军人参加学历教育,配合高等学校做好退役军人招考和入学复学工作,做好自主就业士兵身份核定。
(二)党建引领有新突破
健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做好党组织负责人述职述责述廉,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打造“军”字党建品牌。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设立党员先锋示范岗,持续开展党员志愿者到社区“双报到”,组织党员干部在防汛抗旱、创文创卫、安全生产等一线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体系,一把手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化廉政教育,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完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加强退役军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贯彻落实《新时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规范(暂行)》,学好用好《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思想政治工作实用手册》,持续巩固宣传工作成效,拓展政务新媒体矩阵,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围绕新中国成立 75周年,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等宣讲实践活动。积极推荐退役军人、军属参加乐山市第六届“最美退役军人和军属”及爱国拥军先进单位(个人)学习宣传活动,持续培塑全国、全省先进模范和就业创业、双拥共建等方面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弘扬军人军属的好故事、好声音、好形象。
四、健全四个机制,提升服务质量
(一)健全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机制
加快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积极推动退役军人网上服务中心(站)等“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平台建设,建好退役军人数字档案和信息共享数据库,加快推动退役军人管理保障科学化、数字化转型,强化网络安全管理,做好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二)健全褒扬激励机制
持续开展为烈士寻亲工作,完善烈士、烈属和烈士纪念设施信息,优化烈属服务保障内容形式。加强史料研究和宣传保护工作,健全英雄烈士保护工作机制,做好英烈保护、英烈精神传承,依法打击诋毁英烈名誉等违法犯罪行为。
开展“9·30”烈士纪念日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开展“致敬英烈·情系烈属”主题宣传活动,做好“清明祭英烈”、“红色九月”等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持续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红色阵地作用。
(三)健全拥军优抚长效机制
持续开展春节、“八一”等节日走访慰活动,深化“情系边(海)防官兵”拥军优属活动。全面落实优待政策,丰富拓展优抚对象优待项目,持续做好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
进一步做好退役入伍迎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光荣牌悬挂、立功送喜报、名录和事迹载入地方志等工作,落实新兵入伍“四尊崇”、退役返乡“五关爱”、日常关怀“六必访”等制度,开展“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进军营活动。
(四)健全关爱帮扶机制
持续开展“情暖老兵”公益行动,协同社会力量做好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管好用好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提升资金使用效能。坚持“四下基层”,做好常态化走访帮扶和重要节日慰问帮扶机制,深入走访问需、主动解难纾困,推动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与基层社会治理“微网实格”深度融合。加大困难退役军人特别是低保特困人员的帮扶援助力度,在全社会努力营造浓厚的尊军崇军良好氛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沐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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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沐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沐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284.9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2.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资金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沐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收入预算1284.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22.17万元,占17.2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2.73万元,占82.71%。
(二)支出预算情况
沐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支出预算12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49万元,占14.75%;项目支出1095.41万元,占85.2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沐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284.9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2.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资金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2.73万元、上年结转222.1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0.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9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沐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62.7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51.2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2万元,占0.0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56万元,占1.84%;?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11.71万元,占10.51%;义务兵优待377.11万元,占35.49%;?退役士兵安置217.5万元,占20.47%;?军队转业干部安置5.00万元,占0.47%;?行政运行59.17万元,占5.57%;?行政运行3.88万元,占0.36%;?拥军优属154.00万元,占14.5%;?事业运行84.38万元,占7.94%;?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3.92万元,占0.3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万元,占0.2%;行政单位医疗2.78万元,占0.26%;?事业单位医疗4.68万元,占0.44%;?公务员医疗补助0.79万元,占0.07%;?住房公积金15.95万元,占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0.12万元,主要用于:县烈士陵园管理事务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9.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11.71万元,主要用于: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024年预算数为382.83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家属优待金发放、兑现退役士兵(士官)服役期间立功受奖奖励金、入伍大学生一次性入伍奖励金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5.8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临时价格补贴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2024年预算数为217.5万元,主要用于:安置退役义务兵。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60.47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用等、档案室建设及其他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4.7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管理教育费用、自主就业退役安置士兵教育培训经费、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补助等。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2024年预算数为9.38万元,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及其他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0.5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退役安置支出,保障退役军人的后续与就业接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59.1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及办公经费等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3.88万元,主要用于:县烈士陵园管理事务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2024年预算数为15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慰问退役军人群体、驻军群体慰问、双拥工作资金等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84.3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资及办公经费等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9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清明节、公祭日,场地布置、设置、制作标牌标识等、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医疗保险等。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19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工伤保险等。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购买医疗保险等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6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购买医疗保险等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款)?行?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0.7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补助医疗。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0.52万元,主要用于:为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优抚对象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进行补助,对优抚对象治疗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较重的给予适当补助,对单位无力支付或者无单位的七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助等,保障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5.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购买住房公积金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沐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9.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1.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编外人员工资等。
公用经费17.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沐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4年县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县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4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公务接待。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沐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沐川县事务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下属沐川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1家单位均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沐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沐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沐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8个,涉及预算890.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17.56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873.24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目录:
1.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1-1.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1-2.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
表2-1)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4)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
表4-1)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公开表5)
6.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8.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表8)
附件1;2024年县级部门预算批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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