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茨竹乡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沐川县茨竹乡人民政府
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茨竹乡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沐川县茨竹乡人民政府为县政府的下属部门,挂沐川县茨竹乡人民政府牌子,负责全乡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等工作。
1、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执行乡党委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乡国土空间规划。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基础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食(药)品安全等工作,做好民政事务、残疾、老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统计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5、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粮食安全、供销合作社等工作。
6、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7、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和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8、负责清理编制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事项,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9、负责国防教育、兵役征集、民兵预备役等有关工作。
10、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能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茨竹乡人民政府2025年重点工作。
1、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坚持抓党建促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推动学思践悟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走向深入。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深入推进党建引领—“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行动、“农村家庭能人”培养、“强村公司”培育等重点任务,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2、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育力度。持续探索乡企人才联建模式。建立“互联、互培、互动”人才共育机制,企业结合自身劳动力需求,通过“订单式”“定向式”等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就地孵化本土人才。摸排各村闲置的有就业意愿的人力资源,优先助力低收入群体、农村闲散人员等人群就业,实现企业、村民双盈利,激活乡村集体经济。依托3个县乡“农村家庭能人”培训基地,开展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同时向上争取远程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培训,推动优质资源城乡共享。
3、进一步推进全面乡村振兴。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切实抓好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做好特殊、苦难群体的帮扶和各项惠民利民兜底政策的落实。加强“走上去,走出去”,持续做好招商引资,进一步增强长期意识、机遇意识、拼抢意识,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做大茨竹经济基本盘。持续推进种养循环模式提质增效,不断壮大种养循环规模和群众参与度,擦亮茨竹种养循环绿色发展名片。
4、进一步抓好安全稳定工作。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抓基础,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聚焦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围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矿山、消防安全等21个重点行业领域,抓好森林防灭火、防汛减灾、矿山企业安全隐患排查等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妥善处理恒安矿业关闭相关问题,确保平稳过渡。
5、进一步做好生态环保工作。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做实走深“五清”行动,深化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提高环境质量。推进环境网格化监管,重点对矿山企业扬尘、噪音污染和农村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整治,落实乡级、村级环境监管网格员和“河长制”,开展常态化巡查,引导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建设生态美丽茨竹。
6、进一步创新基层治理模式。加强党建引领,把党组织打造成基层治理的“主心骨”。探索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整合党建、综治、环保、社保等网格,实现“多网合一”。规范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等群众组织运行,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红黑榜”等的作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乡村治理。落实教育就业、养老医保、低保五保等惠民政策,形成“劳有所得、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和谐局面,着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茨竹乡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
序号 |
预算单位名称 |
1 |
沐川县茨竹乡人民政府机关 |
2 |
茨竹乡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
3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茨竹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茨竹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901.98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73.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已完成,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为0。
(一)收入预算情况
茨竹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901.9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82万元,占0.7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5.16万元,占99.24%。
(二)支出预算情况
茨竹乡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90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6.58万元,占60.6%;项目支出355.4万元,占39.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茨竹乡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901.98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73.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已完成,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为0。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5.1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2.33万元、国防支出0.8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8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47万元、农林水支出330.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5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茨竹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95.1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25.7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2.33万元,占50.53%;国防支出0.83万元,占0.09%;公共安全支出0.83万元,占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8万元,占5.62%;卫生健康支出21.47万元,占2.4%;农林水支出327.88万元,占36.63%;住房保障支出41.54万元,占4.6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5年预算数为1.83万元,主要用于:乡人大召开会议和人大主席团活动相关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5年预算数为1.02万元,主要用于:乡人大代表考察参观活动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8万元,主要用于:8个村(社区)有事来协商工作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28.5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办公运转经费等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05.5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办公运转经费等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4.6万元,主要用于:地方志编纂经费。
7.国防(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2025年预算数为0.83万元,主要用于:民兵训练等方面的支出。
8.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2025年预算数为0.8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9.卫生健康(类)老龄卫生健康(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8万元,主要用于:老协开展活动、慰问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5年预算数为48.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工退休费(民族补贴)。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2025年预算数为1.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工工伤保险缴费和残疾人保障金缴费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工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5.4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工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3.0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补充大病保险等支出。
16.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327.88万元,主要用于:村组社区干部报酬、保险补助、绩效,农村和社区环境治理资金、一村一警补助、社区网格员补助、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经费补助、村级运维费和办公费等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41.5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茨竹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6.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8.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88.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茨竹乡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2025年县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县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业务接待费用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其他车型1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保障机关干部到市县级部门出差或下村处理信访维稳、监督检查、应急保障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茨竹乡人民政府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茨竹乡人民政府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茨竹乡人民政府下属茨竹乡政府机关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茨竹乡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茨竹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2家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8.51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6.78万元,下降7.12%。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办公设备购置项目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茨竹乡人民政府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茨竹乡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茨竹乡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0个,涉及预算348.5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0个,涉及预算348.58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一)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三)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四)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目录:
1.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1-1.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1-2.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
表2-1)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4)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
表4-1)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公开表5)
6.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8.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表8)