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文旅中心职能简介。
沐川县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文旅中心)主要职能为:负责全县文化旅游服务工作,受理旅游投诉并及时处理,做好旅游咨询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旅游服务产品体系建设,如规划编制、商标注册、营销推广、招商引资等。推进全县旅游营销体系建设,做好旅游宣传推广、推动旅游产品和市场“走出去”,旅游企业和资本“请进来”,协调配合开展文化旅游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工作。负责通过互联网收集、利用和发布旅游信息、推动智能旅游、监测和处理有关旅游方面的网络舆情,负责旅游信息网络的完善、运行和维护。负责旅游市场分析、研究和统计监测工作。组织参与文旅市场的重大活动,指导文旅企业发展,文旅新业态规划和开发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旅游协会、酒店协会、文化艺术团体的发展。负责全县旅游景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二)县文旅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1.将项目建设作为推动沐川文旅发展的窗口。一是推动传统旅游景点改造升级,打响沐川文旅金字招牌;二是新建扩建高质量住宿设施,提升整体住宿水平;三是打造特色化旅游休闲区,点亮夜间经济;四是依托资源禀赋,培育和优化新兴旅游景点建设。
2.将宣传营销作为提升沐川文旅知名度的助推器。一是整合多种资源,推进宣传营销;二是坚持文旅互动,开展城市推介;三是丰富文体旅活动,展示品牌形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文旅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文旅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项目支出。县文旅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5796.08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344.93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旅游”债券资金减少,上年结转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文旅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5796.0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715.57万元,占98.6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51万元,占1.3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文旅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5796.08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0.35万元,占1.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8,占0.15%;卫生健康支出3.23,占0.06%;住房保障支出6.21,占0.1%;其他支出5707.81万元,占98.4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文旅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数5796.0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数减少1344.9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中“交通+旅游”债券资金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51万元、上年结转5715.57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0.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8、卫生健康支出3.23、住房保障支出6.21、其他支出5707.8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文旅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5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6.3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62.58万元,占77.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48万元,占10.54%;卫生健康支出(类)3.23万元、占4.01%;住房保障支出(类)6.21万元,占7.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62万元,主要用于:县文旅中心日常运转和工作开展等相关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项)2024年预算数为0.58万元,主要用于:县文旅中心其他运转和工作开展等相关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为7.61万元,主要用于:县文旅中心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2024年预算数为0.87万元,主要用于:县文旅中心职工其他社会保障单位部分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9万元,主要用于:县文旅中心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0.33万元,主要用于:县文旅中心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部分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21万元,主要用于:县文旅中心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文旅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公用经费11.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县文旅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县文旅中心无公务接待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县文旅中心无购车计划,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文旅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70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707.8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378.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旅游”债券资金减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县文旅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县文旅中心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1.3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县文旅中心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县文旅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县文旅中心未编制项目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目录:
1.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1-1.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1-2.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4)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公开表5)
6.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8.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