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
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9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9
十一、名词解释.....................................................................1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简介。
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县综合执法局)是沐川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全县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
2.依照市场监管、农业、交通运输、文化市场等行业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全县范围内依法行使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和行政处罚权。
3.组织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会审、听证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工作。
4.受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的查处。
5.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
6.负责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行业整治等活动。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9.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职责分工。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业务主管部门实施责令改正或停止违法行为等监管程序以后移交的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工作,对做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及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县综合执法局在行使职权过程中需要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专业机构提供审批材料、技术鉴定和后续补救措施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专业机构应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负责各自领域违法行为的巡查监管职责和各自领域群众投诉举报、行业监督热线、“心连心”热线转办件的受理、核实及先期监管工作,对依法需要立案处罚的案件,以一案一函的形式连同相关证据、案源材料一并移交县综合执法局实施行政处罚;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相关政策,做好审查审批、批后监管、协调指导等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紧急情况下应立即采取行政强制的案件,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应与县综合执法局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和应急预案,做好源头发现,紧急强制及后续处罚工作。
(二)县综合执法局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不断强化全员纪律意识,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规范党组织运行,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做好政治驻会工作。抓好“党建+”引领活动,围绕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交通执法等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强化服务,探索打造特色党建品牌,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二是强化统筹,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内涵。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和划转事项的有序衔接工作,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权必须为”,确保依法行政。持续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依法赋予并动态调整乡镇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执法事项,同步下沉执法人员力量。同时在规范队伍执法行为上下功夫,进一步做好执法队伍运转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培训轮训,强化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办案能力,不断提高基层执法水平。
三是聚焦重点,主动作为以高水平执法护航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市委“节奏更快、效率更高、质量更优”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推进“综合查一次”制度实施,常态化做好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交通、农业、林业、自然资源、水务和文化旅游八大领域执法工作并围绕县委、县政府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心工作,做好“三精三细”管理工作,抓好“长江十年禁捕”、森林防灭火、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整治、突出环保问题整治等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交通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不断加强执法力度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为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综合执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根据《中共沐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县综合执法局所属执法队伍更名的通知》(沐编办发〔2024〕2号)文件,2025年我单位预算单位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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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预算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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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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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沐川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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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沐川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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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沐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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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沐川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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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沐川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综合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99.1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6.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7.35万元。县综合执法局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899.18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6.2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沐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综合执法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沐编发〔2024〕30号)文件,将沐川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沐川县水务综合监察执法大队执法职能交由县综合执法局所属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承担,划转31名执法类事业编制到县综合执法局所属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基本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综合执法局2025年收入预算1899.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99.1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综合执法局2025年支出预算189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1.15万元,占96.42%;项目支出68.03万元,占3.5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综合执法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899.18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6.2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执法职能划转和人员转隶,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99.1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6.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7.3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综合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99.18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36.2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原沐川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沐川县水务综合监察执法大队执法职能交由县综合执法局所属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承担;二是2025年初单位在职在编实有人数较上年增加12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6.35万元,占83.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40万元,占7.60%;卫生健康支出61.08万元,占3.22%;住房保障支出117.35万元,占6.1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426.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的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奖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及保障行政权力正常运行所产生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68.03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执法能力建设经费、船舶及特种设备车辆运维费、执法执勤用车租赁费、制式服装采购项目、专用信息网络通讯费、办公场地租赁费、 20名安置人员公用经费等为完成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81.4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41.34万元,主要用于:正式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06万元,主要用于:正式人员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53.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0.6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7.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正式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17.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正式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综合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31.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01.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329.84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综合执法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3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50万元。2025年县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县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督导检查、相关单位交流学习,以及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20.41%。主要原因是2024年报废公务用车2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轿车6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轻型普通货车2辆。
2025年单位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0万元,用于7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车辆通行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执行公务、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综合执法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县综合执法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县综合执法局下属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家行政单位以及沐川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沐川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沐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沐川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沐川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5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4.8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43.79万元,增长20.75%。主要原因是2025年按照预算编制要求部门均不再编制“政务运转工作经费”项目预算,财政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调整公用经费预算保障标准。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县综合执法局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县综合执法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县综合执法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68.0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68.03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目录: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8.政府采购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